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亟需农民参与

守望自然 2024-12-04 12:40:53

  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发起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倡议之后,中国政府率先回应,从“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进入首批试点,到启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工作,中国始终是这项事业的主要推动者和贡献者。20多年来,各遗产地的探索实践不仅确保了农民的生计和粮食安全,从农产品、乡村旅游等方向开拓了市场机遇,也在遗产的开发和利用中逐步建立了以多方参与机制为核心的动态保护体系。

  对于农业的可持续和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而言,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都是不可替代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资源。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浙江青田大力推进的“一粒米、一条鱼”主导产业品质品牌提升工程,内蒙古阿鲁科尔沁以企业科技化推广“塔林花”羊肉品牌的举措,江西崇义客家梯田的公益众筹,湖南新化“紫鹊界梯田对话世界”的农耕文化交流互鉴大会等,使遗产地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无不彰显了政府主导、科技支撑、企业带动、媒体宣传为乡村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然而,农业文化遗产和农民生产生活融为一体的特性,决定了其保护的路径与目标必须要唤起农民自觉的遗产意识,保留他们对土地、对农业的情感。只有这样,传统的农耕智慧才能在适应现代化的过程中拥有幻化新生的力量。就此而言,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是农民赖以维持生计的生产生活方式,是他们在守望历史中创造新生活的能力。农民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理解、接纳和参与程度,直接关乎遗产保护的当下与未来。因此,政府大力引导农民在动态适应中赓续农耕技艺的根脉,汇聚社会力量推动乡土社会的“活化”,便成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中之重,也是农业和农村可持续的基本前提。

  农民对农业文化遗产的认知度和参与保护的意愿究竟怎样?十年间,我们走访了42个农业文化遗产地,其中驻村调研的村落有16个,无论是随机采访还是入户访谈,无可争议的事实是农民对“农业文化遗产”名号不甚了解,部分民众虽有参与意愿却无路可寻。究其原因,一是农业文化遗产的开发普遍注重大企业、大集团和新型主体的引入,而忽视了当地农民在生产生活中传承农耕文化的主体地位;二是缺乏对遗产地历史文化资源的系统梳理和发掘,没能利用遗产保护的教育契机提升农民对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认识。这是当前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因此,唤起农民的保护意识,进而引导他们参与到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来就成为当务之急,也是考验地方政府和农民智慧的特殊时刻。在过往的实践探索中,各遗产地都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

例如,在河北涉县旱作石堰梯田系统的核心保护区王金庄村,农民自发组织了“涉县旱作梯田保护与利用协会”,并通过参与以梯田地名、梯田作物和梯田村落为中心的系列普查活动,不仅全面盘清了家底,还理解了梯田系统保护和利用的价值;福建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保护中,女茶艺师“非遗传习所”不仅传承了铁观音的制作技艺,扩大了中国茶文化的国际传播,也让“非遗”和“农遗”的保护观念走进了家庭、村落与企业;浙江庆元林-菇共育系统的保护则把目光聚焦到年轻一代,通过看、听、学、说、唱、尝等科普实践方式,培养儿童、青少年对家乡文化的情感,充分发挥了农业文化遗产的教育功能。

  在总结、借鉴和宣传这些成功做法的同时,各级政府应当在遗产地尽快启动以培养人才为重心的“农民记忆抢救工程”和“村落文化发掘工程”。具体言之,就是要利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人才资源,开展“学在乡村、服务乡村”青年共学行动,让年轻一代有机会在乡村实践中理解传统农耕蕴含的智慧,通过采录农民口述,全面系统地发掘村落文化资源,并由此启动他们与农民一道进行乡村建设的心力。这种代际之间具象化且具有亲和力的交流互动过程,一方面可以让农民重新发现自己、重新发现村庄,另一方面也能让新生代在回望祖祖辈辈修垛田、筑梯田、种桑养蚕、种稻养鱼、草原放牧的过往中,重新认识现代化背景下的乡土中国。这些方案的实施是社会广泛参与、健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多方参与机制的集中体现,也是从根本上培育农民能力建设以及自觉保护意识的必由之路。

来源《农民日报》,作者孙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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