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代表的权力是怎么来的?村民代表能不能代表了农民?
对这个问题一直都在讨论,或者说是在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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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认为,农村的村民代表,是通过农民依法正规选举选岀来,农民投了赞同票,这个村民代表才能当选,这样村民代表似乎就能代表了农民的意见。
也有人认为,村民代表只能代表他本人,代表不了其他农民。
那么,村民代表的权力是怎么来的?村民代表到底能不能代表其他农民群众?
对于这两种意见,本人无权妄加评论,只想说说本人在实践当中的一些体会,和广大农民朋友共勉。对于“村民代表议事”这种形式,从法律层面上说,还是有一定的权威性的。但如何充分、有效的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让村民代表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的代言人,而不是个别小圈子的代言人,更不是为某些人作弊,这就是检验村干部和村代表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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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开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否则是不能开会的,如果达不到人数开会,是组织法所不允许的,形成的决议也是违法的。这种情况下形成的决定,农民完全可以推翻。
眼下有些农村干部,为了方便,或者是有其他意图,采用不召开会议搞个别走访的方式,随意让代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这样的做法,都是违法的。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不仅仅是法律的规定,更是保证农村长治久安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努力做到上通下联,政治空气畅通,村委会才会有凝聚力,号召力,农民的心情也更 舒畅,村干部才更有威信。弄虚作假,利用少数人,替少数人谋利益,最终还是死路一条。
村代表的权力,不是本身就有的,不是村代表说怎么样就怎么样。没有农民的授权,村民代表是代表不了其他农民的。村民代表的权力,是本村广大农民给的,只有得到广大农民的认可,村民代表行使的权力才有法律效益。
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村委会主持人开会前,就要做好充分的开会准备,不是靠自己信口开河,胡乱说说,然后让代表签上字,就算“决议”。
村委会准备开会前,一定要把议题,也就是要讨论研究的问题,提前交给村民代表,让村民代表带着议题,到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是农户“联户组”,挨家挨户征求农民的意见。村民代表要认真听取农民的反映,无论是正面意见,还是反面意见,都要带到会议上来。
开会时要让村民代表充分发言,对农民提岀的各种不同意见,要在会上公开讨论,通过讨论统一意见。在意见基本统一的情况下,用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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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真正把农民的意见带到会上,农民的意见又基本相一致,符合大多数人的愿望,村民代表的决议,是能够代表农民的。每一个村都有个别现象,要想达到绝对一致,让每一个人都满意,那是永远也做不到的。只要符合绝大多数农民的愿望,会后认真按照会议决议来做,农村的工作还是能够顺利开展的。
如果意见分歧太大,无法形成决议,可以暂时停止表决,过一段时间,事情转化以后再行开会表决。
决议一定要少数服从多数,如果是重大问题,少数人的意见也应考虑,同时要记录在案。
以上这些,就是本人在实践当中的做法和体会,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