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卫生福利部计划在医学院教授集体辞职时发布命令,以维持教授继续诊疗,并暂停已经离开医学院教授的执照。卫生福利部副部长朴珉洙在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由于医学院的教授基本上都是医疗专业人员,因此根据医疗服务法,因此可以根据医疗法下达各种命令。”
与每年与实习医院签订四年期合同的住院医师不同,大多数医学院教授都是全职大学教员,他们都为终身聘用,直到 65 岁退休。根据韩国民法第660条规定,未签订雇佣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自行解除合同,并自通知辞职后1个月生效。韩国法律界的普遍共识是,政府不能在雇佣合同终止后发布维持医疗救助的行政命令。医学院教授所说的“我们将继续进行诊疗直至接受辞职”意味着,在提交辞职后一个月(30天)雇佣合同结束后,他们就可以停止诊疗。如果如期在25日提出辞职,然后维持正常诊疗直到下个月24日,一个月之后再退休,那么韩国政府就再也无法下达维持诊疗的行政命令。韩国国立大学(包括首尔大学)是医疗法人,其大学医院与学校是分开的。医学院的教授是大学的教职人员,大学医院的医疗是由校长指定的“兼(派)外医疗机构”进行的。因此,国立大学医学院的教授可以向所属大学提出辞职信,完全辞去教授职务,也可以保留大学教授的身份,不再兼任大学医院的职务。教授向所在学校或医院提出申请,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取消兼任,且不构成医疗法规定的拒绝就医的情况。然而,由于实际上不存在只从事学生教育而不进行医院诊疗的临床诊疗学科教授,因此迄今为止几乎没有兼任解除案例。
弹丸小国,从民众到所谓的精英界层到思想奇特变态,还敢称大韩。为一己私利置民众生死于不顾,违背最基本的医学宣言和职业道德,更别说更高的了。赶紧都辞职别干了,让小棒子国自生自灭吧
尹:大家得相信地球是圆的,医生少到一定程度就会多起来的
套用国内流行语言,你不做大把人能做
撤销“职称”,停薪开除,永远不能从事教学工作。
吊消行医执照,取消教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