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春季是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
莱山公安依法严厉打击
森林草原火灾违法犯罪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
3月22日,莱山区解甲庄某村村民章某在山上干活时,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引发火情,莱山公安依法对章某予以行政拘留。

森林防火,蜀黍一直在路上!
在公园、在海边民警采取步巡与车巡相结合的方式
加强对海滨公园、森林公园等
沿海一线防护林的巡逻防控检查
针对森林公园露营区有群众使用明火烧烤
民警结合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向露营区群众宣讲森林防火知识
提高了群众森林防火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在山上、在防火点
民警对各防火点、检查站等开展安全巡查
详细检查值班人员的
在岗情况、出入林区登记、值班记录等
要求各检查站要做到
定人、定点、定岗严防把守
认真做好入山登记、检查
杜绝一切火种进山入林
同时
民警与检查站工作人员一起
向进山群众面对面讲解防火知识
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让群众自觉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



民警现场核验
动火作业操作工人是否具备资格证
确保作业行为安全合法
检查商户安全经营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查看了作业现场是否存放有裸露的可燃物
是否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
同时
民警还向各单位负责人和作业人员
宣传了动火作业安全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提高其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