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泉州公安局在侦查一起非法买卖银行卡案件时,发现并成功捣毁了一个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服务的窝点,现场抓获嫌疑人三名,查获电脑3台,POS机2台,银行卡17张,手机13部,手机卡38张,信用卡21张等大量违法犯罪工具。
经调查,30岁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平今年9月以来,从他人处购买大量银行卡、电话卡,并雇佣庄某、李某两人为赌博平台提供资金转账服务,涉案2800余万元。
近年来,倒卖银行卡案件层出不穷,之前破获的案件情况分析看,大量信息表明银行卡买卖现象非常严重。这种倒卖行为通过网络进行,事实上已经很难界定地域,隐蔽性也很强,比较难以发现。
每个人手中都有数张银行卡,其中有些常年保持睡眠状态,许多持卡人并不知道,这些银行卡一旦转移到不法分子手中,将成为违法犯罪的工具。
有些人为了利益,利用倒卖银行卡来赚取暴利。
那么收购银行卡加U盾的用途是什么呢?
一、是行贿受贿。
二、是诈骗收钱。
三、是洗钱。
四、用于经济犯罪如毒品买卖、涉黑。
五、偷税漏税。
犯罪人通常以每张百余元的价格,收购他人新办的银行卡,其中绝大多数卖给了境内外实施网络电信诈骗活动的人员,以此赚取差价、非法牟利。
这些被非法交易的银行卡,已经不再是一张普通的银行卡,而沦为了洗钱的工具,并形成一条开卡、收购、出售、使用他人银行卡的“灰色产业链”。
所以,为了你自己的安全和别人的安全,请不要销售自己的银行卡和U盾。
严重的将可能面临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