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著小说里,石毕在死刑前,吃了睡,睡了吃,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
生活得就像一具行尸走肉。
他相信因果报应,知道自己会下地狱,所以他被捕后,第一个主动认罪。
一开始我们还猜想。
在现场刻意留下驾驶证的石毕,是为了给警察留下线索。
在加油站,拿斧头的时候,只有他是有半分犹豫的。
也许他是被邓立钢胁迫参与犯罪。
但事实上并不是。
石毕的真实想法更加的冷酷,无情,他信命。
在警察没有抓到我之前,我依然继续杀人,分尸。
抓到我了,那就是我的命,我认了。
所以在逃跑的时候,四个人躲进庙里,只有石毕在佛像前跪了一天一夜。
他的“虔诚”让观众误以为他是后悔了,他是害怕了,他想求得宽恕。
邓立钢给人第一感觉就是狠,但石毕不是,他彬彬有礼,眉慈目善,所以很多受害者都被他给蒙骗了。
用最温柔的语气,说着最残忍的威胁,做着最血腥的动作。
通过宋红玉的自白,我们可以推断,石毕算是第一个入伙的。
虽然电视剧一开始的案件就是黄莺的死,很明显,黄莺是宋红玉动的手。
在这位“大嫂”后来的自白当中,也证实了这一点。
但是在黄莺之前,石毕,邓立钢杀了多少人?
没有“实践”的积累,怎么可能有如此严密的分工呢?
这四个人生活挥霍无度,这些钱从哪里来?从黄莺身上榨出来的那是远远不够的。
如果不是因为碧水家园楼下马桶堵了,警察可能永远不会发现这四个人犯下的血腥案件。
电视剧中很隐晦的说明了,他们分尸后的抛尸计划。
头发会专门放在理发店这种类似地方。
而其他部分会分类丢弃,绝对不可能放在居民区,而是直接随垃圾车前往垃圾处理站。
当时吉大顺将尸袋丢上垃圾车后没有跟踪,转弯的时候,黑色袋子掉落下来,差点落入拾荒老人手上。
因为这样,势必直接会造成恐慌,警察出动。
被随后跟着的邓立钢及时“处理”,之后对吉大顺便是下死手的殴打。
可见这群人反侦查能力极强,计划周密。
而受害人都是从事特殊职业的女性,有坐台的,有陪酒的。
这本来就不是一份很光彩的“职业”,所以很多人会选择隐姓埋名,选择一个化名从家乡到另外一个城市生活,流动性大,她们突然失踪了,没有人会在意。
而这四个人,他们打“一枪”,就换一个地方,就像“游击战”一样,无根无据,就算后来彭兆林抓到他们了,他们自己不招供,很多受害者根本无从知晓。
这听着就让人毛骨悚然。
就像黄莺的父亲,母亲,一直以为女儿在大城市工作,就算某天女儿消息全无,他们也不会想到她已经被如此残忍的杀害了。
所以一次又一次的得手,让他们更加把这个事情当成了一份“职业”。
石毕在漂白后,再婚,跟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过日子。
为什么,他过得悠然自得?
这个人可恶在,他觉得命里一切都有定数,形容的牵强一点“很佛系,不内耗”。
而这却是最恐怖的犯罪心理。
他无情,无牵绊,对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下死手,而之后毫无心理负担。
他把自己,把受害人,把犯下的所有罪行,都推托到佛祖的头上。
好一个“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这样的人,他到死都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之心。
原著中,他认罪时候给警察留了这样一句话:
认命,认命,我的命我得认。我一共做了十起案子,每一次杀两人,我参与杀害的有二十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