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独眼
近日,吉林省辽源市的刘大强,手持盖有财政局公章的借条欲哭无泪,他5年前卖掉房子,借给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的20万元,本以为借给公家万无一失,结果现在要不回来了……
刘大强介绍,2017年11月17日,他看见了区政府财政局发布的借款公告,想着多挣点钱,于是把房子卖了20万,全部借给了西安区财政局。
当时约定的还款方式为一年期,还有10%的高利率,满一年还本付息,如果不要本金,还可以继续放着赚利息,还能滚动续存。借条上也清清楚楚地盖了区财政局的财务专用章。
三年后,因为亲人生病,他就去财政局想要拿回借款。这时,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说:你这钱是企业借的,你应该去找企业要。
借条上除了财政局的章外,确实还有一个企业的章,叫“辽源市卓远新型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于是他又辗转去找企业,但企业则表说:“我们只跟西安区政府对话!”
借条盖着政府和企业两个章,但是两头不承认,刘强一下子懵了:“这钱我到底该找谁要?”
网络公开信息显示,辽源市确实有这家企业,成立于2009年5月,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实际控制人叫崔洪铭。这家企业还是一个建筑工程公司的大股东,持股关系比较复杂,法人代表崔洪铭已经被列为“老赖”。
那辽源市西安区政府和这个企业有什么关系呢?原来,当时西安区政府有几个工程项目要做,但是需要的资金量比较大,于是由政府主导集资,借钱给企业,再由企业来给政府干活。
但是几年下来,企业效益不好,连资产都抵押出去了,政府财政又薄弱,导致当时政府从老百姓那借来的钱,还不回去了。
那老百姓的钱就这么黄了吗?他们可拿的是实实在在盖着公章的借条啊。对此,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每天都有人找过来,但是没办法,我们真没钱!
另外还有一家企业负责人表示:借款肯定会逐步偿还,不必担心!但刘大强等人对此说法表示质疑:法人代表都成“老赖”了,让我们怎么不必担心?
针对此借款事件,网友们也议论纷纷:
有的说:刘大强贪图高利息,自愿去冒高风险,现在要不回来了,也不能怪别人!
还有人说:这次借款是政府给背书的,而且财政局盖了公章,就得找财政局!
大家对这个借贷如何评价?刘大强到底应该找政府,还是找企业,还是起诉?或者是找催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