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列车上的座位,本来就是拿来卖的!

鱼儿有理 2019-07-26 22:05:15

7月25日,有网友爆料称,哈尔滨一列车上,一名女子带俩娃躺在硬座上睡觉,遭到旅客质疑“霸座”。随后女子掏出6张火车票,表示自己是因为没有卧铺,所以才买了6张硬座车票让孩子休息。

图片来自于网络

这一则新闻马上上了热点,各种观点均有。有的说人家大姐花钱买票,就有权使用自己花钱买来的座位休息,不能称之为霸座;有的说这火车上的座位应当属于稀缺的公共资源,即使有钱也不能多买多占,长途列车乘车辛苦铁路部门应当要考虑无座人员的合法休息权利。

话说这几年关于火车上霸座的新闻着实不少,其中影响最大是2018年“霸座哥”孙博士霸占人家小姑娘的座位不肯让,还对前来劝阻的乘务员各种胡搅蛮缠。这些占座的人无理的言行着实扯痛了公众的神经,也一次接一次地刷新人们对于霸座行为容忍的下限。

在本次事件中乍一看,这位大姐带着两个娃占着两排座位,旁边的旅客却没有位子可坐,不明究竟的人要指责这一行为自然不足为奇。估计这大姐事前也是想到在途中会出现这种可能,所以才会买下六个座位。看样子,这位大姐平日里肯定是一位讲道理的人,所以才会去“花钱买道理”

可这个道理对不对呢?小鱼儿觉得不妨较个真,老话讲的好,道理越辩越明。

首先,三个人(一大二小)买了六个座位,这样行吗?

从2014年12月我国交通运输部颁布《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旅客要乘坐火车出行必须依身份证上的实名购买车票,铁路公司有权对实行车票实名购买的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乘车人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下简称“票、人、证”)进行一致性核对,如果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以及使用铁路电子客票或者铁路乘车卡,人、证不一致的,铁路公司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现在购买过火车票的人都知道,不论是网上购票或者是线下窗口购票,没有对应的身份证肯定是买不票的。因此火车上的大姐光凭她一个人肯定不行,一定借用了家人或者朋友的身份证来买票。

其次,如果有人买了票却没有乘车,车票上标明的座位可以被铁路公司处置吗?

旅客买了票就相当于在铁路公司与自己之间了一份铁路运输合同。铁路公司应当把旅客安全运输到目的地,车票上标明的座位就是旅客在这一段旅行时光占用和使用的空间。在旅客车票实名制之前,这个空间还是可以转让的,经历我们铁路运输历史的人都知道,在运力紧张的时候,火车票一票难求,有路子的黄牛党就干起了倒买倒卖的生意挣钱。这种的行径引起全民的强烈的不满。甚至可以说,旅客实名制的出台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打击火车票倒买倒买的牟利行为。

但是这世上也没有哪一部法律说,买了车票就一定要乘车,不论是临时有事走不了,还是如像这个事件里纯粹就是买了让给家人舒服一点。只要购票人没有转手卖票当黄牛党牟利或者去办理退票或改签手续,那么如何处置这一份权利这都应该是购票人的自由。在这一段时间里,铁路公司也没有权利干涉或另行出售,其也必须遵守合同。

有人购买,无人乘坐的座位并不是无主之位,只不过它的主人没有去行使权利罢了。而在这个事件中,很明显座位的主人其实是行使了他们的权利,他们是想让自己的亲人坐得更舒服一点。而这善良的愿望并不违法,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加以禁止,谁说不可以呢?

最后,火车上的座位是否应当算是公共资源或者准公共资源,应当合理分配。小鱼儿觉得,咱们国家都把铁道部改成了铁路总公司,这说明什么?这不说明铁路公司就是出来卖的嘛!它明明卖的是它的运输服务产品。在市场条件下,咱们有没有权利花更多的金钱去购买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呢?这不明摆着的吗?你看平日里无人乘坐的车厢比比皆是,铁路公司也想每天车厢满员,它好挣钱啊!凭啥它挣钱就可以,老百姓想舒服就不行?要从这个角度上讲,如果真的要怪的话,那就怪明明把座位都卖光了还要卖出无座票的铁路公司吧!

再讲句不好听,您没买上座位票,您可以晚点走,等下一趟,凭啥人家就一定得把自个花了钱买来的座位让给您坐呢?

要是这样去指责一位母亲,似乎并不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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