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大同订婚事件在网上不断传播不断演绎,很多地方让网友和吃瓜群众久久不能平静,话题不断翻新。
爱情婚姻,本是人生的幸福时刻,而对这对青年男女则成了生活的打击。仅仅在订婚次日,女方竟然就起诉男方强迫,至今男方已经被拘留几个月。
对于这对青年,这一切都来的太快了,双方通过婚介所认识,仅仅谈了两三个月恋爱,女方就突然提出结婚,并提出彩礼数额及婚房加名的要求。
随后发生情节更是超出大众的预期,订婚之后,男方即因强迫被立案调查。这一切都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否在谈情说爱的背后,还存在另外更隐蔽的东西没有被揭开。
婚介所认识,2月后女方提出结婚据网上媒体报道,甄先生与未婚妻李小姐,是于今年2月通过婚介所认识交往的。因为二人都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所以双方都是以抱着结婚的最终目的来进一步认识了解。
但正当二人的交往慢慢步入正轨之时,李小姐的一个要求成为了这段感情的最大变数。
据传,男方是因为年龄大了想结婚找的婚介,而女方则是和婚介有一份合约。
有网友爆料称女方曾与婚介所签订协议,若婚事成功将支付3万元给婚介所。
这样高额的奖励,和李女士家庭目前的经济状况产生很大的反差,3万元绝对对他们来说不是个小数目,难道这个婚姻的成功对他们竟然如此重要。
并且时间上也有点进度太快,只两三个月,女方就提出彩礼和结婚,五一订婚后即转为强迫拘留案件,这背后是不是有还有另外的隐情?不得不让人怀疑。
女方据传是二婚,家境让人生疑随着案件的曝光,李女士的家庭情况也被媒体曝光了出来。
据知情人称,李女士的家庭也并不简单,她的母亲早年离异,带着李女士和三个哥哥一起生活,而他的三个哥哥至今没有正式职业;
李女士大专毕业后据称曾在美容行业工作过一段不长的时间,后也失业在家,没有工作,
如果从媒体报道的,李女士目前24岁,那么他的三个哥哥也已经是三十上下了,四个子弟都无业在家。
对于一个全家五口人,都没有正式的工作,人们不禁要问,他们到底是靠什么生活呢?
据网友揭露,李小姐在认识陈先生之前已经经历了一次婚姻,也就是说,她与陈先生的结合根本就是二婚。
这更让人产生了更多的疑问,难道这背后还有什么不可告知的隐秘吗?
这不得不让人联想起前两年发生的以婚姻的名义,骗婚骗财,最后甚至于将男方逼上了绝路。
苏享茂事件,已敲响警钟人们可能还依稀记得,五年前那个曾轰动一时的事件,翟某某以婚姻和美色为诱饵,为图谋苏享茂的钱财,一次次的逼其就范,结婚又离婚,最后以至于让苏享茂走投无路自寻短见。
事件的女主也是通过婚介所协议,据传他的协议额度更高,竟然高达6万元之多,这份厚重的协议,可以不只为了找一个金龟婿,而是另有目的。
翟某的事件已经广为传播,后面的情形大家都知道了,一次次的从男方要钱,额度高达千万,最终男方走上绝路。
而女方最后的结果,也是被诉进了看守所。就在前段8月8日,看守所里的翟某还想要调解,自称:对苏享茂是有感情的,要让苏享茂的父母安度晚年,提个调解方案,会尽量补偿。
根据苏享龙微博发布的立案告知书,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立案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
对于女人,想找个有钱的金龟婿正常,但以婚姻关系来骗钱敛财,并且多次,真是让人瞠目结舌。
然而翟某确实是这么做的,今天大同的这桩订婚有转强迫的事件,是否有相同之处,就不免让人疑问了?
同是通过婚介,同是高额介绍费,同是迅速结婚,同是要钱要房,还有等等情节,每个人都有自己判断了。
还真是有可能。
男方有意结婚,女方提出二条件我们都知道,全国很多地方的结婚彩礼问题是严重的,女方动辄就提出高额的彩礼,让男方招架不住。
网上也经常报道男方因为高额彩礼问题对婚姻望而却步,或结婚当天女方不见钱不出阁的事情,也屡见报道。
李女士也不例外,向甄先生提出,要结婚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男方在婚前要支付女方彩礼20万;
第二、男方的房产证上要加李女士的名字。
如果不答应,李女士则以分手相威胁。
这两个条件对于甄先生目前的情况,其实都很难:
5月1日,男女双方家人一起,按之前的约定举行了订婚仪式。
在订婚酒席上,男方如约支付10万彩礼,同时当场明确表示:将在结婚的当天,支付剩余的10万彩礼,并在结婚一年后,男方将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
关于20万彩礼20万的彩礼分两笔支付给李女士:
第一笔10万元订婚的当天支付给李女士;
第二笔10万元,在双方结婚的当天支付。
这个虽然分期,但好歹是在婚前李女士能拿到20万,对于甄先生来说,先凑足10万双方订婚,至于剩下的10万,可以慢慢再凑,结婚可以早点可以晚点,至少订婚完,婚姻大事基本就算是定下来没有悬念了。
对于这个方案,李女士也只是勉强表示同意。
关于房产加名这件事情对于甄先生是更难的,因为房产是掏空家里积蓄才买下来的,加上对方的名字,相当于对方占有了一半的权利,如果中间有什么差错,那样损失是自己和家庭难以承担的;
甄先生与父母思前想后,最后给出的办法是结婚一年后加上李女士的名字。
这样的好处是:
第一,婚后加名则至少是婚后的财产,相比婚财产更保险一些;
第二,婚后一年才同意加名字,这样至少能保障,双方的婚姻在一年里是比较稳定的,不会因为闪婚闪离而损失房产;
第三,其实甄先生也给自己留了余地,就是至少还有一年的缓冲时间,一年后的事情,那就到时候看情况再说;
对于李女士,婚后一年,她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再要挟甄家的了,到时加不加名字,还不是得甄家人说了算,这个可能就是甄先生的小算盘。
李小姐起初不同意,但是看到甄先生及父母都写了保证书并签名留念,而且还请了中间人居间作证,要说甄先生和父母也算是认真的,也就算认可了这个事情;
因为事情到这个份上,李女士也看出来,婚前加名字是绝无可能的,那就退一步,即便一年内不加名字,这个房子也是给自己住的,要说倒也没什么损失;
五一期间事情发生变化截止到5月1日这一天,事情还是进行的喜庆圆满。
5月2日,也就是订婚的次日,两人在新婚房里,发生了关系。
5月2日当晚,女方母亲直接找到男方表示:尽管没有正式结婚,但已经发生了实质的关系,应支付剩余10万彩礼。
可能因事起仓促,甄先生没有反应过来,只是被动的应承着。
但让男方没有想到的是,对方已经偷偷地带着录音笔给录音留证了;
根据网友整理的对话录音,4分钟的录音,核心部分大致如下:
李母:你们订婚是毋庸置疑的,对吧。
甄先生:是。
李母:那你强暴了我们家闺女是不争的事实,对吧。
甄先生:是。
有网友评论说这个录音是套路,不能算作证据。
但是这个录音是男方的正常对话,所有过程都是自然的状态下记录的,虽然不能算作直接的强奸证据,但是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或者和其他的证据组成证据链。
那么还有没有别的证据呢?
女方手里都有哪些证据从现有报道来看,女方所提供的证据,无非就是两样:
一是李女士母亲提供的录音证据。
不管是诱导还是话赶话,反正在这段录音中,男方在对话中明确承认了自己强暴了女方。
对话中亲口承认的说法,如果确认这个过程存在诱导成分,这个录音的法律效力如前所述,虽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但是可以和别的证据搭配使用的,
二是李女士额外提供了一段视频资料。
视频资料是,订婚当天下午5点左右,两人一起走进电梯,摄像头拍到有一些亲密动作的视频。
从图片中,我们只能看到在电梯里,两人抱在一起,并且还有接吻的举动,我们无法看出动态的情况,比如女方是否存在抗拒的情形,男方是否有强抱和强吻的情形。
不过我们知道,这个视频是女方提供的,要证明的是男方犯强奸罪,我们可以推测,这个视频中很可能有男方一定程度强抱和强吻女方的情况,女方或者有一定的抵触的动作。
但是,从男方妈妈的角度看,双方又是自愿和亲密的状态。
单凭以上的事实,确实很难认定存在触犯强奸罪法条的行为。有律师也就此认为,男方是无罪的,这也是为什么舆论一直认为男方无辜的原因。
网友提供关键线索信息这两天,有知情网友在评论区提供了一条重要的信息,如下图
如果这个网友提供的线索是真实的,那么女方的视频则可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并且对男方极为不利。
即有视频显示,两人虽然亲密的进入十三楼婚房,但是女方又跑出来到了十四楼,重点的地方是,视频显示,女方又被男方从十四楼拖拽到了十三楼婚房里,然后双方发生了关系。
如果这个信息是准确的,结合男方对女方的拖拽视频、男方承认强暴的录音、女方的指控,则一条相对完整的证据链就此形成,男方则很难辩解了。
男方是否有违背女方意愿的可能吗其实这也是不能排除的一种可能,我们不妨分析下男方的情况,有没有急于要和女方发生关系的意愿呢,甚至采取一定强行的手段。
第一,双方交往过程中,一直都是男方在付出和支付,男方有尽快收回成本的意愿。
双方订婚时,男方已经支付了10万彩礼,并且还三方承诺结婚当天支付剩余10万,一年后房产加名。
这些都是男方在付出,订婚后,男方难免有大男子主义,基于想要得到对方。
第二,男方或许潜意识里或许有订婚后可以放纵一下的心态。
在订婚后,双方关系进一步确认,男方可能潜意识里,这个事情已经定了,女方已经是自己的人了,前面恋爱期间的拘谨和小心翼翼都扔到了一边,认为现在自己可以适当放纵下了。
第三,男方或许下意识里有生米煮成熟饭的想法
既然已经关系确定了,那就人已经是自己的了,之前付出了那么多的成本,内心里想要尽快的收回来。
或许现在先生米煮成熟饭,要了女方的人,后面的哪些条件是不是继续履行,那就要看自己的意愿了。
女方或许也是笃定了男方有这方面的想法,才会抗拒,从十三楼跑道十四楼,又被拽了回来,并且时候立即要剩余的彩礼和房本加名。
如果这里面的任意一个可能真的发生,那男方可能很难逃过有罪的判定。
国家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刑法》,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按上述法律关于强奸罪的概念,强奸的需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违背了女性的意愿;
第二、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性手段;
第三、和女性发生了性关系(包括未得逞)。
那么男方到底有没有触犯强奸罪这个法条,有没有违背女方的意志,强迫女方发生性行为呢?
从前面的几条分析看,还真是有这个可能性。
网友的评论随着该事件在网上不断发酵,网友也有各种评论,有点评论还很尖刻,直接认为这是一桩诈骗案件。
这些评论都指向了一个结论,就是女方及家人联合婚介所进行婚姻诈骗,骗婚骗财,居心不良。
还有网友的评论更尖刻,比如这位:
这其实是一个涉及到婚姻、伦理、道德、法律多个维度的社会问题,难怪会引起众多网友的共鸣。
人们不禁要问,如果男方罪名成立,是否意味着在恋爱期间发生关系,男方都随时可能被进行强奸起诉?
如果女方存在恶意,是否法律能进行公正的判决,不让受害一方冤屈,这些就只有相信法律的公正和正义的力量了。
写在最后爱情虽甜蜜但短暂,婚姻却往往是一场利益交换。
当走到谈婚论嫁这一步的时候,女方往往会将自己的利益诉求直白的摊牌出来;
彩礼、婚房、车子等,这些正在成为男方挥之不去的婚姻的沉重。
这是一个涉及婚姻、道德、法律多个层面,已经成为了一个的社会焦点问题;
希望通过舆论的热议,能够让人们认清事情的真相,也希望这起事件能够有一个圆满的解决。
(本文图片均来自网络)
老李
仙人跳5.0版[点赞][点赞]
用户10xxx17 回复 09-16 10:47
随身携带十百现金,以防被告qj [汗][汗]
俏皮xin 回复 09-15 14:04
前4个版本可以介绍一下吗[得瑟][呲牙笑]
赵成
个人猜测很有可能婚介所成熟的套路
赵成 回复 09-14 21:52
我当年做过报纸广告代理,但坚决不做“婚介广告”和“求子广告”,动动脑子都知道那是些啥……[笑着哭]
冰之缘
恋爱有风险,结婚需谨慎。现在骗婚的很多。不废除彩礼,男的就无法避免被骗。
朱时沙 回复 09-15 01:11
这位朋友,男人的确比女人多3000万,适婚的500万。但是,有几千万,甚至上亿的适婚男人,在婚恋市场是可以被女人忽略不计[笑着哭]
裸考青年 回复 朱时沙 09-15 08:48
你这就错了,,你这个数据已经过时了,,男性确实比女性多3000万,但是适婚的男性比女性还少,,实际数据是适婚的女性比男性多。。。婚姻介绍所也是女多男少,比例基本达到8:2
点鸡改名
请先生赴死[点赞]
千鹤
应当全力打击婚介所,九成都是诈骗机构,没有法律制约,给本就低迷的婚恋市场,制造虚假资源。
太阳追着月亮表白
法律解义,订婚是意愿组成共同生活家庭的习俗行为。[呲牙笑]
5858
订婚和结婚都可以上了,不算强奸,女的百分百骗婚。
火焰王
都看出来了,背后有保护伞,一整套利益链条
含笑半步
我就是个吃瓜的,就等着法院判
七里香
建议马上枪毙男方,重判让大家警醒点
蒙蒙
现在的社会不知怎的了,我60了想起以前谈婚,真的是谈恋爱谈婚,冲动的时候时常发生两性关系,其间从未谈及彩礼,至结婚及婚礼前自己的彩礼多陪嫁的回礼就多,彩礼就是全部的回礼,那有象现在社会这样谈婚时每时每刻都得算计,这那里是谈婚是在谈卖买,较不好被强奸还得坐牢。
勇者逗饿龙
请先生赴死
独孤求醉
我觉得就以嫖娼判,反正有人收钱,有人出钱。就是交易
momocaca
一地鸡毛!
用户13xxx60
婚内强奸怎么算。违背女方意愿,就是强奸。 人们只看到钱。女方不图钱,钱给他退掉。
信仰丶终焉 回复 09-15 18:54
然而事实退了么?[吃瓜]
用户43xxx57
给了婚介3万!!!!!![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这是独眼龙相媳妇,一目了然![点赞][点赞][点赞]整个过程如此富有逻辑性,一切都按规划好的剧情发展![得瑟]最后警方呵呵——一气呵成呀!
用户10xxx51
如果这个案子强奸案成立,不管是否和解,那么这个案子可以和彭宇案相提并论的,甚至比彭宇案的影响更大,彭宇案后,最多不扶老人,漠不关心,置身事外而已,可此案涉及到婚姻,男女关系和男女性关系等,这是每个人都逃避不了的
风灵无畏
诈骗犯,公共厕所这么值钱?
咿咿呀呀
[doge]怎么?先生还没赴死吗?
心态决定人生
几十万买个女人睡觉,神经病。
叫我阿瞒
还不如直接签个买卖合同,诚信购买。受法律保护
耗子尾汁不讲武德
就看最后怎么判决了?
用户14xxx91
舔狗该死
如是我闻
没有新内容就别炒冷饭了
用户10xxx06
这女的不但谋财且害命,天理不容!
天下无双
钟楚曦断案
过路人
一个即将成熟的套路,后面就等最后的果实了,话说婚姻的意义在哪,无论什么关系,女方一告就定强奸的话,那后面估计要遍地开花了,合法坑钱了这波
不念过往
男方枪毙立即执行
星辰幻影1003
早点判吧。重判。让男人清醒,彩礼就是骗婚。
sky
重判,男人扛击打。
龙邪无尽
先验伤,从十四楼拽到十三楼,身上要是没伤不可能吧
懒羊羊
大家忽略一个问题。那个婚姻介绍所应该查一下,会有收获
王涛
说枪毙的脑子有病吧!
老刀
真特么被强上了会隔几天报案?
胖胖最好
你也是法盲,根据婚姻法,婚前房子婚后加名也没用
忘忧草
这女的以后就废了,倒贴房子和赔嫁(在她有生之年,想都别想),人家都会躲的远远的。
666 回复 09-16 08:23
[呲牙笑]
会飞的鱼
其实这中间牵扯到一个官方对民约是否承认的问题,如果承认民约有效那么他们订婚就属于约定婚姻内,那么就可以按照家庭矛盾处理,就不存在强奸问题!至于说女方要求彩礼问题,那就是另案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