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就没有带着功利心,纯粹是因为喜欢而开始写作。我非常喜欢写作时的一种状态。
尤其是抽烟的时候,手指敲着键盘,指尖夹着一根烟,淡淡烟雾袅袅升起,感觉那不是烟雾,而是不断涌出的思路。我不仅是喜欢抽烟,而是夹着烟敲键盘的感觉。就像年轻的时候,有人说我,抽烟的样子显得特别的稳重和深沉,我的老天爷,可能我抽烟的样子真的不帅,别人只好以沉稳夸我。
我能坚持写作,不仅仅因为我真的喜欢,更为重要的是,写作是唯一让我觉得可以远离功利的活动,我不靠发表文章赢得声誉,我不靠稿费或奖金过活,写作纯粹是我个人的事,我想写,就写了,即便写完后,便成为电脑里面的垃圾,这也是我在所不惜的,我在乎写作时的感觉,那段时间、空间,完全是属于我自己的,我是那一刻真正的生命主宰。
我可以让键盘跟着我哭和笑,我可以让键盘上出现雨雪风雷,我可以让键盘变成爱恨情仇、悲欢离合,无论电脑出现什么变化,我依然是电脑前的一位码字人,岁月可以在我身上沉淀痕迹,可我的指尖永远是自己都追赶不上的变化。
有小伙伴说,特别喜欢我现在这样的自由自在的状态。我相信他说的是真话,因为他真的了解我,我的自由自在其实也是拿年轻时的不自由自在换来的,经历了,懂得舍弃和放下的时候,心里自然就轻松了。可年轻的时候,没法舍弃,更没得放下,因为,身上什么都没有呢。
当然,这也是我知道大家想看到我能表现出来的状态,因为我知道文字表达的技巧。当前女友出现在我的文字里的时候,第二天都有要好的异性朋友私信问我,怎么现在跟前女友还有联系啊?
目的达到了,吸引眼前的文字终于发挥了“文饵”的作用,不是因为这个饵料,哪会引来那么多关注的目光呢?她们就不懂脑筋急转弯,前女友不能变成老婆吗?变成老婆的人可以称呼为前女友吗?答案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这也是我喜欢写作的地方。
记得十余年前,有个好友给我写书评,评论发出后,一致叫好声,大家都说朋友的书评写得深入和透彻。我问他,是不是看见文字里,“有一只长满汗毛的手臂上,冒出浓密的汗珠,微风吹过,汗毛带着汗珠轻轻摆动,……”对方忽然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笑了,这里面就这句话写得细腻和生动,只要你读过,就一定对这句话印象深刻。
写作就是这么有趣味,这样的趣味是不写作的人感受不到的。
我不喜欢参加征文,不喜欢投稿,甚至不愿意接受约稿,那是因为,我害怕写作受到约束。大刊物不敢说,圈内的杂志,我把稿子投过去,要是不按人家的格式和套路,要是给我发了,我心里会打疑问,人家是不是卖我老脸了,假如不给我发,那我岂不是老脸更加无光?
很少有人愿意跟着我的天马行空的思路。记得第一次被史旭平约稿的时候,我就跟她约法三章,第一她得跟我喝点,我看看她酒后会不会露出面纱;第二她不能给我出题目,我不会按照她要求的写;第三是不得催稿,我先前的文章,她可以随便使用。没想到,酒喝干了,她也没有改变先前的承诺。
她后来选了我上百篇文章,做成了“周末有故事”,后来这些故事也变成了《炊烟袅袅:一乡一世界》,现在想想,当年自己还是挺拽的样子。其实也不是牛气,仅仅是坚守了写作的状态。
现在也很拽,只不过不表现在面上。写作是我自己喜欢的事,我写想写的,不想写的,真的不希望给自己压力。文字写完了,自己也就高兴了,根本不在乎文字最终的命运。就像人生,你尽力去做了,谁也保不齐就有效果,起码过程中你按照意愿尽力了,这其实是最好的效果。
年关了,写字多于码字,这也是我比较喜欢的状态,毕竟这是一年一度的热闹事,原本也没把写春联看得有多娇贵,当有朋友说,我的春联贴在他家门上可以保佑他们一年的时候,我一下子觉得写春联是件非常神圣的事,恨不得每次提笔都要焚香沐浴更衣。
无论写字再忙,我还是得整理心绪,把写字的经过和感受码出来,记录自己恣意汪洋的时刻,这样的感觉也是自由自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