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0 年 4 月作为公司员工的李先生,按照公司指示于政府服务平台申请了人才租房补贴。公司领导告知他,拿到补贴后只能留三分之一,剩余的三分之二要上交至公司,还声称这是公司长久以来的 “惯例”,其他申领者也都照做不误。
无奈之下,李先生在 5 月拿到 1.8 万元补贴款后,将 1.2 万元转到了公司工会账户。直到李先生离职后,偶然从政府工作人员处得知租房补贴本应全部属于员工个人所有,这才惊觉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毅然起诉至浦东法院,要求公司归还那 1.2 万元补贴。
公司却辩称,由于政府分配的补贴名额有限,而符合条件的员工众多,所以决定让享有补贴的员工将部分金额捐献给工会,大家集体享有,并且坚称李先生是自愿转账,还曾享受过工会福利,所以不应退还。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却利用自身优势地位,违背了政策初衷和基本的诚信原则,最终判决公司返还李先生 1.2 万元。
有网友表示,政府人才租房补贴明确是给予人才个人的福利,是为了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从法律和情理上都应归属于个人财产,公司以 “惯例” 为由截留,完全是无理取闹,是对员工权益的严重侵犯。
也有网友直言违法者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是因为违法成本过低,对规则缺乏敬畏之心,而被侵权者往往因维权成本过高而选择隐忍,长此以往,不仅会导致社会信任缺失,还会扭曲大众的价值观。尽管法院的判决让李先生拿回了应得的补贴,但这背后被侵权者付出的代价以及对侵权者惩罚的不足,都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如何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对权益的保护力度。
还有网友提出,希望政府部门在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补贴的归属,避免类似的争议再次发生,让政策的实施更加清晰透明,切实保障人才的合法权益,让真正的福利能够精准地落到人才手中,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为人才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也为社会的进步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公司的行为在法理上是否构成欺诈?有多少被侵权人为了工作委曲求全认了这个亏?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