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二十七讲

书画艺术档案谈文化 2024-04-01 05:11:29

第一章 东汉、魏、晋时期的书法批评

第六节:王献之的新变意识在书法历史上,*王献之是一个备受争议的书家

他的争议并非源自其书法水平的质疑,而是因为他展现了一种不拘泥于传统、勇于创新的精神。他并不恪守的家法,恰恰是被后世尊称为“书圣”的王羲之所创立的。他所追求的变革,是打破东汉至西晋的书法传统。正因为如此,王献之在魏晋至南朝书法思想的演变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王献之(344-386),字子敬,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他身居中书令之职,被尊称为“大令”。他的书法技艺精湛,各种书体都能驾驭自如,尤其是行草更是名扬四海。从南朝到北宋,对王献之书法成就的评价可谓经历了波澜壮阔的历程。

南朝初期,王献之的影响力一度超越了王羲之。陶弘景在《与梁武帝论书启》中赞叹道:“当代人都非常推崇子敬的书法,认为他的书法技艺已经超越了元常和王羲之。”然而,梁武帝萧衍却以帝王之力,重新评价了张芝、锺繇、王羲之、王献之四位书家的历史地位,使得王献之的地位有所下降。

唐太宗李世民在《晋书·王羲之传论》中推崇王羲之,对王献之的书法则评价为“像隆冬的枯树,严家饿隶”,这使得王献之的历史地位进一步降低。在唐朝中期,张怀瑾在《书议》中评价“二王”父子时,却称赞王羲之的书法灵和,王献之的书法神俊,都是古今独步。宋朝米芾在《书史》中也认为:“子敬的书法天真超逸,岂是父亲可以比拟的。”

王献之历史地位的升降,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当他的地位上升时,正是人们崇尚唯美书法的时期;反之亦然。可以说,王献之是历史上唯美、浪漫书法风尚的引领者。他的书法成就不仅体现在对传统的突破和创新上,更在于他对书法艺术的独特理解和追求。他的书法风格既具有王羲之的灵和之气,又独具神俊之韵,展现了他独特的艺术个性和创新精神。

如同王羲之一样,王献之留下的论书文字虽少,却仍有三事值得探讨。首先,张怀瑾的《书断》中引述了王献之劝其父王羲之改体的言论,他常对父亲说:"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顿异真体。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稿行之间,于往法固殊也,大人宜改体。"这段话揭示了王献之早年的创新思维。从他的言辞和遗留下来的书法作品来看,他渴望改造汉、魏、西晋以来的名家所奠定的章草、行书、楷书等模式,创造出介于行草之间的新体,展现出"极草纵之致"的艺术效果。

如今,我们还能在《十二月帖》等作品中一窥其风采。米芾在《书史》中评价道:"大令《十二月帖》,此帖运笔如火筋画灰,连属无端末,如不经意,所谓一笔书,天下子敬第一帖也。"相较于其父王羲之,王献之更具创新意识,这也解释了为何在众多王羲之的子女中,他能够脱颖而出。南朝虞稣对于王羲之、王献之的历史定位提出了"父子之间,又为今古"的观点,认为王献之也是一个划时代的书法家。

除了变革意识,我们不禁好奇,王献之是否还有其他与汉、魏、晋以来的观念有实质性区别的思想呢?或许,我们可以从下面的材料中窥见一二。其次,王僧虔的《论书》中记载了一段有趣的故事:我的从祖中书令王珉,笔力深厚,超过了王献之。他曾在一日之内完成了四正素的书写,首尾如一,且无误字。王献之戏言:"弟书如骑骡,驶驶恒欲度骅骗前。"表面上看,王僧虔是在借王献之的话来夸奖王珉的书写功力,但王献之的戏言却透露出他对这种以工夫取胜的书家的不以为然。骅骥,即骏马,是否王献之在自比,我们不敢断言。但将王珉比作骑骡子,显然是在调侃。骅骥驰骋,超逸自然;而骡子虽骏,却更适合负重致远。王献之显然更倾向于前者,追求天然之趣,而非刻意为之的工夫。

此外,王献之的书法作品如《洛神赋十三行》等,也体现了他独特的艺术风格。他的书法既有王羲之的遗风,又融入了自己的创新意识,形成了既古拙又俊逸的独特风格。这种风格既继承了前人的传统,又有所创新,展现了王献之在书法艺术上的卓越才华和独特魅力。

王献之不仅在书法艺术上有着卓越的成就,他的思想和观念也与汉、魏、晋以来的传统有所不同。他的创新意识和追求天然之趣的艺术风格,使他在书法史上独树一帜,成为一位划时代的书法家。

经过深思熟虑后,虞稣的《论书表》中记录了一段引人入胜的对话。谢安曾向子敬提问:“你认为自己的书法与右军相比如何?”子敬毫不犹豫地回答:“我自然更胜一筹。”然而,谢安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世人的评价并非如此。”子敬则以一句“他们又怎么知道呢?”回应。

当我们回顾前文对王羲之《自论书》的探讨时,不难发现王羲之自认为超越锺繇的原因。与此类似,这则对话也可视为王献之的自我评论。尽管他没有直接给出超过父亲王羲之的理由,但从前面的材料中,我们可以推测出其中的原因。王献之敢于自称超越王羲之,一方面是因为他突破了汉魏晋以来的书法范式,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摒弃了汉魏至父辈所恪守的“工巧”和“精熟”的准则,以自由新变的风格引领书法向前发展。

羊欣,作为王献之的传人,正式提出了书法中“自然”的价值。这一观点在汉、魏、晋之后引起了人们对书法意蕴的新发现,而王献之则在这一转变中扮演了关键角色。

从东汉中期到东晋,书法批评理论主要关注于确认汉字书写是一门艺术。在这一时期,人们创造了一些能够解释书法之美的重要范畴,并初步形成了审美标准。然而,相较于当时的艺术成就,书法理论的探讨并没有那么辉煌。这一时期的理论更多地关注于书法的基础性问题,或者说更侧重于表达人们对书法形象的感官经验。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王献之以其独特的书法风格和理念,为书法艺术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自《草书势》以降,诸般书体纷纷展现出其独特的审美魅力,不仅被公认为艺术瑰宝,还以丰富的描述手法积累了深厚的审美经验,为中国人欣赏汉字书写之美奠定了基石。在欣赏书法时,人们习惯于将笔画、字形与世间万物相联系,进而赋予书法作品生命力,视其为有血有肉、有筋有骨的灵动存在,甚至赋予了它们精神内涵。

崔瑷提出的“象”“势”“法”等核心审美概念,为书法美提供了坚实的基石。而王羲之对“书意”的重视,则使书法艺术从描绘自然转向表现人的精神,实现了质的飞跃,“意”亦成为后世书法家不懈追求的目标。

在这一时期,品评书法的维度丰富多样,诸如“工巧”“精熟”“笔势”以及“肥”“瘦”“筋”“骨”“肉”等。从东汉班固到东晋王羲之,他们均视“工巧”“精熟”为书法的重要价值,这既是对“法”的回应,也是“法”的具体体现。它反映出书法批评初期,人们对于创立规范的极度崇尚与尊重。虽然人们早已意识到书法中的“象”“势”和“笔势”,但这些元素并未成为衡量作品优劣的主要标准,而是从属于“法”“工巧”和“精熟”。

“肥瘦”“筋骨肉”等评判标准同样受到法则的制约,因为这些概念最初是在书体相近的书法家之间进行比较时提出的。例如,锺繇与胡昭同受刘德升书法的熏陶,他们的书法风格相近,因此都被当时的人们所认可,甚至成为官方学习的范本。他们之间的主要差别在于“肥瘦”。索靖、卫璀、卫恒均师从张芝,他们的书法各具特色,如卫瑾得其“筋”、卫恒得其“骨”、索靖得其“肉”。这些评价标准最初来源于具体的可比性,随后逐渐扩展,使得不相似或不相近的书法风格之间也能用这些标准来评判。随着审美经验的不断积累,人们对“筋骨”问题的认识逐渐深化,从最初的具体化转变为宏观的力感体验。

经过深思熟虑,我们可以观察到,在汉、魏、晋这个历史时期,品评的概念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方面,它倾向于有定形的特质,如“精巧”“熟练”“丰满”“清瘦”等词汇所描绘的;另一方面,它则更偏向于无定形的自然属性,如“笔势”“妙趣横生”等所体现的。前者可视为“工夫”或“形质”的萌芽,而后者则已经初步显现了“天然”或“神彩”的征兆。

王羲之、王献之父子在这一时期的书法思想中,扮演了承前启后的关键角色。王羲之坚守“熟练”的传统,体现了他对传统价值的尊重和维护,而他对“书意”的领悟则是一次划时代的飞跃。王献之则带着变革的意识汇入历史的洪流,他对“精巧”保持一定距离,而将魏晋时期所强调的“笔势”“妙趣横生”的意蕴发扬光大,或直接引导了南朝对“天然”属性的关注。

可以说,到了这个时期,中国文字的书写已经能够带给人们深刻的美感体验,这归功于长期的书写实践所建立起来的文字与内心世界、客观自然之间的亲密联系。如果缺少这种亲和关系,我们就不可能产生如此丰富的感受。这种美感体验还要归功于早期理论家对书法的精彩阐释,正是这些生动的描述使我们的审美经验得以不断积累和深化。

对于一个完全不懂汉字的人来说,汉字书写可能只是一些点画组合而成的图形,无法与其他造型艺术相提并论。比如绘画,一般人都能做出基本的判断,因为绘画的对象是具体且易于比较的。然而,汉字书写所呈现出的图形并没有直接的参照物,因此说它有意味、有形象等,实际上是建立在一个更深层次的前提之上,那就是将汉字视为一个有生命的存在。它并不存在于客观自然之中,而是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之中,成为一种心灵的图式。这种图式不仅具有记录思想的功能,还具有造型上的意义,它成为连接自然与心灵之间的桥梁。

在东汉至魏晋时期的书法理论中,我们可以发现书法艺术的审美意义往往是游离的、不确定的,这正体现了书法作为一门独特造型艺术的特性。中国书法理论在探讨书法艺术的审美特征时,往往需要借助人们在其他事物中所获得的经验来进行讨论,这也决定了书法批评理论的独特性。(全文3799)

作者:王贵来(天津书画艺术网总编)

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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