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急诊科拒收患者,法院判决出乎意料丨医法汇医疗律师

医法汇 2020-10-15 10:03:31

作者:医法汇

案情简介

受害人王某骑自行车横过马路被驾驶小客车的林某撞倒致伤。甲医院(骨科医院)急救站收到“120”卫生调度中心“出车命令单”后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后,将王某搬运至救护车,给予吸氧、保暖及监测生命体征,建立静脉通道,进行20%甘露醇注射液静点,向随行人员交待病情、征求意见,决定将王某转诊至乙医院。

甲医院将患者王某送至乙医院急诊科后,因乙医院外科急诊室正在抢救病人,要求其转送其它医院。甲医院与随行人员沟通后将患者王某转送丙医院。丙医院对患者王某进行了头部、胸部、腹部CT检查,用平车推入病房,并给下达病危通知。五分钟后患者王某突然出现呼吸、心跳骤停,双侧瞳孔散大等症状,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鉴定书认定:死者王某系交通事故造成的胸腹部脏器损伤出血,造成急性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患者王某死亡后,医患双方封存了住院病历,但病历中未见病危通知书。司机林某与王某家属达成调解,一次性进行了赔偿46万余元,并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患方认为,三家医院均存在过错,起诉医院赔偿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44万余元。

法院审理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庭明释,患方及丙医院均不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鉴定。证人陈述,患者王某在普通病房里且已经昏迷,当时只有两个大夫一个护士,对患者王某进行了输液及心肺复苏等救治措施,没有进行抢救措施,病房里没有抢救的器材,只有一个氧气袋。

一审法院认为,结合在刑事案件中已认定王某的死亡为交通事故所致,且患方及丙医院均不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鉴定,故对患方主张王某的死亡原因为医院的二次伤害造成理据不足。甲医院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并进行必要救治,在履行出警及救治过程并无过错。乙医院以外科急诊室正在抢救病人为由,要求将患者转送其它医院。患者王某作为急救病人,乙医院应当对其采取措施进行诊治,不应拒绝急救处置。故其拒绝对患者进行救治的行为,应认定未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存在过错。丙医院未提供病危通知书,且在封存的病历中亦没有将病危通知书封存,结合证人陈述,应认定丙医院未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存在过错。判决乙医院、丙医院各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4万元。患方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简析

近期“医院门口出车祸医生未救治”事件登上热搜,对于网络上评价医生对错的观点,医法汇认为急诊科医疗急救与院前急救存在的问题应引起更多的重视。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定,急救中心(站)应当在接到“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后,根据院前医疗急救需要迅速派出或者从急救网络医院派出救护车和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本案中,甲医院及时到达现场并按照相关规定向随行人员交待病情、征求意见,将患者送至更有利于救治的乙医院,不存在过错。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规定,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本案中法院以乙医院违反相关规定,未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且以外科急诊室正在抢救病人为由拒收患者,认定其未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

病历是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书写病历。急诊科同样应当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急诊病历,要记录诊疗的全过程和患者去向。且其抢救室内应当备有急救药品、器械及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当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置的功能。本案中,丙医院未按规定书写及保存病危通知书,在封存和庭审中均未提供。同时,法院查明丙医院并未将患者送入抢救室,而是推入病房,且该病房内没有急救器械,不利于患者的救治,据此法院认定其未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

关于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问题,《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即将于明年实施的《民法典》中也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乙医院和丙医院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法院推定过错。司机林某已经与患者家属签订了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46万余元。患者家属又以同一死亡事实向医院主张医疗损害赔偿,同一事件患者亲属双份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因此法院仅支持了患方精神损害赔偿的部分诉求。

(本文系医法汇原创,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均采用化名)

9 阅读:15289

评论列表

没信号๊๊๊๊๊๊๊๊๊๊๊๊๊๊๊

没信号๊๊๊๊๊๊๊๊๊๊๊๊๊๊๊

187
2020-10-15 11:18

如果乙医院收下来,会不会因为明知道自己正在抢救病人,没有能力抢救第二个病人,强行收治没有及时转院导致病人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白菜 回复 10-15 13:28
乙医院明智啊

摩擦摩擦 回复 10-15 13:12
现在只赔4万,收了赔140万

rochesterzheng

rochesterzheng

147
2020-10-15 12:28

病人救不救也就做个样子,主要还是记录一定要完善,听到没?还按个屁啊!赶快滚出去跟家属谈话签字啊!

UC网友24xxxx6852 回复 10-16 09:57
所以是无解的,至少目前无解[呲牙笑]

UC网友13xxxx0328 回复 10-18 12:49
这才是正确方式 虽然也赔钱 就是少赔而已

M78星云大怪兽

M78星云大怪兽

109
2020-10-15 12:37

撞死人的一次性才赔40多万,医院没把人救过来,反而被要求赔140多万,患方是以什么理由提出这个金额的?是否存在敲诈?

人生一辈子 回复 10-18 17:56
说的是医院未进行自己医院等级的救治流程!如果你你出事故。不进行救治,只是把你推到病房。输上液和氧气。不管你了。

守望田溪 回复 10-16 09:53
对啊,我也是这么奇怪的。凭什么呢

银岽岭

银岽岭

96
2020-10-15 11:37

你们想多了。就算乙医院当时及时抢救这个病人,最后这病人死亡,照样被告挨赔钱。反正来的时候是活的,在医院死亡的就是医院的问题。

qq123 回复 10-16 10:22
好好的,去医院干嘛?还要抢救,你是搞笑的吗!

Anlan叶 回复 10-16 10:22
明明来的时候还活着的,怎么到你们医院就死了呢,肯定是你们把他弄死了

UC网友68xxxx7902

UC网友68xxxx7902

58
2020-10-15 11:51

碰瓷就到医院,稳赚

木子

木子

57
2020-10-15 13:28

丙医院有错吗?紧急情况下口头下达病危通知,送到医院五分钟人就没了,这时候要是再去写书面病危通知书家属又该告医院只顾着走程序耽误抢救了。等抢救结束,人死了这时候你再补写病危通知书,家属肯定不给签字了,所以封存的病历里面没有病危通知书。抢救医嘱是可以先口头下达让护士执行,等抢救结束了再补录上去的,包括抢救记录也是。不然的话这会要抢救了,我跑去办公室下一支肾上腺素,然后回抢救室按压病人,然后护士去护士站把病历发下去,然后去药房取药,这中间我还得回办公室电脑上记录一下我这会的抢救措施。还没等药取回来,就又该下一支肾上腺素了。这样子的话就不用抢救了,直接宣布死亡算了。所以才要科室里自备急救药品,物品,抢救结束了再出医嘱补上,再记录抢救过程就行了。那为什么病危通知书就必须当时就下呢,在情况很危急的时候,哪有功夫写这个啊。

我叫肉球 回复 10-15 20:03
这样弄下去实际上损害的是每个人的利益!个人感觉目前的侵权责任法有点矫枉过正了!

yjx3344 回复 10-15 19:16
碰瓷成本太低,不成功自己也没啥损失,万一成功了呢

无花果

无花果

51
2020-10-15 12:18

病人是外伤病死的,丙医院尽了救治责任的,多次口头告知病情危重,还有错?

Anlan叶 回复 10-16 10:25
病例重要,前两天看一个新闻,一男的被玻璃扎伤手术后玻璃残留,医生说让患者拍片患者不同意,患者说医生没有说,就因为病例里没有写明患者拒绝检查,患者胜诉

遥望 回复 10-18 23:45
看法官怎么看!

zeshen_cao

zeshen_cao

46
2020-10-15 14:18

看到这个判决我觉得那个拒绝脱岗的医生做得太对了。这种情况碰都不要碰,一旦沾了边就可能赔钱。

狠狠拍击 回复 10-15 19:34
只要做事了,就能找出错误,何况医疗这个装b的行业,

咸鱼

咸鱼

43
2020-10-15 13:01

说得不清不楚,没有医院级别,没有出事时间点。如果乙医院分不出人手,拿什么来抢救,难道放弃正在抢救的病人吗?前些年在卫生院上班,过年夜就一个医生一个护士上班,来了一个心跳骤停的病人在抢救,马上又来了一个喝农药的,只能让病人一边自己喝水抠喉咙催吐,一边去市医院急救。如果这样都有问题,那这份工不做也罢。

风决定要走 回复 10-15 18:52
急诊科是不给医院挣钱的,所以很少有医院领导重视急诊,急诊很多都是单纯的预检分诊,医院等级越低,城市越不发达,表现越明显。所以和国外比,医疗质量和救治成功率低很多,很多急危重病号只要在早期能及时干预,后期预后很好,但实际上绝大多数需要送到各个地方的区域救治中心,这一耽误,好多送到大医院急诊时,早就凉透啦,每年都会死好多人[笑着哭]

咸鱼 回复 10-15 19:51
基层福利太差,特别是山区,医学生都不愿意去,去了也留不住,有些地方卫生院还靠乡医坐诊。乡医不是医学毕业,在医院培训一年半载,卫生局直接发乡医证,当地承认从医资格。而本科医学生高不成低不就,不是考研就是转行。我2006年毕业的,同班69个人,现在剩下五六个人从事医学工作。基层小医院福利不行,就没有人才;实力不行,福利就更差,这是恶性循环,无解。

UC网友18xxxx6518

UC网友18xxxx6518

39
2020-10-15 11:16

以后不管医院能不能治,危重病人先收下来再说。反正死了要赔钱

最后一颗子弹 回复 10-15 12:18
收下来没能力,又会告你不及时转院。

心无迹 回复 10-15 13:41
没抢救,赔4万。抢救过来要赔140万。你救不救?反正死人了肯定要赔偿。连一张病危通知书没有都得赔钱。

小柴胡汤

小柴胡汤

34
2020-10-15 12:29

中国的医院是来者不拒的模式。医院肯定会吃亏。

孤狼

孤狼

32
2020-10-15 12:21

哪个医院碰到了,哪个医院就得赔钱。运气不好而已。

板砖压制

板砖压制

31
2020-10-15 11:37

快死了赶紧去医院,随便找个理由讹上一比你不亏

喷喷子的 回复 10-15 19:19
亲眼见过,老人重病一个多月儿子才送来,然后检查途中去世了。然后各种闹,当时还没开始整治医闹也没开始扫黑除恶,医院赔了几万科室医护每人都有出钱[得瑟]

向前跑!

向前跑!

29
2020-10-15 13:02

要求三家医院赔偿144万,这个是重点。得画起来

一字肩

一字肩

26
2020-10-15 12:24

不管在哪,死了都是要求医院赔钱,医院医师可真倒了血霉

开心就好

开心就好

23
2020-10-15 14:18

以后医生抢救病人时一定同时还得想好怎么组织语言向病人家属交代,因为过后家属会对着你的抢救纪律研究,多可笑,医生抢救病人受苦受累没有一句感激之情,这就是现在得人,冷漠到至极,以后再有这样病人哪个医生愿意救?

GOOD LUCK

GOOD LUCK

20
2020-10-15 14:41

看来心肺复苏是次要的,虽然要做,但是要排在签病危通知书后!

沐浴阳光 回复 风决定要走 10-15 20:44
丙医院就是抢救5分钟没写病危通知书,所以被告了。以后医院这5分钟先签病危,病人先凉着[得瑟]

风决定要走 回复 10-15 18:57
心肺复苏越早越好,早期复苏救活成功率非常高,耽误一分钟,成功率下降好几十,不用长,耽误三,五分钟,一般不用按了,可以准备签字拉走啦[笑着哭]

$_$360

$_$360

19
2020-10-15 13:07

车祸太严重,骨科医院肯定不及综合医院的急救能力,乙医院接诊时考虑到正在抢救的病人,建议转院也是合理的,丙医院怎么又是责任方呢?第一急救本来就讲究时效,其次抢救结果除了行就是不行,医生不是万能的,这样的法院判处也是奇怪了,参与急救终究要背锅吗?还有的是多起事故说明,自行车横过马路是规定推行,不是骑行。

孤狼

孤狼

19
2020-10-15 12:21

哪个医院碰到了,哪个医院就得赔钱。运气不好而已。

孤星独傲

孤星独傲

18
2020-10-15 13:05

不治就没错 治就能找出毛病让你赔钱 5分钟是抢救病人呢还是去打病危通知书?

独木成林

独木成林

18
2020-10-15 14:21

证人陈述,患者王某在普通病房里且已经昏迷,当时只有两个大夫一个护士,对患者王某进行了输液及心肺复苏等救治措施,没有进行抢救措施,病房里没有抢救的器材,只有一个氧气袋。。。。。。只有二个医生一个护士,你是要一个排的医护?救治不是抢救?

Lkxz72 回复 10-15 18:30
应该说心肺复苏不是抢救吗?

重生之我是非洲留学生

重生之我是非洲留学生

17
2020-10-15 13:52

看了这篇文章,觉得老实人真的只适合搬砖,一个要死的病人能整这么多弯弯道道,头都被秀晕了[笑着哭]

远山 回复 10-15 14:44
关键是能额一笔钱不是?

凯凯19871112

凯凯19871112

13
2020-10-15 13:53

这就是现在医生不愿意去急诊科的原因了吧

歙枂

歙枂

12
2020-10-15 13:18

急诊医生就祈祷吧,病人千万别来,来了管你能不能治,一定赔钱。

江德贵

江德贵

11
2020-10-15 16:57

撞死人赔46万,却要医院赔144万,这就是现实,还好几家医院没去救,不然更说不清了

撒有

撒有

10
2020-10-15 13:55

听清楚没?管他快不快死,就是马上断气,也要先签病危通知书。 划重点,记住了,考试要考的哦[得瑟]

白菜

白菜

9
2020-10-15 13:30

我就想问问:病不死人?外伤不死人?人该怎么死?都活10000年?

我爱你

我爱你

8
2020-10-15 15:15

所以亲生的别送去学医啊!

UC网友36xxxx5821

UC网友36xxxx5821

8
2020-10-15 18:18

卫生系统的自己制定的一些制度,是作茧自缚,自找麻烦!

七日乱世九日为鸦

七日乱世九日为鸦

7
2020-10-15 19:50

医生不是人,医生就活该是神,只要进了医院,死了就是医院和医生害的[得瑟]

unique木易

unique木易

6
2020-10-15 14:03

心肺复苏不是急救措施,真是瞎啊[病了哦]

越宅越胖plus

越宅越胖plus

6
2020-10-15 20:07

所以,医院可能应该给医生们配个执法记录仪之类的,视频被查。

多方面的结果

多方面的结果

5
2020-10-15 14:37

心肺复苏不叫抢救?

霜燃

霜燃

5
2020-10-15 18:01

可怜的乙医院,人在家里坐,祸从天上来。

李子

李子

5
2020-10-15 15:58

也跟医生提个醒,救病人不重要,重要的赶紧找病人家属下病危啊!(纯属讽刺,勿喷)

花魂12

花魂12

4
2020-10-15 16:49

本来这医疗处理就有问题,别洗了,急救不停换医院没死路上是救护车运气吧!急救沟通浪费时间,说实话看这记录如果直接送第三家医院也许可以救回来!死者家属索赔医院金额有问题,但是问责医院没问题![笑着哭]

风中之风

风中之风

4
2020-10-15 14:24

从我个人看法来说,这8万块不是应该赔给司机吗?从责任上来讲,司机赔了46万承担了撞死人的责任,而医疗机构未尽诊疗义务导致人死了,真正受损失的人是司机才对。

风中之风 回复 多年以后 10-18 17:54
你真的有脑?

多年以后 回复 10-18 16:25
你特么真是奇葩思维,脑袋一团浆糊?

霜燃

霜燃

4
2020-10-15 18:05

看来我转行不干医生真是太对了。

云淡风轻

云淡风轻

4
2020-10-15 14:18

一个烫手的热山芋谁愿接!

lppn

lppn

4
2020-10-15 14:40

5分钟,又要检查病人,又要送入病房,来得及下病危通知吗?

疯丫头

疯丫头

4
2020-10-15 15:11

我不好评论。。。因为只看到病房里没有抢救措施。。。

遥望 回复 遥望 10-20 13:01
啥是抢救,这样的病人要多科室共同手术开腹探查该切的切该缝的缝,要血库调够整个库存的血,而且即使耗尽一个大型三甲医院所有的医疗资本最终还是救不回来的,在院前已经吸氧,扩容补液,简单的包扎止血,这些能做的都做了,还能怎样?为了一个必死的人放弃一个正在手术有希望的人,人性上的选择,你会怎么选?

遥望 回复 10-18 23:48
你有医学常识?你知道车祸导致的头胸腹多发伤基本是必死的?你不知道以前大货车司机为什么撞了人不救还要返回去再压一次?这就是人性,

T7

T7

4
2020-10-15 20:52

[得瑟]为什么重病要众筹。。。。。。开医院还是为了赚大钱

黄培金

黄培金

4
2020-10-15 14:38

乙医院信息反馈太迟钝,接受转院申请后几分钟内又接治新到急危病人就该及时通知另行转院,不能等人到了再让转走,耽误时间,要命。急危病人,先到先治没毛病,注意保留录像证据就好。丙医院说真的,不该罚。

dcywt112

dcywt112

4
2020-10-15 19:22

一直都说了,出台的文件不考虑实际

Kid

Kid

3
2020-10-15 16:07

嘿嘿,笑而不语

UC网友11xxxx1897

UC网友11xxxx1897

3
2020-10-15 16:06

奇葩事年年有

无招

无招

3
2020-10-15 19:29

什么时候心肺复苏都不算是抢救了?入普通病房5分钟心脏骤停,除了立即心肺复苏与补液外,还能有什么更好的抢救吗?边按边去手术室还是直接床旁开胸开腹?不管是输血还是介入、手术止血都不是立马能做到的吧。

小刚哥

小刚哥

3
2020-10-16 09:36

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

心若为城

心若为城

3
2020-10-16 09:44

这又寒了多少好医生的心?人情真冷!

XXYGGGJCD

XXYGGGJCD

3
2020-10-18 17:02

要医院赔140万,撞死人那个才40万,真是讽刺

李姐

李姐

3
2020-10-18 14:51

人家正在抢救病人,怎么能说为尽力呢?只要有证据证明当时在抢救病人就不能判定有错?那不能放下抢救一半的病人去抢救他吧!

男人像酒

男人像酒

3
2020-10-18 14:22

看法院判决还是做无赖好,成本低收益高。

守望田溪

守望田溪

2
2020-10-16 09:52

为啥要求医院赔偿100多万,肇事司机赔偿46万呢

Cindy-bai

Cindy-bai

2
2020-10-18 12:05

不能告敲诈吗

那一片雪

那一片雪

2
2020-10-18 12:58

07年一直在急诊内科,这样的事见的太多了,很庆幸今年调到住院部了

独木成林

独木成林

2
2020-10-19 02:06

医学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绝不应该成为判罚的理由。

UC网友12xxxx7520

UC网友12xxxx7520

1
2020-10-15 15:43

乙医院明知自己在抢救病人没有人员的情况下收治病人,你让他们怎么治疗这个病人?!是放弃正在抢救的病人吗?!

§*C¤nQueR

§*C¤nQueR

1
2020-10-15 18:13

哪个医院碰到这个家属哪个倒霉呗[笑着哭]

天然星辰

天然星辰

1
2020-10-15 19:00

患者家属明摆着讹诈医院

Shi

Shi

1
2020-10-15 15:10

怎么办,碰到了就倒霉,乙医院在救治能力有限情况下没有走正规转院途径,违反首诊负责制度,但现实中医药在抢救中根本没有时间去走这个途径,也许这个没救过来另一个也废了,也一样有责任。

枣爷

枣爷

1
2020-10-16 08:51

在“家属”眼里,死人比活人值钱,关键是死对了位置。😂

阿飞

阿飞

1
2020-10-16 12:38

就算下了病危,家属拒不签字,医生你是抢救还是不抢救,抢救呢家属还没签字呢,不抢救罪过更大,首诊负责,不实施医疗救护,呵呵弄不死你

麦芒神

麦芒神

1
2020-10-18 10:55

程序合法才是王道,管你实际情况如何

溪哥

溪哥

1
2020-10-18 23:03

现在社会怎么了,撞人司机才要求赔40多万,却要求医院赔一百多万,医院:司机先生,你那几十万别出了,我给你五十万直接撞死得了!我还能省点。。。。

Polestar8023

Polestar8023

2020-10-15 19:01

抢救不抢救不是重点,重点是写好医疗文书。

冬宝

冬宝

2020-10-16 02:23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反正人死了,沾边的都得赔钱。

8741779

8741779

2020-10-16 09:35

心肺复苏和输液不是抢救是什么?为啥现在要签的字越来越多?就是这种人太多了

白面

白面

2020-10-18 17:43

撞死人的只赔46万,救人的要赔144万,多么的可笑?

蟋蟀

蟋蟀

2020-10-18 21:14

这就是中国医院比较贵的原因之一

医法汇

医法汇

以案说法,普及医事法律专业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