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览《中国经营报》所载,闻有多士诉曰:“房贷旧息既降,而本月之偿额反增矣。”此事颇引世人瞩目。
沪上王君言:“往昔房贷月供,几近六千钱,而今月忽增至万钱。”时维十月二十五日,国之大行、股商诸银,皆发公告,谓将批量调旧房贷之息。
针对息降而供增之异象,王君询于银客服,对方答曰:“多人有此反馈,疑为系统之误,吾辈正查之。”
似此之事,不一而足。巴蜀李君亦云:“吾房贷之息,自定四四一降至三三八,而偿额由三千一百九十七钱增至三千二百七十六钱,愿下月能减。”更有士人言,房贷息调后,已连两月偿额递增。
沪上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严君跃进析之曰:“此或因银内事务之调整及定价法式之重定。岁末之际,银常行内部优化之事,故致贷品或偿额之变,尤于系统性调整之时,至十二月,偿额或实降矣。”
余观此事,深感世事纷纭,常有出人意表之变。银行者,百姓之钱袋也,其调整务须审慎,以免扰民。然则,世事难料,系统之误亦在所难免,唯愿银方能速查速改,以安民心。至于房贷之事,关乎民生大计,百姓自当关注,亦盼银方能以诚信为本,公正行事,使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和谐有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