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执行法官紧密协作,驱车奔赴河南省周口市,成功扣押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汽车一辆。
2024年,申请人姚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峰峰矿区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身处河南省周口市的王某却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在异地,法院难以对其采取有效措施,企图逃避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然而王某始终拒不露面,对还款义务也置若罔闻。后经调查,执行法官掌握到王某名下有一辆汽车,但车辆实际活动于河南省,且行踪不定,难以掌握其确切位置,给扣押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2月10日清晨6时许,执行法官突然接到关键线索,得知被执行人即将驾驶该车辆前往河南省周口市某工厂工作。事不宜迟,峰峰矿区法院执行局紧急协调法警大队,迅速组建一支精干的执行团队,驱车直奔周口市。抵达目的地后,执行团队马不停蹄地展开调查寻找。然而,王某一直驾驶车辆不断改变位置。面对这一情况,执行团队紧追不舍,终于在当日下午4时许,在周口市沈丘县某村成功截住了该车辆。
随后,执行法官与法警密切配合,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车辆进行扣押,确保执行过程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目前,该车辆已被顺利扣押至峰峰矿区法院。下一步,该院将依法对扣押车辆进行妥善处理,尽快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峰峰矿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