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家分享一个真实事件:
早晨我骑单车去车站,直行非逆行,到达一个十字路口,停车等绿灯。直行绿灯和对向车道左转绿灯同时亮起,我继续前行,此时一辆SUV左转行驶到了我的前面,我减速且车把略微左转,准备在车后过去,我面前一片盲区,只能看见这辆SUV。单车刚到达车后架子时,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贴我而过,她的挡风被擦着我的腿,车把几乎碰上!
第一、无视交通规则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本次事件电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即为全责,无需争辩即可报警处理。诚然,非机动车逆行很常见,否则可能要绕一大圈的路。这种情况要减速降速、拉开前车距、左间距。
第二、无知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本次事件我过分自信,靠近前车太近,导致车的另一面道路形成盲区。不过我也要自辩一下,正因为我意识到可能会在SUV车后逆向驶出车辆,我才略微左转车把,否则,车把左转过大,电动车会刚好撞在我单车的前轮上。
另一方面就是那位电动车车主,逆向行驶,车速过快,更重要的是没意识到会在汽车右侧我的或者说正常行驶的车辆的突然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