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青海省省委大院内,发生一起杀人案。
这个案子的案情简单、清楚,还有现场证人,案发后,杀人凶手也很快被依法逮捕。
但就是这样简单的一个案子,却搞了5年之久,激起了青海省广大群众的愤怒。
一直到1984年,“中央调查组”才成立,前往青海专门调查此案。
而从始至终参与了这个案件调查的新华社记者邓全施回忆起来更直言,自己从一开始对这个案子有了简单的了解之后,就感觉到这是个“惊天动地的大案,时隔多年,要纠正它,更是要惊天动地的”。
无比简单清楚的案情这起杀人案的凶手名为杨小民,时年25岁,父亲杨国英当时是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1970年时,杨小民就进入到青海铝制品厂当了一名工人,到1979年时已经干近十年。
而被害人王强,时年17岁,是《青海日报》职工王水的儿子,当时正待业在家。
两人都住在青海省委大院。
一天早晨,杨小民出门挑水,在水房正碰上了王强,王强正倒水,却不小心将水溅到了杨小民的裤子上,为此,两个人发生了口角。
第二天大概相同时间,两人冤家路窄,又相遇,继而再次发生口角。
事后,王强年少心大,没当回事,回到家中掩门继续睡觉。
而杨小民却回到家中,进行了化装。
不一会儿,一个头戴卫生帽,脸部被眼镜和口罩挡了大部的男人闯进了王强的卧室。
而这个男人正是杨小民,还没等床上的王强反应过来,杨小民就已经掏出事先准备好的五寸藏刀,冲着王强的腰、背、胸部猛扎数刀。
这时,王强一面呼救,一面挣扎着起身,向门口扑去,想要逃命。
但是杨小民却直接堵门拦截,继续拿刀向王强猛刺,誓要置王强于死地。
这期间,王强不断求饶,向杨小民哀求“哥哥饶命”,但都无济于事。
直到邻居听到王强家中的动静,赶来敲门,杨小民这才停下动作。
但王强已经倒在血泊中,不省人事。
杨小民则手握滴血的藏刀,扬长而去,只留下一脸惊愕的邻居。
慌张的邻居赶紧报警,王强被送到医院抢救,但由于伤势过重,王强在被送医后依旧没能挺过去,最终在案发第二天凌晨死亡。
法医对王强尸体进行了鉴定,最终在王强的头、胸、腹以及背部发现多达14处刀伤,其中10处已经足够深,直抵内脏,肺部已然被刺穿。
由于证据确凿,青海省西宁市公安部门很快就将杨小民捉拿归案。
而就在这时,杨小民的态度却十分猖獗,他扬言:“我的爸爸是省委办公厅主任,主管保卫,他有办法,我才不怕(你们)……”
如杨小民口中所说,这可能也正是他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犯下杀人案的关键原因所在。
不过对于他在犯案后的猖狂,其他人一开始并不以为意。
而且很快,不出所料的,城中区法院经审理认定,杨小民犯故意杀人罪,手段凶残,罪大恶极,应依法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很快核准这一判决,并报青海省高级法院复核。
出乎意料的改判而也就是在这时,意外出现了。
复核的结果完全出乎大家的意料,杨小民竟然被改判为了死缓。
改判理由是杨小民“年轻”,“因小事引起杀人”,“两人搏斗的情况存在,谁先动手也说不清”。
这很显然无法令人信服,所在当时在杨小民被改判死缓的消息一出来后,当即引起了社会舆论一片哗然,无数群众声讨。
王强的家人也自此开始了艰难的伸冤之路。
此后两年,狱中的杨小民再被改判为无期徒刑,躲过了一死,而杨小民的父亲升任省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有《光明日报》驻青海省的记者一直默默关注着杨小民杀人案件的进展,新闻记者的使命感和做人的良知一直催促着他们做些什么。
于是从1983年到1985年,他们先后3次将这个案件写成“内参”,向中央反映。
这期间,记者陈宗立甚至不顾个人安危,偷偷调查、搜集相关证据,尽管受到威胁也依然坚持。
这样功夫不负有心人,几次“内参”终于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重视。
1984年,遵照中央指示,时任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的薄一波决定,由中指委办公室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同志,共同组成“中央调查组”。
值得一提的是,后来中纪委、中组部的同志们也都加入到调查组,由此足见中央对这个案子的重视,从另一个侧面来说,则反映了这个案子的难度。
从1979年案发到“中央调查组”成立,已经过去了5年,青海方面一直找各种理由,硬是顶着、拖着不改。
这5年,青海省的省委书记都换了好几任,但无一人令这个案子得到公正解决。
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没能力或是没机会,而是另有原因。
一张无形的关系网有一张无形的关系巨网,为这起案件的公正解决增加了难度。
据悉,当年青海省的很多领导干部,家庭成员的组成基本上都是“四川婆姨陕北汉”,其中,男人们基本都是陕西同乡、同学或战友,而女人们则都是从四川同一批招聘来的年轻漂亮又有文化的女青年,和男人们一样,她们也基本都是同乡或同学。
由此,就导致他们之间的关系十分亲密,而当年促成杨小民改判的很多法官、检察官和干部,基本上都处在这个关系网中。
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们的反应是最迅速的。
所以,调查这个案件,只能从对这张网有看法,或者受到过这张网威胁压制,而又能坚持初衷的人中入手。
中央调查组赴青海,夜以继日,连轴转,强忍高原反应(有调查组成员累倒在工作岗位),最终耗时一个月,写出了8500字的《关于杨小民故意杀人案的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非常清晰直接地点出了令杨小民获得包庇的干部名单,并列举了当时省委一系列令人怒不可遏的做法。
譬如案发当天,杨小民父亲杨国英怕报复,还利用职权,从机要交通站索取了一支手枪和30发子弹,并躲到了省高级法院院长杨树芳的家中过夜。
还有人被特意叮嘱要保证杨树芳家中电话的畅通,一直到案发第二天,杨国英接到电话,听说王强抢救无效死亡之后,他才离开。
另外,当年促成杨小民杀人案改判死缓的相关人员,包括杨树芳在内,之后个个都升了官。
就此,中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报告直达中央,杨小民杀人案从发生到错误改判,再到长期不纠正的事实和主要责任人全部明了。
中央当即做出了动作。
1985年6月23日,中央办公厅先是向青海省委转发了调查报告,而后做出指示:应按法律程序改判杨小民以死刑。
紧接着在7月下旬,中央调整了青海省领导班子。
1985年7月30日,在中央和中央工作组的督察下,故意杀人犯杨小民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这一天,西宁市万人空巷,百姓们仿若欢庆解放一般挤满了街头巷角,甚至屋顶上都站满了,囚车经过时,大家欢呼着,正义终于取得了胜利,盘旋在青海上空的阴影终于得到了消散!
就此,杨小民终被执行死刑;曾经促成改判,为杨小民提供庇护的一众领导干部,哪怕是早已调离青海,全部得到了应有的惩处,而在杨小民案上坚持主张正义的老同志们则顺利离休。
一切划上了句号。
1986年1月17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讲话》,这样说道:
“高级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的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确、毫不含糊的态度,坚决支持查办部门。不管牵扯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要真正抓紧实干,不能手软。青海省杨小民那个案子拖了多年,几任省委书记都没有解决,现在处理了,处理得好。就是要查处这样的案子,才会有震动。”
参考资料:
[1]邓全施.惊动邓小平的一桩大案[J].新闻爱好者,2005(02):40-42.
[2]叶辉.反腐倡廉著檄文——记者陈宗立揭露杨小民重罪轻判内幕始末[J].新闻爱好者,1998(04):4-8.DOI:10.16017/j.cnki.xwahz.1998.04.002.
[3]陈宗立.一桩刑事案件的背后[J].炎黄春秋,2015(06):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