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赣商网讯 4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昌分行”)被罚款40万元,三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因存在“涉企服务收费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资信证明类费用”违法违规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于3月29日对其作出罚款40万元的处罚决定。
因对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徐进(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赖欣(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金融事业部南昌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陈婕(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分别被罚款6万元、7万元、8万元。(尹谱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