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宝非宝:生于北京,长居沪上。喜静厌动,喜睡厌醒,有些小懒。喜欢读书,为了战胜自己不断起伏的情绪,尤其喜欢佛经。只执着自己喜欢的事,学任何有趣的事,让自己可以和自己玩;只写自己感兴趣的故事,顺便悄悄在故事里,埋下一些普世价值观:爱国一点儿,正面一点儿,让读到的人可以觉得活在这个国家,这个年代,“幸”永远大于“不幸”。
已出版作品:《至此终年》《突然想要地老天荒》等。
媒体评论:十年修得柯景腾(《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百年修得慕容沣(《来不及说我爱你》),千年修得陆励成(《最美的时光》),万年修得何以琛(《何以笙箫默》),亿年修得周生辰(《一生一世,美人骨》)的美称。
一直喜欢一心一意的爱情,如果几世轮回,都是同一个人,多好。我不相信一见钟情,却相信,终会遇到一个人,让你愿意爱得生生世世。就像时宜对周生辰。
很喜欢《一生一世,美人骨》中的周生辰,是理想型男友楷模。不仅智商高,情商更是超前,脸不必长得太好看,看着干净、舒适即可,最重要的是,他眼里只容得下时宜。
很喜欢墨宝非宝的小说,看完前面几部,忍不住,又去看了《一生一世,美人骨》。缓慢述说的故事才可以流淌进心底,让人忍不住就被故事里清淡又坚定的感情所打动。这本是墨宝非宝所有作品中最喜欢的,没有之一。
一人许诺,一人不悔……而她对他,就如棋局:无论生死,落子无悔。——记《一生一世,美人骨》
我好像,真的很爱周生辰。那种即使付出所有心力去爱,也会感觉无比安心的爱人,和爱情。
《一生一世,美人骨》,就像一盅文火慢炖的高汤,慢慢悠悠的,说着一段带着两世记忆的爱情。这样不紧不慢、娓娓道来却让人觉得精彩,是很考验作者的文字功底的。前有顾漫,现有墨宝非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