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八品的县丞和正七品的知县,虽一级之差,权力地位却是天壤之别

岁月浅酌绘心绮 2025-03-06 10:22:39

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以往封建历史中,社会现状还真就出现过如此状况。虽然只是一级之差,实际说话分量却完全不一样。像清朝年间的正八品县丞和明朝年间的正七品知县,就向后人展现了,什么叫在最小的等级区别范围内,实现最大的实际管理区别。偏偏明清两朝相距并不远,这让清朝年间的县丞们,实在找不到地方说理。

明与清的区别吴三桂大开山海关,引清军入关后,清朝后续统治者承接明朝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都模仿了明朝对全国展开的政治管理方针。虽然中央政治管理模式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与转变,但地方上的行政机构与行政官员变动并不大。像清朝县丞这一职务,实际就沿用了明朝年间的知县、县丞。可名称虽然相同,实际行政权力却完全不同。明朝年间的知县和县丞,实际权力差距并不大。清朝年间的知县和县丞,却森严且分明的形成了上下级关系。

举个简单的例子,倘若某个县丞生活在明朝年间,那么知县有事外出,或者需要前往京城、省府述职的时候,县城中的所有事情,他都可以做出决定。放到现代社会的话,明朝的县丞,其实就相当于拥有了“签字权”。只要他签字点头,县城一切运转照旧,百姓基本不会感受到知县和县丞之间的区别。可如果是在清朝年间,知县前往省府或京城述职,县丞什么事也不能做。除去维护当地日常治安安全之外,不得在任何文件上签字,更不得擅自为百姓做主。

哪怕是为百姓谋福利,或者为百姓出头也不行,所有事都需要等待知县回来。日常生活中,他们有且仅有的权力,便是在知县允许的条件范围内,处理相关问题。到点上班、定期拿俸禄的知县附庸,不外如是。此外,明清两朝知县、县丞虽然只有七品到八品这一级之外,但还有个最大的区别就是明朝县丞可以随时举报知县,甚至据理力争,清朝却不行。

举报本身没问题,但本身的官位得先拿掉。否则以下人身份举报,知县究竟有没有过错先不说,县丞肯定要先被惩罚。完全不讲道理的制度,让所有人无奈,却又无法改变。特别是意见相左的时候,明朝知县和县丞可以相互争辩,双方闹到州府、省府也没关系。但这种情形根本不会出现在清朝,好在和明朝相比,清朝又借鉴了明朝晚期提出的道台、巡抚制度,并将这一制度不断完善。

本地官员举报不了的事情,道台和巡抚等等,都可以“明察秋毫”,至于其中掺杂了多少水分,历史书上没记载,后人自然也无从知晓。变化的缘由那么明清两朝历史发展中,并没有任何历史空缺,为什么在知县、县丞这件事情上,会有如此之大的区别呢?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是清朝统治者始终认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朝廷已经选择了某人出任知县,那么下面的人最正确的政治态度,应该是听话和服从,而不是想着和知县对着干。凭借将知县推翻、或者排挤上位的县丞,本身又能有多少“墨水”呢?或许某些知县的确做的不好,但没有关系,中央会安排人随时检查,并且每一次检查的人都不一样。清政府自信,在更加科学且严密的地方政治制度上,其实际发展一定会远远超过明朝,也注定不会出现像明朝李自成一类,起兵造反的所谓义军。

其次则是清朝本就是通过击败明朝夺取天下,对于已经灭亡的明朝,清朝自然谈不上有什么好感。清朝初期沿用明朝管理制度,这是给新兴政权一个过渡期,同时也是给老百姓一个适应期。但适应期一过,天下人就必须在清政府制定的规则中生活。以往县丞和知县相互对立,政府不会干预,但将来绝对不行。一个地方只能有一个声音,这是清政府给所有地方官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要说明朝和清朝的政治思维究竟谁对谁错,其实都不好说。明朝能够听到更多的声音,清朝能够让办事效率变得更高。不过历史事实证明,官员无论对立还是服从,终究不如让老百姓来监督。明清的封建思维,还是败在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简单道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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