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营销:如何判断合作是不是“搭建草台班子”?

风斯若之 2025-03-03 17:40:42

可能是因为我性格比较外向吧,我会经常被拉入一些“我并没有完全同意”的合作当中。说“没有完全同意”,核心的概念就在于任何商业合作都是非常严谨的,并且是要经过一系列的“量化考核”的,我愿意与一个项目的各个合作方接触,并不代表我愿意加入这次合作,而只是表明了我想要“考察合作可能性”的态度。

在最近的一次商业活动之中,我就陷入上述的“困境”。我认为任何商业合作都应当是以法律文书为前提的,因此,参与有关合作诸多事项的讨论,在我看来都应当算是谈判阶段发生的事情,但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会谈中的一些人不但默认我已经是合作中的一员,同时也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合作要求。

在我看来,合作肯定是要互相提出要求的,但是评判一次合作是不是“搭建草台班子”,核心要素就在于合作的各方是否要做本身擅长工作以外的事情。举例来说:如果合作方需要一个销售人员,那么就应当在合作之中让这名销售人员只做销售相关的工作,如果合作之中还需要要求这名销售人员做诸如策划、财务……等相关工作,那么只能说明这次合作的模型是有很大缺陷的,让合作方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这种合作就是在“搭建草台班子”。

建立合作的基础就是要公平自愿,所谓公平,并不是说合作方的工作强度与工作量要完全相同,而是应当让每一个合作方都可以在自己“舒适圈”之内工作。任何人与公司,都有自己的业务专长,一次好的合作就是要让所有的合作方把长项发挥出来,而不是要合作方去做原本不擅长的事情。

商业合作是一件理性而非感性的事情,在合作真正建立起来之前,合作的各方应该都已经清楚了自己的分工和回报,这样的合作建立起来效率才高;但是“草台班子”的搭建,则会显得过于“感性”——先把一些人聚拢在一起,用“合作”给这个“集合”命名,之后再讨论如何分工,这是一种低效的合作方式,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失败的合作方式——这是因为如果不再事先把分工、回报……等谈好,那么合作各方的合作意向是不明确的。

商业合作毕竟与朋友间的相处是不同的,朋友,可以没有任何主题地聚在一起,大家可以没有功利地谈论任何事情,可以一起幻想未来的成功与辉煌。但是,商业合作本身就是目的性极强的行为,所有人进行商业合作并不是为了“享受过程”,而是要达成结果。因此,关于合作的洽谈是应当具备“结果导向”的洽谈,而不应当是“自嗨式的做梦”。

所以,直白地讲,在每一次合作的选择之中,我会评估我的合作方是否要求我做“我特长之外”的事情,如果他们有这样的要求,说明这次合作的分工是非常不清晰的,我会退出这样的合作。我认为这也是一个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合作评估方法:合作中,每一个合作方应当都只是完成本职工作,这样的合作效率才是最高的,如果要求合作方中的一分子或多个合作方都要做本职以外的事情,这种“草台班子式”的合作是很难获得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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