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1 日,河北一男子携 11 岁之子球球骑行,怎料孩子人车俱倾,跌落于对向驶来的车轮之下,当场殒命。
近日,此事件迎来全新进展:涉事司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之罪名批准逮捕。这昭示着该事件的定性发生重大转变。
倘若罪名成立,涉事司机不仅要身陷囹圄,还要面临巨额赔偿,而非不超 10%的人道主义补偿。此乃一场不折不扣的悲剧,男孩令人扼腕叹息,然而其中的责任,务必厘清。当下的关键在于究竟哪些人应为男孩之死担责?涉事司机应担责,此点毋庸置疑,争议之处在于应负多大责任,应否承担刑事责任?针对这些问题,当下无论法律专业人士抑或普通网民皆持有不同见解。
有网友指出,男孩之父应负首要责任。这位父亲明知儿子未满 12 岁,严禁公路骑行,即便被老骑手屡屡提醒不跟随、不并行,却依然刚愎自用。
在悲剧发生之前,尽管球球频频向爸爸呼喊“慢点儿慢点儿”,他仍狂飙至时速 37 公里。直至儿子遭遇意外,方知追悔莫及,难道这位父亲不是此悲剧的始作俑者吗?
再者,组织骑行之人有无责任?绊倒球球的骑行者有无责任?路段的管理方有无责任?这显然是一起多因一果的案件,若责任全然由涉事司机承担,显然有失偏颇。
在涉事司机被批捕后,司机之妻发布一篇长文为自家丈夫“鸣冤”。她于文中宣称:自己罹患白血病,家中父母身体欠佳,两个孩子尚幼,丈夫乃顶梁柱。即便如此,家人仍积极筹措钱款进行赔偿。
另外,涉事司机平素驾车极为谨慎,驾驶证极少被扣分。事发时球球骑行于马路中央,大车左右皆为骑行者,无论何人充当司机,皆根本无法躲避。事发后,司机未逃逸,积极施行补救举措。此事纯属意外,司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她还透露了两个细节,其一为骑行男孩系被骑行者中他人绊倒,其二为事发路段虽未交付,但事实上已通行两年有余,且车辆行人众多,还有丈夫当时被迫下跪。由该篇文章观之,司机妻子想必受过高人指点。
对于这样一起多因一果的案件,她首先欲将此事定性为意外而非刑事案件,同时强调多个责任主体,试图淡化涉事司机的责任。最后再来一出“卖惨”大戏,以博取舆论的同情。
不得不承认这篇长文着实出色,达成了情理法的兼容,亦引发了舆论的热烈反响。不少网友觉得,司机确实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一些律师也认为有罪定性应审慎。
不过舆论断不应影响乃至绑架司法,既然检察机关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自有其道理。在舆论关注度如此之高的情形下,我们毫无理由质疑检察机关的专业性与职业操守。
即便检察机关在批捕环节存在问题,尚有审查起诉环节,亦有法院审判环节予以把关。即便一审判决有罪,仍可上诉重审。故而无需忧心过多意外因素的干扰,请大家对我国司法系统抱最起码的信心。
周兆成律师和涉事司机家属既然涉事司机所委托的周兆成律师欲做无罪辩护,那事情的是非曲直就交由法官和法律来裁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