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用,而且不仅仅限于法院的强制执行。尤其是对于劳动报酬类的案件,中国法律是有专门之强化规定的。比如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制度、比如政府对承包企业的监督,最后是仲裁委、法院的裁决判决。
而依靠政府部门解决的效率明显高于工人自己的努力追讨。
回忆曾经办理的民事强制执行案件,劳动工资报酬的执行案件似乎并不多,而其中大部分都得到有效解决,甚至有些是政府托底,暨政府先拿钱支付劳动者工资。以后再由老板清偿。
劳动报酬执行案件少的原因是什么呢?一方面,作为最大头的农民工工资,因为建筑企业的农民工保证金制度,已经在产生纠纷前上解决了很多问题;另一方面,劳动部门的调解、监察,也已经解决了许多劳资纠纷。最后,刑法二百七十六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也是老板、企业主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所以,员工工资总会是优先清偿部分。
具体你的劳动报酬案件,即使公司倒闭,只要有调解书,应该大胆的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可以尝试让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裁决、调解,并移送法院行政强制执行,这些都是很有效的办法。
无论什么情况,要及时申请。毕竟,法律不会允许你在权利上睡大觉。如果,超过两年再申请强制执行,即使法院不能直接予以否决,但对方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只有裁定不予受理。
从执行的宏观角度而言,工资报酬在实务中比一般债权债务执行力度要大许多,相对于普通借贷案件而言,其存在社会维稳之需要,各级法院普遍比较重视。但是,某类案件即使达到最高的99%的执行率,仍然还会有1%的案件得不到有效执行,而你如果是那个案件的申请人,你就会觉得100%没得到执行,你会觉得法院强制执行没有用,这就是现实。
本题的答案是:强制执行当然不会人人满意,因为各种情况不能执行的案件比比皆是。但是,即使身处普通的民事执行程序,相对于无法执行的案件而言,部分执行、全部执行的案件还是大多数,尤其是追索劳动报酬。是优先级别的案件。
最新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所以,人不能总纠结结果会如何,不要轻易的被困难压倒,未来难以预测,但不应该因为难测就踟蹰不前。只要去做,总会有好的结果,即使远方的道路并不如意,走进去,也许又有不一样的风景。
最后,如果调解协议执行不到位,可以考虑刑事追究,因为协议并不能否定刑事追究。
最关键的是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如果,本案进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司法流程中,相信老板会更加积极的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