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远传》第五部第四章1.(4)陈发

文石斋主聊文化 2024-10-31 03:09:02

历史人物传记《高志远传》第五部《回响》第四章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 1.地方史志、冀东起义研究者的探究 (4)陈发(一)

高志远画像

1.地方史志、冀东起义研究者的探究

(4)陈发(一)

陈发(1949.1-),河北省滦县田瞳人。1981年开始从事滦县地方党史资料专职征编工作,曾任中共滦县县委党校副校长、中共滦县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著有《滦县革命史》、《滦县革命与建设记事》、《中共滦县史料集》、《高志远问题研究》等作品。

陈发记:

“1981年11月,滦县成立‘中共滦县县委党史资料征编领导小组’,下设常设机构‘中共滦县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我从滦县文教局抽到‘征集办’。

1982年初,唐山地区各级党史机构普遍建立起来,工作步入正轨,唐山地区党史征集办公室下达了业务指导计划,在《民主革命时期征编规划》中,有一个专题叫《1938年冀东抗日大暴动》,要求各县都写,按照属地原则,以现辖区为界,写本县境内情况。我承担了这个专题的滦县内容。

写史料专题,对我来说是个新鲜事。

过去是个教书匠,教过物理、语文、写作,对象是中学生,而今提笔写史料专题,不知如何作法,只能从搜集到的回忆录中摘取一些涉及滦县的史料;在利用这些史料方面,也不懂得如何考辨、分析,往往是唯书唯上。

写这个专题,按照李运昌的指示,突出了党的领导,共产党员的作用,这种‘突出’,也只是形式上的突出,没有更多的深层资料可供参照。

另外,根据属地原则,滦县不该写高志远,高志远的家乡是多余屯,现属滦南境,可是在当时滦县包括现属滦南,高志远又不可不提。

第三,在六十年代留存的回忆录中,对高志远虽未有叛变的公共舆论,在称谓上却有明显的贬义。如:

李运昌、李楚离合写的回忆录《冀东人民抗日大暴动》(载1988年3月中共唐山市委党史研究室编《纪念冀东人民抗日暴动》),称高志远为‘同盟者’、‘滦县马城原民团头目’。因此,在我所写的专《1938年抗日暴动在滦县》中,也出现一些未经考证的词句,如‘高部以军纪不严’、‘百姓害怕红蓝标志的高志远部’等。

在暴动规模的表现上,几乎写的都是抗联第五总队,对高志远的队伍发展几乎未涉及,特别是,高志远的司令部曾在兴隆庄驻扎较长时间,而兴隆庄是今滦县域内,这一点也未写出相应的文字。

这是我第一次、第一篇史料专题,竟然存在许多漏和错误!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研究的深化,掌握的资料越来越多,产生的疑问越来越多,特别是在 1988年纪念冀东抗日大暴动50周年前,中共唐山市委党史研究室通知各县,为纪念暴动50周年,要出一批新成果。

我们反思这个专题,认为对高志远应该有个正确评价,对他的历史贡献应该充分肯定。于是,先后两次专访李运昌国同志。运昌同志语气不改,很明确地告诉我说:‘高志远前期抗日有功劳;后来叛变了。他的东西不要再写了。’

当面我们无法和运昌同志这位冀东最高领导再说什么,于是采取通信的办法。我将对高志远的认识写成材料,送达运昌处,运昌同志让他的秘书周树华代为处理。

周树华的态度更为严厉,对我说:‘首长不让你们弄高志远的事了,你怎么不听!他是叛徒,叛徒该怎么写你知道吗!’

周秘书一番训斥,让我对李运昌彻底失望。从此以后,关于高志远的问题,我再也无法与李运昌同志沟通了。

运昌同志在高志远一案上表现出来的只讲结论、不讲原因和经过的态度,反倒引起我诸多的思考:

思考一:为什么不谈逮捕高志远的原因和经过?是运昌同志不清楚,还是另有隐情?

思考二:运昌同志这种态度,如单对一个普通人来说尚可,对党史研究人员来讲,是否意味一种‘无可奉告’?

思考三:运昌同志身居高位,开口便称高为‘叛变分子’,却不讲什么证据,这与思想方法、历史局限是否有关?

思考四:运昌同志之所以如此,必定有他的道理,这个道理究竟是什么?

带着这些问题,我默默求索,从1988年到1993年,五年中,我边征集资料,边阅读相关的史料和文献。

为了弄清吴佩孚是不是汉奸的问题,曾阅读了一部《吴佩孚大传》,又翻阅了若干本文史工具书,如《辞海》、《辞海·历史分册》、《简明历史词典》,阅读了由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编的《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三十五辑中的《吴佩孚过甘见闻》(韩宝山等作者)、《吴佩孚与日伪的勾结》(作者陶葊)、第四十一辑中的《第二次直奉战争随军见闻》(作者谢宗陶)、《吴佩乎败退天津琐记》(作者潘承禄)、《吴佩孚之再起与溃败》(作者李炳之)、《1926年吴佩孚重返洛阳》(作者王维成)、《吴佩孚流寓四川五年中的阴谋活动》(作者黄应乾、陈祖武、刘克俊),以及涉及吴佩孚的若干杂志所载的零星文章。

通过对吴佩孚资料的研究,我得出的结论是:吴佩孚在大义问题上,在抵制日伪诱降上,表现了民族气节,吴佩孚不是汉奸。

与此同时,我认真研究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中1939年前后,特别是高志远被处决前后的中共中央文件和毛泽东讲话资料。研究这些资料,是为了清楚高志远被处决的政治背景。得出的结论是:

高志远被处决,与汪精卫当汉奸、全国抗战局势发生重大变化、中共方面掀起反投降及国民党方面掀起反共高潮的大背景有关,中共在反投降高潮中,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左’倾,导致一些冤案发生。

在此案的热心者帮助下,我阅读了高志远部下许多人的回忆文章,以及天津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秦戈先生的文章,本县史料学者唐向荣先生的文章。这些文章,从不同的侧面都谈到了高志远被处决是冤案,这给我的研究提供了不少借鉴。

有了以上准备,我根据手中的资料,写出《对冀东抗日联军司令高志远问题的探讨》。

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旨在阐述这一课题的价值,征询各方面对这个课题的意见,特别是与现滦县相邻的各县区的党史部门,应该统一认识,把这一课题放到应有的位置。

为慎重起见,并按‘研究无禁区,宣传有纪律’的原则,只打印了25份,唐山市所属各县区各1份,存留3份,其余发给高志远的部下及关心此案的个别人。

这种方法算不算宣传,我不敢界定,但从工作态度上,自以为是谨慎的,而且,将分发去向都做了记录。

考虑到肖克同志是此案主要当事人,寄去这个材料怕引起误解,便单独给肖克同志写了一封信,以征询意见,亮明观点和态度,请求指示。

这封信是1994年7月22日发出的,等了几个月未见回信。

1994年8月25日,李运昌同志偕夫人刘树屏、秘书周树华来滦,在滦州宾馆三楼会议室约见党史、组织史、文联、老干部局、政协、政府办、组织部、滦州起义研究会、宣传部等部门同志座谈,参加会议的领导有,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杨恩利、政府办公室主任吴凤臣,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吴耀光、县委宣传都副部长张焕珍,党史办主任陈发、刘智,县志办李广义,文联李洪广,组织部副部长高汉兴,滦州起义研究会秘书长唐向荣、工作人员侯艳芝,组织史办公室秘书高兴荣等。

会议之前,我曾请示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杨恩利,会议将怎么安排?如果李运昌在会议上点名批判我,我该怎么应对?

杨主任说,大家只许出耳朵听。李老讲什么,听什么;讲多长时间,听多长时间,让老领导把话讲完。

我领会了杨主任的意思,心里有了底。

李运昌同志当年已是86高龄,仍然十分健谈,他先讲的是抗日暴动,第二个话题才入正题,主讲高志远。

这次讲高志远,讲得多一些,给我们了解情况提供了帮助。

李运昌同志一气讲了三个小时,比预计2个小时超多了,散会时已超过18点,县领导也未布置相应的讨论。

李运昌同志这次来滦,对我的态度是祥和的。他也许认为,这已经把处决高志远的理由、经过讲清了,不应该存在异议了,今后涉及到高志远,只要在名字后边加个‘后来叛变’,这就可以了。

其实,他所讲的全部,还是没讲到根本上。这个根本问题是,处决高志远,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许是正确的选择,而今天再看这件事,应该是怎样的结论。高志远是个历史人物,在冀东是有重要影响的人物。既然存在有疑义,史学者必须将其澄清,绝不能像一般问题那么对待。

所以,李运昌的讲话,并没有说服我,我也不可能放弃研究。

为了避免遭受政治压力,在写出《关于冀东抗日联军司令高志远问题的探讨》一文后,我静候回音。可悲的是,没有任何单位的信息反馈,既没有支持意见,也没有反对的消息。

只好耐心等待下去。

地方史志、冀东起义研究者,左起第二位为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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