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体系优化规范将“三个管理”落地落实

社会观察喵 2025-02-22 03:04:14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础和前提,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检察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和融合升华,对于推进高质效办案、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层检察院要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把一体落实“三个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进一步强化“大管理”格局意识,通过构建管理体系、优化标准规范、健全运行机制、落实责任要求,积极推动“三个管理”落地见效。

  构建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管理效能

  “三个管理”虽切入点各异,实则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从不同维度形成管理闭环。加强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积极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检察管理体系,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基础。要以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正确;以办案主体自我管理为基础,激发内生动力;以纵向检察一体化管理为依托,实现上下联动;以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协调各方资源;以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构建“三个管理”体系,应从六个方面着力。一是围绕构建业务指导体系,充分利用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加强案例指导,落实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和指导办理机制,确保检察业务发展沿着正确轨道前行;二是围绕构建业务管控体系,坚持业务部门自我管理和案管部门专门管理相结合,建立智能监控为主、人工监控为辅的流程监控新模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具体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围绕构建业务评价体系,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借助大数据模型赋能,逐步实现每案必查、智慧评查;四是围绕构建协作配合体系,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形成上下协同、部门协作配合的高效管理运行机制;五是围绕构建外部监督体系,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完善人民监督员和检察听证工作,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六是围绕构建数字赋能体系,提升运用大数据技术发现检察业务运行问题的能力,逐步提高检察业务“智慧管理”水平,实现检察管理的全面升级。

  优化标准规范,确保办案质效统一

  “标准化”作为一种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手段,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在抓实“三个管理”上,也要结合检察职能、立足办案实际,构建覆盖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办案标准化体系。依据最新法律法规、诉讼规则和上级要求,建立标准化办案制度,持续完善案件文书模板、证据指引、办案流程和审批流程等,对监督线索受理、初查、立案、调查、提出监督意见、反馈复核、结案归档等程序进行系统、规范、科学设计,构建证据审查认定的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制定不同类型案件办理的全流程、全要素指引,明确办案“规定动作”,使办案人员、管理部门有章可循,促进司法认识、法律适用和办案标准的统一,实现“检察产品”质量、效率和效果在公平正义基础上的有机统一。建立流程监控重点监督清单,紧盯重点案件、节点和程序,推动流程监控规范化、实质化、长效化。建立检察人员正负面清单,通过发挥“正面清单”的引导作用和“负面清单”的警示作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健全运行机制,保障管理科学有序

  保障检察管理科学有序,要建立健全统一指导、监督、协调的一体化业务管理运行机制,完善流程管理、质量检查、案件评查、数据研判、效率管理、反向审视等制度机制。

  在业务管理方面,要健全业务指导机制,加强个案指导,强化案例指引,统一司法办案标准和法律适用,准确把握检察业务发展方向;完善业务数据质量核查机制,通过规范案卡填录、日常检查、专项核查、实地督查、交换比对、通报整改、追责惩戒等务实举措,确保业务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可用;优化业务质效分析研判机制,坚持定期分析研判与日常工作调度相结合,加强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及时把握业务动态和趋势;建立管理结果运用机制,确保结果应用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实现激励与约束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完善入额院领导办案引领机制,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领全体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

  在案件管理方面,要健全案件受理流转机制,推进案件统一受理;严格落实“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完善办案流程管理机制,落实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审批备案制度,规范提前介入、听取意见、退回补充侦查等办案程序;强化办案实体管理机制,加强业务领导、办案指导和审核把关,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建立案件效果评判机制,加强案件办理效果综合评判,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规范办案组织管理机制,优化办案组织设置,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加强办案团队建设;落实执法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逐案排查潜在风险,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完善案件卷宗归档工作机制,实现办案闭环管理;探索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推动办案人员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在质量管理方面,要健全业务数据审核机制,完善流程监控工作机制,推动流程监控规范化、实质化、长效化;建立案件办理中的质量管控机制,坚持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并重,实行个人自我评估和部门条线评价相结合,推进案件监管由“纠错式”向“预警式”转变;完善案件办结后的质量评查机制,深化“常规+重点+专项”评查模式,优化质量评查的程序和方式,实现质量评查全覆盖;建立反向审视机制,对案件进行深度剖析,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从源头上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办案的水平和质量;健全个案与类案各有侧重的质量监管机制,确保案件办理依法规范公正高效,确保同一时期同一区域同类案件结果公平;创新案件质量综合评价机制,以“三个善于”提升案件办理效果,构建全面客观的案件质量综合评价体系。

  落实责任要求,强化司法责任担当

  司法责任制是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的重要保障。“三个管理”的主线就在于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要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四张清单”,进一步明确检察长、检察委员会、部门负责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之间的权责关系,时刻提醒检察人员严格依法、公正司法,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进一步巩固深化“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主要目标,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二要抓好司法责任追究惩戒工作,把责任落实、认定、追究与“三个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常态、严格规范开展司法责任调查,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通过全链条体系化完善司法责任的归属、落实、认定、追究机制,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形成闭环、将“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要求具体化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组织、每一名检察官,进一步促进回归高质效监督办案这个检察工作的本职本源。

  (作者为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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