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农房也发权证,还能向银行抵押贷款

不老仙 2018-06-21 15:36:30

“激活闲置农房计划”,这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乡村振兴的一项开创性工作。丁宅乡积极开展农房激活试点行动,思考发展路子,将村民闲置农房统一对外招租,让闲置农房发挥更大价值。今天,全国首个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颁发仪式在丁宅举行。

6月20日,位于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上宅村芋艿湾自然村的袁兰娟家1幢闲置农房,以改造后全新模样迎接参观者,而租赁者绍兴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也在当天拿到了由上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颁发的全国首本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书。

众多参观者纷纷参观闲置农房」

“太高兴了!想不到租农房还能拿到权证,还可凭此证向银行贷款,这对租房者来说是最大的利好。” 绍兴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军说,“原先担心房东中途变卦,公司投入的修缮、翻建资金会有损失,现在有了这本租赁使用权证,就好比吃下了定心丸。”

大通市场发展公司以7000-10000元不等的年租租下芋艿湾3幢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的闲置农房,正在装修用作民宿,预计7月初开门营业。绍兴大通集团董事长钟百富表示,有了租赁使用权证,农房交易就有了法律保障,今后集团还将租入更多的闲置农房发展旅游、休闲等乡村新业态,盘活更多的闲置农房。

▲改造后的闲置农房

农户袁兰娟乐得哈不拢嘴。对她来说,农房的租金不但每两年以5%递增,产生利润后还能进行分红。袁兰娟几年前就在杭州买了房,老家的房子一直闲置着,租也租不出,反而成了牵挂。“现在好了,再也不用担心老房子没人看管了,还多了一笔租金,以后还能参与分红,想想都开心。” 

芋艿湾美美的,舒适的闲置农房!

如何让闲置农房真正“活”起来,推动农民增收、乡村振兴?上虞区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对振兴乡村战略和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改革要求,创新出台《上虞区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试行)》,明确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拥有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有效期最长20年,而且,凭租赁使用权证可用于融资抵押担保,使农户和承租人从中获得双赢。

农村“空心化”让部分农村住宅长年闲置成为普遍现象。去年,丁宅乡在绍兴市率先启动闲置农房激活试点工作。通过上门走访和座谈会,对全乡闲置农房进行调查摸底,丁宅乡正逐步在各村成立农宅经营服务站,同时积极向市场大力推介闲置农房。

▲新华社点赞“上虞丁宅芋艿湾农房激活试点行动”

去年以来,丁宅乡把“闲置农房激活计划”与“五星达标、3A争创”、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谋划、统一规划、整体实施,利用闲置农房培育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养生养老、农事体验等产业,发展美丽经济,创建农村美好生活。

2018年,大家不妨为自己定个小目标,

来丁宅租一处闲置农房吧!

真正感受“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的悠然与恬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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