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2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公布了《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深圳尚武骋风马术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2·13” 一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2023 年12月13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玉海湾沙滩临赤石河入海口处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188万元人民币。
经调查认定,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深圳尚武骋风马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2·13”淹溺事故是一起因骑马人员冒险涉水骑乘坠海,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缺失,对骑行项目风险辨识、隐患排查不到位,加之应急处置不力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位置
海边骑行项目骑行范围
▶海边骑行项目购买情况:
根据深圳骋风马术公司提供的消费记录显示,邹某东(死者)为该公司会员,分别于2023 年8月30日、10月4日各充值6000元,共购买了22次海骑项目服务(包括赠送2次)。截至事发时,共消费13次,剩余9次(不含事发当日的消费次数)。海边骑行项目骑行范围为玉海湾度假村沙滩公共区域,全长约2.5千米。
▶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12月13日14时11分许,邹某东(死者)、董某香、周某3人一起乘车到达深圳骋风马术公司。15时30分许,教练翁某桂带领邹某东、董某香及提前预约了骑行项目的姜某东前往马棚挑选马匹。15时48分许,教练翁某桂、邹某东、董某香、姜某东选好所骑乘马匹后离开马棚,在附近的玉海湾沙滩进行骑行。骑行过程中,教练翁某桂负责骑行引导和为邹某东等三人拍摄骑行照片及视频。
下海骑行视频截图
16时05分许,四人骑行到达赤石河入海口附近沙滩。骑行期间,教练翁某桂、邹某东、董某香及姜某东均有下海骑马的行为。16时35分许,董某香及邹某东所骑乘马匹在沙滩西北侧误入深水区,二人及所骑乘马匹均落入水中,其中邹某东被甩下马匹,董某香则一直紧抓马鞍。为了自救,邹某东向岸边游去,因风浪较大,一直未能成功上岸,后被海浪卷走。因董某香落水后一直用手紧紧抓住马鞍,其被马匹带回岸上,邹某东所骑马匹也跟着游回上岸。
事发现场(退潮后拍摄)
看到董某香和邹某东落水后,教练翁某桂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在附近寻找到一个3米长的竹竿对邹某东实施救援,但由于距离邹某东太远,施救未果。17时20分许,公安、消防、应急管理、鲘门镇政府等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溺水人员搜救工作,但未发现邹某东踪迹。12 月14日早晨,一出海渔民在距离事发落水点约500米处发现邹某东尸体。
事故发生后,深圳骋风马术公司与死者家属签署了赔偿协议,善后工作得到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此次事故造成的影响,未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形。
▶事故直接原因:
骑行人员邹某东未充分认识到海边骑行活动的潜在风险,在不熟悉水域环境的情况下冒险涉水骑乘,误入深水区失稳坠海后被甩下马匹,加之海边风浪较大自救不成功导致事故发生。据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粤中一鉴[2023]病鉴字第0124号),被鉴定人邹某东系溺水窒息死亡。
▶事故间接原因:
深圳骋风马术公司安全管理缺失,重效益轻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对海边骑行活动进行全面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对教练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教练员未能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违反公司规定放任骑行乘客涉水骑乘,未及时发现和阻止骑行乘客骑行进入深水区;未指定应急救援人员,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在骑行范围内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开展防溺水应急演练;事发后应急处置不力,未能有效组织救援。
▶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深圳骋风马术公司,作为海边骑行项目的组织单位,未对海边骑行活动的风险进行辨识,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海边骑行活动存在的事故隐患;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未能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应急演练,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建议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行政处罚。
2.史某,深圳骋风马术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本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2023年6月10日任总经理职务。史某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根据海边骑行活动风险组织开展防溺水应急救援演练,对本起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三)、(五)、(六)项的规定,建议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相关部门监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区公共事业局
2023年至事故发生以来,区公共事业局对玉海湾度假村和深圳骋风马术公司共开展安全检查12次,出动检查人员24人次,共发现安全隐患13项,检查发现隐患主要为草料堆线路老化、风机开关箱开关松动且缺失安全警示标志等现场安全问题,对深圳骋风马术公司存在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安全管理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检查质效不高。
(二)鲘门镇政府
2023年至事故发生以来,鲘门镇政府对辖区体育、旅游领域监管主要集中在防溺水宣传上,发放防溺水宣传手册1000余份,其中包括对玉海湾度假村沙滩游客开展宣传、引导,呼吁游客远离危险水域。但是对于体育、旅游领域企业的监督检查不够细致,未及时发现深圳骋风马术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建议措施:
(一)深圳骋风马术公司要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对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企业业态特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提高风险辨识管控能力。一是要认真梳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覆盖全岗位、全环节、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二是要切实提高教育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效提升从业人员遵章守纪意识和安全意识;三是要梳理应急救援中存在的短板不足,编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合理规划骑乘路线,在骑行范围内配备应急救援器材,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区公共事业局要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督管理责任。针对我区体育领域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制定相应的专项检查方案,深入开展体育领域安全检查行动,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鲘门镇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意识,狠抓事前防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体育领域专项整治,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及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来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