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觉得,现在社会的恋爱观非常不正,各种短视频的洗脑,让年轻的姑娘小伙们都丧失了正确恋爱的本能。谈个恋爱男人给女人花多少钱都是应该的,不舍得花钱就是不爱。这种恋爱观简直一次次刷新人的三观。
徐小姐在24岁的时候认识了前男友余先生,余先生对她一见钟情,主动展开了追求。但是徐小姐却对他的外形条件很不满意。
徐小姐身高170厘米,而余先生才165厘米,两个人站在一起都差着半个头。
徐小姐觉得自己长得也很漂亮,对方不仅长得丑还比自己整整大了十一岁。
尽管外形条件如此不般配,最终徐小姐还是接受了余先生的追求。因为男方有钱,总是用钱来表达心意,这让徐小姐无法拒绝。就像徐小姐自己说的:“如果不是他出手如此大方,我也根本不可能看得上她。”
为了表达爱意,男友经常找各种理由给徐小姐转账,少则几千,多则上万。有时候就连让她开个门都要转10000元表达谢意。
2018年7月19日对方甚至一次性转款11万给到徐小姐的账户上。徐小姐说:“这是他为了给自己表达爱意,11万表示一心一意只爱我的意思。”
18年3月男友心疼徐小姐上班辛苦,干脆让她辞了职,享受人生。一切生活开销都是余先生负责,对方一句:“我养你啊!”简直让徐小姐心花怒放。
紧接着,男友又花了40多万给徐小姐买了一辆宝马车作为代步。徐小姐真的过起了养尊处优的幸福生活。
就这样徐小姐跟男友谈了两年恋爱,前前后后花了一百多万。可是没想到,两年后两个人的感情出了问题,最终还是以分手告终。
分手后徐小姐却被男友起诉还钱,为此徐小姐无比委屈:“钱都是他自愿给我花的。我的青春,我的贞洁难道不值钱嘛!”
分手后,余先生曾多次跟徐小姐讨回宝马车,可是都遭到了拒绝,最终余先生只得以讨回彩礼钱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徐小姐返还恋爱期间开销共计96万元。前男友说:“我在她身上花的钱也快200万了,但是想着两个人怎么说也好了一场,不愿意计较的那么仔细。有些算是赠予的都不计较了。我是冲着结婚去的,可是她就是玩玩而已。”
对于前男友讨要彩礼的说法,徐小姐认为简直不可思议:“我们根本没谈到过结婚,也没有拍过婚纱照,也没有求过婚,哪里来的彩礼一说。这些明明都是赠予的。”
法院一审判决徐小姐归还86万元给前男友。其中的10万元法院定义为主动赠予,不需要归还。对于这个结果,徐小姐非常不服,她坚持认为所有的钱款都是对方主动赠予,因为每一次转账都有备注表达爱意的话语或者是节日问候。徐小姐提起了上诉。
而对于徐小姐的说法,前男友并不完全认同,他表示给徐小姐转账的许多钱都是她要求的。比如11万的那个转账,是徐小姐说要给她父亲买车,跟他借的,也正是因为余先生大方地给出了这11万才打动了徐小姐跟他在一起。
而之所以转账时候备注上表达爱意的话,余先生表示是希望给对方尊重,既没有备注是借的,也希望不要让她觉得自己是在包养她。
徐小姐说宝马车也是前男友为了表达爱意主动赠予的,前男友却说,车也是她要的。只是自己为了表达自己的爱,才费力筹钱给她买的。如今看来自己付出的这份爱却是那样的冲动和愚蠢。
前男友付出金钱和爱都是为了可以跟徐小姐走入婚姻的殿堂,可是最终发现她只是想跟自己玩玩而已。所以两个人走到了分手的地步。
二审庭上余先生还提交了一份新的证据:2019年5月26日与徐小姐的一份聊天记录。在聊天中,余先生主动提出什么时候跟丈母娘一起吃个饭,第一次见面该给个多少钱的红包,以后提亲再有个大大的表示等内容。针对这份内容,法院认定,两个人是有结婚意图非常明显了。接纳了86万作为彩礼的说法,维持了原判,要求徐小姐将钱返还前男友。
最终,徐小姐全部败诉。
从头到尾徐小姐都觉得自己是个受害者。在她的观点里,谈恋爱,男人给自己花多少钱都是应该的,如果分手后就要回去,就是奇葩,就是不道德,就是人品差。
在这件事中,同样作为女人的我却无法支持徐小姐的行为和想法。
谈恋爱也好,结婚也罢,目的要单纯。
首先以感情为基础,而不该以盘剥对方钱财为目的。
从徐小姐言谈中可以明显看出,她根本看不上这个男人,之所以跟他谈恋爱就是为了钱,也根本不可能跟对方结婚,这跟诈骗有什么区别。
其次,我并不支持谈恋爱,女方就该无所顾忌的花男方的钱,谈恋爱讲究双向奔赴,彼此都应该付出,而不是一方拼命索取,一方拼命付出。这样失衡的恋情是不健康的,更加不能长久。
最后,不得不说一下,前男友也是活该,明知道对方不爱他,还一头扎进去,试图用钱收买爱情,实在是愚蠢。
现在社会风气的确不正,教坏了很多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都要彼此尊重,彼此扶持,互相理解。你懂我的不易,我知你的辛苦。这才是正确的两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