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保护法》为了保护商铺租户的权益,设立了多项规定。然而,要获得这些保护,租户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特定时间节点。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定,可能会导致无法取回保证金、无法收回权利金,或合同以不希望的方式自动延长等不利后果。因此,商铺租户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时间规定。本文内容对计划租赁商铺开展业务的老板们很有帮助,请仔细阅读。

第一,签订租赁合同后,租户应立即申请事业者登录证并接收建筑物。租赁权的对抗效力并非仅通过签订合同即可产生,而是在接收建筑物并完成事业者登录后的第二天才开始生效。如果不遵守这一点,当建筑物被拍卖或出现新房东时,租户可能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即使房东变更,租户也必须具备对抗效力才能主张现有合同,因此尽快完成营业执照登记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商铺建筑物租赁保护法》第3条(对抗效力等)规定,租户在接收建筑物并完成营业执照登记后的次日即享有对抗效力。也就是说,如果未完成这些手续,租户无法向第三方主张租赁权。

第二,租赁合同到期时,租户有权要求出租人续签合同。但这一要求必须在合同到期前6个月至1个月内提出。如果错过这一期限,合同到期时房东有权拒绝续签,租户可能面临被迫搬离商铺的情况。反之,如果房东不希望续签,也必须在此期限内发出拒绝续签的通知,否则合同可能自动续签。因此,在合同到期前6个月起,租户应与房东就续签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并在必要时考虑法律措施。
法律依据:《商铺建筑物租赁保护法》第10条(合同续签要求等)规定,房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续签合同,租户因此可以获得法律保护。但为了行使这一权利,租户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续签要求,因此务必牢记这一点。

第三,租户在结束营业或安排新租户以收回权利金时,必须在合同到期前6个月至合同到期期间特别注意。在此期间,租户有机会与新租户签订合同,而房东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阻碍与新租户的合同签订。如果房东进行此类阻碍行为,租户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这一权利只能在合同到期前6个月起行使,超过该期限后可能难以获得法律保护。因此,商铺租户应提前制定权利金回收计划,并在适当时机寻找新租户。
法律依据:《商铺建筑物租赁保护法》第10条之4(权利金回收机会保护等)规定,禁止出租人不当干预,从而保护租户的经营价值。但该条款的适用前提是必须在合同到期前6个月起准备权利金相关手续,因此务必注意不要错过这一期限。
金毅律师的想法
商铺租赁相关纠纷往往涉及金钱问题,且法律关系复杂,租户自行解决较为困难。特别是当房东拒绝续签合同或延迟返还保证金时,如果未在适当时机采取法律措施,租户可能会遭受损失。此外,权利金相关纠纷常涉及双方利益冲突,合同到期后时间拖得越久,权利金回收难度越大。因此,一旦发生此类问题,应尽快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