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人支持“一人犯罪,影响三代”,原来理由是这样的

Eric管理君 2024-01-02 08:36:23

所有公职单位,都要政审,这不是中国特有的,国外一样有类似规定,只是不同岗位,审查标准有松紧罢了,毕竟谁也不想自家队伍里混进“不安定分子”来。

那为啥民营企业就没有这个要求呢?为啥大家单单就对考公的这条限制措施“耿耿于怀”呢?

其实单纯从法律层面上来看,不许犯罪子女担任公职是违反现行法律的,《公务员法》里都没有关于这方面的限制规定,同时,不许犯罪子女担任公职同时也是违反基本法律原则的,毕竟如果犯罪子女仅仅因为血缘关系就失去了担任公务员的权利,这与人生而平等的公平原则是背道而驰的。

我想,绝大多数人都懂这个基本道理,那为什么其实很多人还是默认这条规则是合适的呢?其实这里面有朴素的底层老百姓感情与逻辑在的。

首先,体制内的工作,不论是否是公务员,只要是“公家”单位,在国人心目中,仍有比较“超然”的职场地位的,不光是“旱涝保丰收”,而且往往也代表着一份体面,是“公家人”了,给国家打工是优于给老板们打工的。多少寒门学子,学得身武艺,报于帝王家,其实也是基于这个朴素的心理的。

当然,进入体制内,往往也意味着有可能做“官”,这与在私企当“总”求财不同,官员天然的优越感,自然是“士农工商”中排名靠前的,且由“权”可生“财”,自然要比私企里死命打拼要来得从容。

所以考公往往就意味着进入体制内的第一步,学而优则仕,以后就是一条“金光大道”,可以等着“光耀门楣”了,而进入私企,总归还是要仰官员鼻息之流而已。当然,这些年观念或许有所改变,尤其是在两广江浙一带,但是主流意识还是视考公为正途的。

基于此,很多人将此路看作一个门槛比较高的层级,要求把关严格一些敢能说得过去。

而同样是犯罪,其实普通人对待犯罪家属的态度也是有差异的,而且还不小。大体来说,可以分为几类:

一类是官员家属。老百姓最为抵触,其实网络上引发此轮争议的主要矛盾点也就在于普通老百姓并不认可贪官的子女能够再考公务员,并使得贪官女子根据贪官资源继续享受公务员福利且有可能再贪。

二类是刑事犯罪家属。对于这种恶性犯罪,老百姓的容忍度也很低,“祸不及妻儿”的言论很难得到普通人的认同,毕竟受害人的家属更容易获得大家同情。

三类是企业家经济犯罪家属。可能是天然的劳资关系对立的原因,对于引发大量劳资纠纷或者社会问题的企业家,普通民众也是难以接受其子女可以成功“上岸”的,不过话说回来,这类人的子女往往因为身家普遍优于普通人,通常都不会选择考公这条路。

四类是普通犯罪家属。这一类大家宽容度较高,越是底层犯罪家属,越容易被大家所原谅,且有“浪子回头金不换”的莫名期望,寄希望于他们子女可以挽这个家族于狂澜。

所以,站在普通人的角度上,很多时候看待这条规定并不是完全基于法理精神,更多是社会价值与老百姓的感情伦理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看违法犯罪子女在“考公”这件事是否已有提前获利。

怎么解释呢,就是说其家族成员,主要是父母,此前因为犯罪行为是否已经给了自家子女足够的好处和利益。比如不当财产、工作机会、特殊的晋升机会等不当“红利”,如果有,大家就认为,你既然已经通过违法行为提前享受到了别人正常无法获取的好处,那就不应该再有“考公”与普通人争利的资格。

另外,再就是在子女政审时,有无可能产生关联报复动机,毕竟是犯罪人员家属,提防一下属于正常行为,任何时候内部破坏力都大于外部,既然本身体制内工作就不同于民企,多审查一环也无可厚非,尤其越是官员犯罪或者严重罪行的子女,对其家族影响这么大,很难保证不会心生记恨,如果判断有这种可能,则也不应该允许有资格考公。

中国国情特殊,估计这项争议颇多的规定也只是适用于体制内工作,什么时候体制内工作与民营企业工作大家能平等对待了,其实这个问题也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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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管理君

简介:专注职场智慧,分享管理心经,解读企业管理中的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