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汽车鸣笛吓死司机要负责吗

吴律无虑 2023-09-12 17:26:53

垃圾车司机张三在工作时,习惯性的起步按了车喇叭,导致路边的老人因惊吓摔倒最终身亡。老人家属将张三和相关单位及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认为他们应该对老人的身亡负责并赔偿损失。

法院在调查此案时,发现有证人证言证明垃圾车喇叭声音确实很大,且老人是在喇叭声之后倒地的。由于事发地点不允许鸣笛,因此法院认为张三鸣笛的行为违法,且与老人的身亡有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张三赔偿15%,张三所在的工作单位承担5%,工地赔偿老人家属15万余元。

这个案件中,因果关系的认定是关键。如果张三没有按喇叭,或者老人没有听到喇叭声,或者听到喇叭声但不会被吓到而倒地,那么就不会发生这个事故。因此,法院认定张三鸣笛的行为和老人的身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有道理的。

同时,法院也考虑了各方责任的问题。在确定赔偿责任时,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应该首先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这是由单位为车辆购买的保险。而张三和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则应该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因为他们分别驾驶了垃圾车并忽略了不得鸣笛的规定,并且张三所在的工作单位也管理不严格,没有对其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提醒我们,因果关系在法律责任认定中非常重要。同时,我们也需要关注交通安全问题并遵守相关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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