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第一位真正的兵团司令,萧劲光程子华还是陈赓?他们全部落选

漫步时光旧梦 2025-01-10 14:18:19

1938年8月,八路军后方留守处正式升格为“八路军留守兵团”,原留守处主任萧劲光出任兵团司令员,所部也从最初的9000余人,发展到九个团和四个军分区共1.2万余人,1941年增至3.4万人,1944年再猛增到5.2万人,兵力规模接近两个军,不过很遗憾,这并非真正的野战兵团!

八路军留守兵团的主要任务,是警备陕甘宁边区,同时巩固黄河河防,既要震慑顽军对边区的骚扰,还要阻止日军西渡黄河,综整个抗战期间,并未与敌人遂行大兵团作战,性质其实是“守备兵团”。

我军在红军时期的高级建制,曾编有“方面军”、“军团”等建制,并未启用野战“兵团”的番号,至于抗战时期萧劲光的八路军留守兵团,既没有得到重庆方面的承认,亦无固定下辖的部队,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兵团建制。

比如边区形势紧张时,第359旅即奉调返回编入留守兵团,南泥湾以后又编成八路军南下支队,脱离兵团指挥。事实上,1942年整个留守兵团,已经划入“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序列,对外仅保留兵团司令部的名义而已。

因此“真正意义上的”野战兵团,特指解放战争爆发后,我军为实施机动和大兵团作战,在纵队以上组建的“野战兵团”,作为一级(高级)编制的确立,判断一个野战兵团是否正规,那是有四条标准的!

一、正规野战兵团编制的四条标准

军史专家、石家庄步校史延胜教授,曾在自己的考证文章中,给正规野战兵团的编制列出三条标准,笔者颇为赞同,综合研究结果和军事常识又补充了一条,这四条标准是:

1、必须是野战军下属正式的一级编制,接受某“野司”的指挥,同时指挥若干野战纵队。

2、必须有中央军委的正式组建命令,而不是各大军区、各野战军自行编组的临时兵团。

3、必须有专门的兵团指挥机构,而不是由某纵或者某部“代行”指挥权。

4、必须有固定的所辖部队,而非临时划拨,否则就不能称其为“一级编制”。

根据上述四条标准,不妨对解放战争时期,我军先后出现的“兵团”级单位,进行逐一比照:

首次出现的兵团番号,是1947年3月,当胡宗南集团大举进攻延安时,原“陕甘宁人民解放军野战集团军”(简称陕甘宁野战集团军),升格组建而来的”西北野战兵团“,以军委副主席彭总兼任司令员(兼政委)。

西北野战兵团下辖第1、第2纵队,司令部另直辖两个旅共2.8万余人,该兵团的正式组建文件,以3月14日军委保卫延安的作战命令为标志,符合前述第2、第3、第4条标准,但是却不符合第1条。

因为西北野战兵团直属军委指挥,换句话说,西北野战兵团并不是”野战军“下辖的一级编制,反而是野战军的“雏形”,级别要高于一般意义上的兵团,只是在兵力有限的情况下,临时拟定的一个番号。

仅仅三个月以后,西北野战兵团即正式改称“西北野战军”,同时成立了西北野战军前敌委员会,兵团番号随之撤销,因此这个兵团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正规野战兵团。

紧接着出现的,是1947年华野“七月分兵”时,临时组建的“叶陶兵团”和“陈唐兵团”,分别执行挺进鲁南和鲁西南的战略任务。

前者由两位纵队司令员叶飞、陶勇临时负责指挥,下辖华野第1、第4纵队;后者由野战军参谋长陈士榘、政治部主任唐亮临时指挥,下辖华野第3、第8和第10纵队。

这两个兵团是根据军委的战略部署,由华野司令部自行编组的,并无军委明确的编组命令,亦无专门的司令部机构,当然不是固定的一级编制,随着陈粟首长西来,又统一整合为“华野西兵团”。

因此叶陶兵团、陈唐兵团在四条标准里,至多符合一条,仍不属于正规野战兵团建制;至于“西兵团”已是华野半数以上的主力集结,属于方向性的临时高级建制,是直接受军委指挥的战略集团。

二、陈谢兵团也不完全符合标准

1947年8月,为实现三路大军“逐鹿中原”的战略布局,以晋冀鲁豫野战军第4纵队、第9纵队,以及起义部队第38军共8万余人,新组建一个兵团,南渡黄河杀入豫西,名将陈赓被任命为兵团司令员,习惯上称为“陈谢兵团”。

该兵团符合第2和第4条标准,却不符合第1条和第3条:陈谢兵团单独执行任务后,已经划出晋冀鲁豫野战军、西北野战军(曾一度归彭总指挥)的战斗序列,直接受军委指挥,属于“准战略集团”,不再有野战军上级。

另外,陈谢兵团也没有组建专门的指挥机构,而是临时以第4纵队司令部,兼领整个兵团的司令部,因此陈谢兵团也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属于正规野战兵团的范畴。

东北野战军的情况类似,为适应“东总”远在双城的战场形势,1947年底经军委批准,以辽东军区机关组建“第一前方指挥所”,任命萧劲光为司令员;以冀察热辽军区机关组建“第二前方指挥所”,任命程子华为司令员。

至辽沈战役打响前的1948年8月,东北野战军司令部正式成立,两个前方指挥所随之更名为东野第一、第二兵团部,也就是未来四野第十二兵团、第十三兵团的指挥机构,但是这两个兵团性质比较特殊:

确实符合第1、第2、第3条标准,却不符合第4条,即没有固定的所辖部队!东野12个野战纵队当时均直接归野司指挥,只是在战役需要时,再临时划拨若干纵队,纳入到兵团司令部指挥之下。

东总的命令电解释得很清楚:“为便利于战地指挥与应付同时发生几个战斗,决组建两个前方指挥所,此种指挥所不隶属建制部队,只代表总部直接指挥共同攻击某一城市、在某一地区担任打援的几个纵队”。

比如1947年冬季攻势,第二前方指挥所奉命统一指挥第8、第9纵队,执行破袭北宁线的任务;而辽沈战役期间,第二兵团部又奉命统一指挥第4、第11纵队,以及两个独立师,担负死守塔山的任务。

可见程子华的兵团司令部,并没有固定所辖部队,包括秘密入关时组建的“先遣兵团”,仍是以第二兵团司令部,临时指挥第4、第11纵队,也就是改番以后的第41军和第48军,及至1949年4月,四野正式组建四大兵团时:

程子华第十三兵团的固定所辖部队,却是第38军、第47军、第49军,跟入关时番号截然不同,足以说明,东野最初的两个兵团只是“方向指挥机构”,不属于正规的野战兵团建制。

三、粟裕是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兵团司令员

第一个完全符合四条标准的野战兵团,究竟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答案是1948年3月4日,当天军委发布命令,决将华东野战军建制内现有的13个野战纵队,重新编组为四个正规的兵团:

第一兵团:司令员兼政委粟裕,副司令员兼副政委叶飞,下辖第1、第4、第6纵队;

第二兵团:司令员许世友、政委谭震林,下辖第7、第9、第13纵队和渤海纵队;

第三兵团:司令员陈士榘、政委唐亮,下辖第3、第8、第10纵队;

第四兵团:司令员韦国清、政委陈丕显、副政委吉洛,下辖第2、第11、第12纵队。

上述四个兵团既有军委明令,在编制上(不是序列)同属华东野战军,开始分别组建指挥机构,更重要的是,各兵团已经有了固定的所属纵队,符合了全部四条标准,用军事术语可作如下注释:

“这四个兵团,是由之前为执行较大规模的方向性作战任务,而编成的作战集团过渡而来,可以视为兵团作为一级编制的正式确立,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指代部队”!

在华野司令部最先接到电令的粟裕,同日就任第一兵团司令员兼政委,成为我军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兵团司令员,跟之前所有的兵团主官,性质都有区别,这个时间点上,军委有华野重新集中作战的考虑。

当然这个职务,粟裕是以华野副司令员的身份兼任的,但这并不妨碍,1948年3月成为我军第一个正规野战兵团的司令员。

需要指出的是,华野这次整编存续时间很短,两个月以后,第一兵团即奉命北渡黄河休整,拟改编为“东南野战军第一兵团”,执行率先渡江的任务,注意这也是正规的野战兵团,完全符合四条标准。

然而城南庄会议以后,军委又做出了暂不渡江的决定,因此在豫东战役打响前,华野四个兵团的整编方案随之取消,原第一、第三兵团实施合并,执行在中原战场大量歼敌的任务,军史上一般称为“粟裕兵团”。

换句话说,华野第亦兵团编制虽很正规,番号存在时间却很短,至淮海胜利全军大整编,华野整体上改称为三野,才又重新组建了第七、第八、第九和第十兵团,此时野战军编制和序列已经完全统一,粟裕不再兼任兵团司令员。

这一时期,我四大野战军和华北军区野战部队,共计组建了16个野战兵团,当然都是完全符合标准的正规兵团建制,其后又有三支起义部队授予了兵团番号,总数因此增加到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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