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在唐朝,一个女子离婚有多难吗?

花中看人生吧 2024-07-28 09:58:36

在那个男尊女卑的中唐时期,女子离婚有这么麻烦吗?

说实话,对于电视剧《唐朝诡事录之西行》里出现的这一情节,我实在是想不通!

在剧中“通天犀牛”这一单元中,女主人公宋糜长期遭受丈夫的家暴。于是忍受不了这种痛苦的她,决定雇凶杀人!

而裴喜珺则建议她“绝婚”,也就是现在大家耳熟能详的名词——离婚。另外这个动作在当时还有一个名词,叫“和离”!

对于这个问题,在前面“陶俑杀人”​案中,仵作独孤羊的做法就值得点赞!

据说,全网盛赞的独孤羊那篇“放妻书”就出自《敦煌山洞出土的唐朝人“放妻协议”》!

虽然类似于我们今天的离婚协议,但通篇上下却没有一个“绝情”的字眼。真应了春林那句话:看似绝情,实则是满纸的不舍!

其实说起来,古人的离婚协议书,也就是所谓的“休书”,水平还是挺高的。不像现在大家所熟知“离婚协议书”里满纸的财产纠葛,有的只是“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的好聚好散!

说到这里,让我想不通的问题就来了!

古人离婚,不就是一纸休书的问题吗?还用得着起草文书、向官府立案那么复杂吗?

弄的好像比现在离婚还要严格似的!

其实这个问题,要真细想起来,还真不是那么简单!

在那个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男子在对于“解除婚姻”这个问题上,无疑是手握绝对主动权的。

因为在那个时候,虽然结婚以后名义上是光彩艳丽的女主人,实则只是虚头巴脑的空名而已!

因为财产、房产,甚至是子女,都和女人无关。

也就是说,这些东西都不属于你!

具体情况,我们可以参照古代传统上的“七出之条”,就能理解当时那种情况下,一个女人要想离婚有多难。

“七出”在当时来说,是对于古代男性休妻绝对的标准理由;而“三不去”则正好相反,是绝对不可休妻的理由。

“七出”具体指的是:无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以上七条,出自是春秋时期的儒家经典著作《大戴礼记》。

而当时身为女人保护伞的“三不去”,则包括: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那个时候,虽然也有所谓的“三不去”来限制丈夫抛弃糟糠之妻,可相比之下“约束力”未免过于孱弱了!

由此看来,弱女子“宋糜”的举动,也是走投无路之下的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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