“以财求爱”一场空:法院驳回男子起诉女生返还21万请求

月舞之音 2025-04-19 13:05:51

在当代社会,情感与金钱的纠葛屡见不鲜,张先生与李女士的案例便是一则典型的“以财求爱”引发的法律纠纷。2021年初,从事商业合作的张先生对李女士展开热烈追求,短短三个月内,他不仅出借10万元助其周转生意,更陆续赠送名牌包、首饰等价值11万余元的礼品。然而,当李女士明确拒绝其感情后,张先生以“民间借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财物及利息。这场看似简单的经济纠纷,实则折射出情感交往中法律边界与道德伦理的深刻碰撞。

一、法律事实的认定:赠与行为的不可逆性

法院审理的核心在于两点:一是双方是否存在赠与合同关系,二是赠与能否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除法定特殊情形外不得撤销。本案中,张先生不仅通过微信明确表示“不在乎几万块钱”,更在2022年出具书面《协议》确认财物为“自愿赠与”。这些证据链清晰表明,张先生的付出属于单方赠与行为,且已完成财产权利转移。法官特别指出,张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对自身法律行为负责——追求时的慷慨承诺,不能因感情失败而转化为法律上的“反悔权”。

二、情感付出与法律后果的错位

此案暴露出部分群体对“物质投入必然换取感情回报”的认知偏差。张先生在诉讼中辩称“赠与可撤销”,实则是将情感博弈与法律契约混为一谈。法律上,赠与合同一旦履行即受保护;情感上,财物的馈赠本质是自愿行为,不能因结果不如预期而否定其自愿性。法学专家指出,此类纠纷近年频发,反映部分人仍抱有“投资型婚恋观”,试图用物质绑定感情,最终导致“人财两空”的局面。

三、司法裁判的社会引导价值

法院的判决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一是维护契约精神,强调成年人需对自己的意思表示负责;二是警示情感交往中的功利化倾向。主审法官在判后释法中直言:“金钱堆砌不出真爱,法律更不保护以赠与为名的情感绑架。”这一观点与《民法典》倡导的“诚信原则”一脉相承。值得注意的是,若张先生最初以“借款”名义转账时留存借条,或明确约定追求失败需返还财物,案件可能呈现不同走向。但现有证据仅能证明其无条件赠与的意愿,故败诉结果具有必然性。

四、当代婚恋观的理性重构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此案映射出转型期婚恋价值观的冲突。中国社科院2024年婚恋调查报告显示,18-35岁群体中,34%的人曾因“恋爱消费”产生纠纷,其中超半数涉及万元以上的财物往来。心理学家指出,过度物质化的追求方式本质是情感表达能力的匮乏,容易衍生“付出即要回报”的心理契约。对此,中华妇女联合会近年倡导的“新时代婚恋六项原则”——平等自愿、精神契合、责任共担、财务透明、尊重边界、成长同步,或能为迷茫者提供更健康的交往范式。

结语

张先生与李女士的案例,终审落槌只是法律层面的终结,其社会启示却远未完结。它告诫世人:情感世界没有“保本理财”,法律更非挽回面子的工具。真正的婚恋关系应建立在双向奔赴的基础上,而非物质馈赠的筹码堆积。当每一份赠与都能被清醒认知其法律后果,当每一次付出都源于非功利的情感驱动,或许这样的纠纷才会真正减少。毕竟,爱情无法用诉讼赢得,幸福也难以用判决书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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