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一名女子不慎失足掉入河中,新丰县公安局民(辅)警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救援,成功将该名女子救起。
9月6日15时26分,县局110受警室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名女子掉入河中,需要救援。接报后,立即指派丰城、东门派出所、交警大队、机关巡逻组、铁骑队及“动中备”到场救援。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落水女子在水面忽隐忽现,随时都有下沉的危险,就在这危急时刻,丰城派出所值班领导陈名山同志立刻穿上救援装备,跳入水中,在湍急的水流中,陈名山同志奋力游向落水女子,并将救生伸缩杆套入女子身上,在民(辅)警的默契配合下,用时不到2分钟,成功将落水女子救上岸边。
因救援及时,该名女子已无生命危险。现场民(辅)警对该名女子暖心安抚及耐心开导,并由派出所民警通知家属接回。
来源:新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