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铁锤杀害丈夫后焚尸,什么仇恨竟如此残忍?法院怎么判

浪客微剧 2023-08-02 16: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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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趁丈夫醉酒,连锤三下砸死丈夫诸某,到底是怎样的仇恨才能痛下杀手?

【案例分析】

2016年殡仪馆接到一具被焚焦的尸体,经过警方检验确定该尸体死因并非自杀。调查走访,最终确定嫌疑人为死者的妻子张某,张某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

其丈夫诸某酒瘾极大,酒后更是家暴张某母子两人。丈夫在外人面前乞求妻子原谅,背后却威胁如若再敢提离婚就杀了张某的亲姐姐。

一天丈夫醉酒回家后再次对张某进行殴打,还扬言要把妻子和儿子打死。张某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在愤怒和仇恨的驱使下拿起了家里沉重的大铁锤,将丈夫活活砸死,因害怕想点火将诸某尸体烧毁,因未成功无奈下只能将尸体送往殡仪馆。

后张某选择报警自首,并主动交代案情,法院判决时,全村人都在为张某求情,面对如此情形法院又是如何判定的呢?

虽然张某是在遭受了丈夫的长期家暴下才选择杀害丈夫的,但是这并不能掩盖其杀人的事实。最终法院判定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但考虑到张某自首并且主动交代案情以及村民们联合上书为张某求情,所以最终给予张某一定的减刑。

【案件评析】

一、案例中张某有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在本案例中,丈夫家暴张某并扬言要将其母子二人打死,当晚张某本人并没有像其丈夫诸某一样饮酒,而是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拿起铁锤砸向丈夫,并将其砸死,因此张某主观上有希望丈夫死亡的目的。

生命权是我国法律赋予人的以生命维持和安全为内容的一项权利,生命权是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在法律上张某有意造成丈夫诸某死亡,非法剥夺了诸某的生命权,该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涉嫌刑事犯罪,这种情况是要承担相关刑事责任的。

按照情理来说,虽然张某是在丈夫诸某长期家暴、威胁恐吓等情况下才做出的违法行为,尽管令人同情,但在法律上来讲其犯罪事实已经构成,法律是严谨的,不容侵犯的,进而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罪判处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但考虑到张某在警方向其询问案发经过时,主动向警方自首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交代了自己是如何杀害诸某的案发经过。

认罪态度良好,张某的行为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与此同时,其儿子以及全村人向法院为张某求情,所以最终给予张某判处无期徒刑。

二、面对家暴我们怎样通过法律途径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是公正的,法律在维护我们每个人的权益,导致这场悲剧的源头是诸某对张某及其儿子的长期殴打辱骂,如果事发时张某没有选择将诸某杀死,而是通过法律途径这时情况会怎么样呢?

家庭暴力是这个社会上很严重的问题,并且家庭暴力中受害者以女性群体为主,本案中张某酗酒并长期对妻子儿子进行家暴,甚至专门殴打张某“见不得人的私处”,以此控制妻子和儿子,达到让张某和儿子服从与他的目的,给张某和儿子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符合“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

案例中如果张某选择向警方求助,通过提供诸某家暴自己和儿子的证据,使诸某的“家庭暴力”行为得到认定的,张某是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有权要求诸某给与一定的补偿的,情节严重导致受害人轻伤等行为的话,可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诸某在假意向张某认错后,背地里威胁张某如果以后提离婚就要去杀了张某的姐姐,以此威胁恐吓张某,想要达到让张某乖乖听话的目的。符合“威胁、恐吓”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张某可向法律寻求保护自身权益,孩子年纪还小,寻求法律帮助是最正确的做法。

案发后,张某在监狱接受采访时,一脸的终于摆脱被家暴的噩梦日子的如释重负。也许对张某来说,监狱反而比一直生活在酗酒丈夫的长期家暴中更好。

本案中张某之所以会做出如此行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张某在受到丈夫诸某的长期家暴时,并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儿子,在常年的默默忍受下,更是助长了诸某的气焰,让诸某更加肆无忌惮的对张某和其儿子进行施暴折磨。

所以日常生活中,如果不幸遇到家暴等侵犯自身安全或者其他合法权益时,一定要相信法律,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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