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写女摊贩因为交不起50元钱的罚款,被城管要求借钱交罚款,怕女摊贩不交这50元,所以把女摊贩的煤气罐给扣押了,女摊贩50多岁离异,上个月还把腿摔骨折了,而且还欠着房租,浑身上下一共就30元,尽管已经把情况对当时的城管说明,但是城管在看女摊贩就还有30元不够交罚款的情况下说“30能借,50就不能借吗”,一句话彻底让女摊贩崩溃,全身上下30元都没钱吃饭了,这个罚款也得交,从而引发全网热议到底是一个人的生存重要,还是给城管交50元罚款“赎回”煤气罐重要。
最后是这个大姐在12月5日上午找同样在宁波摆摊的好心人借了50元钱交的罚款领回原本就属于自己的煤气罐,再加上媒体的采访和周边知情人的爆料,舆论开始关注此事,当地也是注意到了舆情,记者采访的时候已经汇报给了上级部门,12月5日的晚上当地发了关于此事的通报。
上门慰问道歉获得谅解宁波江北发布发了一份情况通报,称2024年12月4日18时许,我局孔浦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无照经营过程中,存在言语不当行为,经查当事人荣某某无照设摊行为存在,已发对其作出从轻处罚决定。
鉴于相关执法人员存在的问题,我局已经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我局专门上门看望慰问当事人,并就执法情况进行解释说明,执法人员的不当言语表示真诚道歉,得到当事人谅解。
其实当事人都谅解了咱们也不好说什么,因为这肯定是百分百的谅解,要不然这大姐以后咋生活呢,可是她的困难确实存在啊,我也不知道普通让维持个生计为何就这么的难,不知道当地办证好不好办,反正大姐这个经济情况租店铺经营是不可能的,浑身上下就30块钱拖着不适的身体摆摊,房租也没着落,如果在被抓到肯定还得被罚。
当地单位把执法人员的错误归结于言语不当挺令人难以接受的,这是言语不当的问题们,按理说公职人员是要把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的,怎么能逼着人家去借钱交罚款呢,你要不知道也就罢了,可是人家都说明情况了啊,怎么还得拿人家的煤气罐相要挟交这个50元的罚款呢,拿煤气罐也是言语不当吗?
民政单位该出手了我认为目前应该民政单位该出手帮帮大姐,即便不能给予金钱的帮助,哪怕去帮腿不方便的大姐跑一跑办证的手续也可以啊,咱们民政单位不就是做这个的吗,而且宁波市还是经济特别富庶的地区,结果出了个50元罚款都要借的人。
咱们不是没钱啊,每年咱们还对外帮助那么多国家呢,那么怎么就不能拿钱帮一帮自己的百姓呢,要切实的履责啊,不能光在屋里看报纸等下班啊,之前可以说是不知道,那么现在新闻报道了应该知道了吧,该给她申请的帮扶政策得申请啊,都困难成这样了,这样的不帮,帮什么样的呢。
作者结语我前段时间看媒体报道一个被帮扶的大学生,人家都全世界各地旅游了,这个大姐连饭都吃不上了难道不应该帮助吗,要分实际情况,帮助实际困难人群,不能帮助口头困难人群。
无照经营和沿街摆摊确实不对,这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是与生存权利对比就什么都不是,她最多算违规,不算违法犯罪行为,这样的困难人群理应得到帮助,不支持她无照经营和沿街摆摊行为,但是相关单位应该先帮助再谈处罚的事情,她都没活路了你还罚,只起到了监督作用没有起到服务作用,可公职人员的首要不是管理而是服务,这个次序不能颠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