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一大爷去世两年多,其家属被银行告知上个月大爷刚按了手印

留白说科技 2023-06-24 09:56:11

河南新乡,一大爷去世两年多,其家属被银行告知上个月大爷刚按了手印,申请了5万元贷款。大爷家属去银行讨要说法,银行表示手续合法合规,大爷的老伴儿直呼见鬼了,人都被火化两年多了,还能去银行按手印?网友表示,银行业务直通地府了!

据了解,去世大爷姓李,其老伴儿姓窦。据窦大妈所说,前段时间她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内容是她的老伴儿李大爷,亲自办的贷款一直没还,于是银行起诉到了法院。

传票附有当时的借款合同,上面不仅标注了借款金额和利息,甚至还有李大爷的画押和亲笔签字,仔细一看竟然还是上个月的贷款。

看到这一幕,窦大妈差点没被吓死,因为她的老伴儿李大爷明明在两年前就去世了,并且印象最深刻的火化和葬礼都是她安排的。可现在银行的意思是李大爷上个月亲自去了银行,还在银行贷了款,如今怎么还成了一个不还钱的老赖。

愤怒的窦大妈急忙跑到该银行去讨要说法,找到银行的工作人员质问道,这是他们银行办理的贷款嘛?银行工作人员了一眼就和窦大妈说,合同上是哪个字不认识吗?态度极其敷衍轻蔑。

对此窦大妈忍不住发火,然后拿出了李大爷的火化证明,以及村委会的盖章确认,并再次质问工作人员死人是怎么可以按手印签字贷款的?让工作人员给她一个说法。

工作人员看完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窦大妈,只是支支吾吾的说他也不知道。窦大妈吵吵着要报警,工作人员也拿窦大妈没有办法,只能叫来了银行负责人。

负责人了解了此事后,告诉窦大妈,李大爷不是借款人,而是担保人,但现在借款人不知道跑到哪去了,没办法还钱,所以按照合同约定李大爷必须承担还债义务。

真是涨见识了,人死了还能做担保人了?窦大妈质问负责人,现在贷款的担保人都不需要本人到场了吗?还是说她老伴儿趁她不注意从地里爬出来了,然后去签字画押帮人贷款?

窦大妈的话字字诛心,负责人一时不知道该怎么狡辩。过了会儿,负责人开口道,想弄清事情的经过,只需要找到另一个担保人和借款人。

这显然是银行的另一种拖延策略,但窦大妈不吃这一套,直言不讳的说这两个人碰巧她都认识,并立即给这两个人打了电话。

两个人知道情况后很快就来到了银行,对于银行的这份签字画押的贷款协议,两位当事人均表示不知情。

三人中两人不知情,还有一个在两年前就被火化了,那么去世的人是怎么担保的呢?

面对窦大妈的追问,负责人不知该如何反驳,随后找了个借口就躲起来了。而银行的这种无赖做法,也彻底的激怒了窦大妈,窦大妈直接去了银保监会投诉。

出乎意料的是,对方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表现得十分不耐烦,不仅不给处理,还直接把人赶了出来。

谁也没想到银保监会的态度会比银行还恶劣,作为银行管控的部门,却漠视老百姓的财产安全。这让窦大妈大失所望,没办法,最终只能去找警方求助。

好在,在警方的帮助下,银行做出了承诺,表示会成立调查组,15个工作日内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如果真的是银行出了问题,他们一定会把错误纠正过来。

最终,经过调查后发现果然是银行内部出了问题。原来是银行的一位员工李某,因为自己赌博输了钱,于是想到了伪造他人贷款,这样他就好把钱私吞了以此达到还自己赌博的钱的目的。

那么,在法律角度该如何定性呢?

根据《刑法》第193条规定,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刑法》第 224条 的规定,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经调查发现是银行工作人员李某因个人原因,利用工作方便,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伪造了贷款,骗取了银行的金钱,其行为已经涉嫌以非法目的占有诈骗,且骗取了5万元,其金额较大很可能会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万元-20万元。

最后,提醒大家遇到类似的事,应及时报警处理,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要让那些不法小人钻了空子。

对此,您有哪些看法呢?

0 阅读:104
留白说科技

留白说科技

留白说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