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了写作灵感疯狂与不同的男人交往,最终成了爱情教母

千笔墨 2024-06-19 09:57:29

写作的第一年,读者骂我的爱情故事写得像坨狗屎。

并且要求我滚出写作界。

呵呵!

我命由我不由天。

为了写活书中的角色和情节。

我开始疯狂和不同的男人交往。

01

刚开始写作的第一年,我被读者喷得体无完肤。

他们说我笔下的爱情故事味同嚼蜡,狗屎一坨。

并且断言我肯定是个没谈过恋爱的老处女。

他们还真说对了。

当时我的情感经历一片空白,书中感情描写靠的只是虚无缥缈的想像,自然不够细腻动人。

但好在我是个听劝而且懂得反思总结的人——实践才能出真知。

为了写活书中的角色和情节,我开始疯狂狩猎。

我的启蒙老师是位可奶可狼的大学生弟弟。

那些天正在构思一个姐弟恋的故事。

翻遍古今中内外爱情小说之后,仍然未能体会心动如小鹿乱撞的感觉。

我很苦恼,干脆关了电脑出门散步。

彼时我住在伦敦一家小小旅馆,不远处是条长长河堤。

我百般聊赖地一边踢石子一边思考故事应当如何开始。

突然一抹白色身影擦着我肩膀呼啸而过:「Excuse me.」

应声落地的还有我的小提包。

那抹白色回头看了一眼,骑着滑板又折返我身边:「Oh, sorry,beauty.」

我捡起小提包,温和地说:「没关系,五点半先生。」

我知道他是同胞。

他很惊讶地抬起头,眼神荡漾着青春年华特有的清澈光芒:「你认识我?」

我微笑:「只是眼熟,你常常五点半来此地练滑板。」

他也咧嘴一笑,一口整的大白牙:「很荣幸认识你,六点小姐。」

轮到我惊讶。

他脸上闪过一丝顽皮:「你常常六点左右从堤岸消失。」

哈哈。

我们相视而笑。

真是个漂亮的男孩子。

小麦色肌肤,双肩开阔,手臂强劲而线条流畅。

年轻的脸庞折射出太阳的光辉。

两目相对,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搔搔头:「你看有没东西摔坏,我赔你。」

此时正巧有路人经过,护栏上的白鸽四处逃散,扑棱的翅膀扇乱了我的心跳,惊起一阵微妙的感觉。

我答非所问:「你来此地念书?」

「是,大一新生,念法律。」

「有无女朋友?」

「没…没有。」

「那要不要跟姐姐谈个恋爱?」

「啊?」

他的嘴巴卷成O字形,一脸震惊地望着我。

我吓着他了,赶紧把节奏放慢些:「我是说,是否可以交个朋友,后续再看有没有发展的可能?」

他傻愣在原地,单脚踩着滑板的潇洒身姿越来越僵硬。

不愿意啊,我也不强人所难。

我笑着跟他挥手道别:「唐突了,不必放在心上,再见。」

我走了好几步,才听见身后结结巴巴又略带着欣喜的声音:「我,我,我觉得我们可以试试。」

就这样,我开始了人生第一场修炼。

02

五点半先生名叫曾子祺。

他后来跟我说他之所以每天五点半风雨无阻出现在河畔,不是因为练滑板,他的技术早已炉火纯青。

他只是期望能见到那位六点小姐。

第一次见她时,她穿白衬衫卡其裤,蹙着眉头不知在思考什么。

那股忧郁的气质,惊为天人。

同时他又很懊恼自己的羞涩:「我演练过很多次开口跟你搭讪的场景,没想到是你先开口。」

还是个想装成大人模样的孩子。

我笑着转过身来,用长勺子舀起刚出锅的咖喱牛肉喂到他嘴里:「好吃吗?」

房东的厨房太小,我一回头便撞上了他的胸膛。

他的胸膛宽广而温暖。

在狭窄的空间里,彼此手臂裸露的肌肤有意无意轻轻摩挲,呼出的气息如水乳交融。

他的温度更高了,一直烧上他的脸,他红着脸呢喃:「好吃,你做的都好吃。」

在一起之后,他不再玩滑板,而是每天傍晚五点半准时来敲响我公寓的门。

我们有时去超市买菜做饭,有时就沿着河堤散步喂鸽子。

都是些很平常的情侣间的互动,却对我的写作大有裨益。

比如说亲吻。

之前看过很多描写却体会不到个中滋味。

直到一起之后的半个月,我们在狭窄的厨房里煎牛排,黄昏的光透过窗外的树梢,星星点点落在我们身上。

我们猝不及防地对视了一眼,只此一眼,那些光晕突然变得很暧昧。

他弯下身把我笼罩进他强劲的影子里,我们靠在厨房尚带太阳余温的墙壁,吻得难舍难分。

原来一个吻真的可以耗光人的所有气力,我软绵绵地靠在他身上,手臂上的毛孔愉快地张开,微风掠过,惊起一阵阵颤栗。水龙头水声潺潺,像是身体深处涌动的暗河。

实践出真知,这都是亲身经历带给我的爱情美好的具象。

我把这些具象详细写进了我的书里,洋洋洒洒,下笔如有神。

更深层次的交流是在一个周六,他邀我去参观他的学校。

返程时突起狂风暴雨,我在风中止不住哆嗦。

他拥着我眷恋地蹭着我的颈窝:「要不今天就不回去了?」

我明白他的意有所指:「不回去,去哪里呢?」

「我宿舍?周末他们都出去喝酒,晚上没人。」

「好。」

男生宿舍不入女客,我避过保安耳目从窗户爬进去,有种不寻常的刺激。

他在里面稳稳地接住了我。

我们都没经验,很生疏却很热烈。

他平时是奶狗,此刻是头狼。

情到深处,他一遍遍在我耳边起誓:「我爱你,文蝶,永远永远。」

他说了很多个永远。

我没有应声,只是抓紧当下的快乐。

因为我很清楚没有什么东西是亘古不变的。

03

第一本书顺利出版,有他一半功劳。

我兴冲冲到他学校想跟他同享这份喜悦。

却看见他拥着一个娇小的年轻女孩,那个女孩抱着他欢欣雀跃。

我捏紧手中的书,平静回了公寓。

五点半他没有如期敲响我的门,八点钟他姗姗来迟,我很平和地跟他提了分手。

他不善撒谎,抓耳挠腮地跟我解释:「她只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她飘洋过海来找我,我不好扫她兴,你知道,我是爱你的。」

「你爱我也不妨碍你对她心猿意马。」

「我没有,真的没有,你相信我。」

「曾子祺,眼睛不会说谎,如果你心中坦荡荡,眼神就不会流露犹豫挣扎的痛苦。」

我笔下的女性个个洒脱,作为创造者的我当然也不能困在这段露水姻缘上。

所以,任他苦苦哀求,我也没有心软。

他是个不错的爱人,符合我对年下弟弟的一切想象。

如果好聚好散我们还有机会当朋友。

但我没有想到,他十分不理智。

他纠缠我,说他愿意为我去死。

他真的去跳了河,河水不深,只摔断他一条腿。

我无奈地叹气,递给他一本心理学,让他回去好好修炼他的内核。

过期的感情从来不值得我们放弃生命。

可惜他不能领悟我的苦心,还是天天拄着拐杖守在我门外祈求我的原谅。

我不堪其扰,卷起铺盖回了国。

04

回国的飞机上我已经开始构思新书大纲。

我热爱工作,势必要成为最顶流的爱情作家。

这个过程可能会耍一点小小的手段,但是我觉得上天会原谅我的。

所以上天让我认识了叶兆文。

在认识他之前,我先在回国的飞机上认识了邵嘉敏。

嘉敏是个天真活泼的香港女孩,飞机上靠着我的肩膀呼呼大睡。

她睡醒以后看着我肩头的口水印子十分不好意思:「等下飞机我赔你一件新衫。」

我看着她随手扔在地上的爱马仕,斟酌着问她:「衣服洗洗还能穿,不必破费,如果你真的想要补偿我,请问你身边有没有单身的富豪可以介绍认识?」

是的,我现在要写一个豪门霸总的故事。

嘉敏没有因为我不礼貌的询问而生气,反而看着我手中的本子兴致勃勃地说:「你是作家?好啊,明日家中设宴招待贵客,你可从中挑选你认为合适的人选。」

果然,刚下飞机,嘉敏便吩咐司机把我的行李搬上车,去往她家大别墅。

宴会开始之前,嘉敏搬出她的珠宝盒,让我挑件顺眼的配饰戴戴。

我拒绝了她的好意。

我是带着目的来的,但我不骗人,不必用身外物来抬高我的身价。

家宴气氛一片和谐,人人纵情享乐。

我端着酒杯,开始寻找我的猎物。

有个跟我一样穿着白衬衫,衣饰跟宴会格调大相径庭的男士正坐在暗处饶有兴味地观察着我。

彼此目光相遇一瞬又很有默契地不经意挪开,装作是个漫不经心的巧合。

他没有打破沉默,因为他不确定我会不会是个难缠的女人。

而我不动声色,是因为我拿不准他符不符合我书中的要求。

正巧嘉敏从一群年轻男孩子的围攻中挣扎出来找我。

她把我推到白衬衫男士身旁,为我们搭线:「文蝶,这是家父好友,叶叔,叶兆文,全场最贵的单身钻石王老五,你可以向他讨教经验。」

我和他碰了一下酒杯,是他先开口:「听说你在写书?」

「是。」

「最近在写什么故事?」

「霸道总裁与他的小娇妻。」

「哦,不错。」

他不惊讶不评判也不深入追问。

他风轻云淡,喜怒不形于色。

面对这般精明的生意人,真诚是永远的必杀技。

所以我说:「不知道叶先生可不可以跟我谈个恋爱,为我的新书增添一些灵感?」

言下之意,我不需要他负责任。

他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只是绅士地微笑着提醒我:「你的鞋带掉了。」

全场女士都穿高跟鞋,只有我穿系带的白鞋。

他在提醒我,我一不是名媛,二不是闺秀,有什么特别之处,值得他在我身上花心思?

可恶的男人。

我当然不会去自证我的价值。

对于这种人要诚实,但不能死缠烂打也不能捧高脚。

所以我抛下他去找嘉敏跳舞。

宴会气氛臻至高潮,嘉敏被一群男孩围在中间跳复古Disco.

我挤进去,嘉敏拉着我的手尽情摇摆。

那群小男孩很给面子,一边随着节拍律动,一边欢呼着喊姐姐。

年轻就是好,热力四射。

我瞥见叶兆文微微变了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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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笔墨

简介:于是,故事就这么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