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达州市渠县电网电价何时能执行同网同价官方回复!

凡尘评社会 2024-11-04 11:24:54

近日,一位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达州市渠县电网电价何时能执行同网同价。

网友

达州市渠县电网电价何时能执行同网同价?

官方回复

渠县发展和改革局

1.由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供电服务用电的依据是《渠县发展和改革局转发<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渠发改价格〔2017〕19号)进行收费,即不满1千伏的居民用电价格为:第一阶梯(月用电量150千瓦时及以内部分)0.63元/千瓦时,第二阶梯(月用电量151至230千瓦时部分)0.76元/千瓦时,第三阶梯(月用电量超过230千瓦时部分)0.96元/千瓦时。

2.为进一步降低居民用电费用,减轻居民用电负担,通过增加阶梯电量的方式降低用户用电费用。第一阶梯月用电量调增为180千瓦时及以内,第二阶梯月用电量调增加为181至280千瓦时,第三阶梯月用电量调增为280千瓦时以上。

3.关于地电与国电同城同价问题,由于地电价格管理权限在省上,国电价格管理权限在国家,我局已多次向市级价格主管部门汇报同城同价事宜,市价格主管部门也多次向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汇报,目前的情况是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正在与国家发改委汇报相关问题,两家供电企业的价差问题正在协商中,力争早日实现地电同国电同城同价。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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