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刑警》:14岁少女被杀案中最惨的两个人,连名字都不配有!

烟花五月 2024-12-03 07:28:35

在《我是刑警》最新的剧情中,一路打怪升级刷经验的秦川,又一次遇到了多年未破的悬案。

在淞山县,一名十四岁的少女在天寒地冻的日子里被人性侵杀害。和混吃等死、推诿扯皮的东萍同行们不同,淞山县的警察们一不怕苦、不二怕死,五年的时间里,他们不抛弃、不放弃,却始终没有侦破案件。

五年的时间,案发地周边环境变化不大,现场又遗留有嫌疑人的生物检材,因此,秦川的破案思路和淞山警方基本一致——嫌疑人为本地居住的人,或是案发当天来本地的外乡人。因此,采集当地人的生物检材样本,进行DNA比对就成了破案的关键。

只要功夫深,大海能捞针。果然,在现代科技的加持下,秦川通过DNA技术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马维明。

五年悬案,一朝告破。乍一看,这案子侦破过程简单、波澜不惊,似乎完全是运气的成分,然而从本质上看,这是刑侦技术革新带来的成果。

事实上,在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警察破案依靠的仍旧是传统的刑侦技术手段。在通讯基本靠吼、摸排基本靠走的当年,由于技术落后,大量的案件就此成为了悬案。

在《我是刑警》的年代里,现场勘验、指纹技术不成熟、没有摄像头、没有大数据、没有实名制,甚至连尸检解剖、DNA检测都没有。

正如李艾案一样,刑侦科技进步是近年来大量悬案告破的根本原因。和剧中的马维明一样,白银连环杀人案的凶手高承勇的落网,也是依靠DNA检测技术的升级。

秦队长光速破案,马维明罪有应得。虽迟但到的正义,既是对死者亡灵的告慰,也是给家属的一个交待。

不过,当我们重新复盘这起案件时,我们才会惊奇地发现,在李艾被杀案中,最无辜、最冤枉的居然是没有姓名的两个路人甲——朱某和刘某。

当初,淞山县公安局局长高征在介绍案情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

七天七夜,就从两百多名男性村民里,就发现一个姓朱的有重大嫌疑。然后,朱某又交代这个刘某是同案,俩人就被刑拘了。可是后来一抽血,到省厅一检验,又说不是在,这没招了,把俩人就给放了。

原来,在案发之后,当时的淞山县局就组织警力开展案件侦破。警方忙乎了七天七夜,最后抓到了两名嫌疑人——朱某和刘某。

如果这起案件在技术落后的年代,朱、刘两人早就法庭宣判、枪毙正法了。还好,省厅进行了DNA检测,最终发现两人并非真凶,朱某、刘某就此沉冤昭雪、死里逃生。

既然朱某不是真凶,那么问题来了——他为什么承认了性侵杀人的事实,还顺便交代出一个并不存在的同案犯刘某呢?

剧中对此并未详细讲述,但是我们闭着眼睛都能猜到,朱某并不脑残,没有谁会愿意背上杀头的罪名。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朱某之所以承认杀人、供认不讳,完全是因为他遭遇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在20多年前的时代,这样的案例处处都有、比比皆是。

在命案必破的方针下,对于公安刑侦人员而言,侦破命案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虽然命案压力大、有难度,但是一旦成功告破,自然也是大功一件。

于是,在功利主义的驱使下,刑讯逼供就成了部分人的选择。朱某和刘某的遭遇,正是警方急功近利、胡作非为的结果。呼格案、佘祥林案,都是刑讯逼供的产物。

刑讯逼供的威力有多大,云南的警察杜培武最有发言权。身为警察的他,在被冤枉杀害妻子之后,面对刑讯逼供,也只能屈打成招。

在沉冤昭雪后,杜培武曾说过这样一句话,“

我是学刑侦的,应该说具有反侦查经验,我都被整招了,你说整到了什么程度?

在剧中,制造错案的淞山县局共有五人遭遇了处分;在现实中,无论是炮制呼格案的冯志明,还是勘破张氏叔侄案的女神探聂海芬,他们最后都前途光明、仕途精进。你看,朱某、刘某只是差点丢了性命,但是五名公安干警可是背上了处分啊!

在剧中,丁丽案与李艾案前后发生,两地警方的态度完全不同,但是无一例外都是妥妥的负面教材。

两起案件都是性侵后杀人,都是五年的悬案,都是抓错了人,这样几乎完全复制粘贴的剧情,暗藏着编剧的良苦用心。

编剧将两起案件一前一后地呈现在观众面前,就是为了两相对比、引发思考。

在丁丽案中,东萍警方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一拖再拖、不推不动,愣是把一起简简单单的案件,拖成了五年未破的悬案。

在李艾案中,淞山警方不怕苦、不怕累,立功心切、急于求成,七天七夜、刑讯逼供,差点放过了真凶,让朱某、刘某两个普通人成为了替罪羊。

东萍警方是不作为,淞山警方是乱作为。两地的同行看似南辕北辙,实则殊途同归。

只不过,相比东萍警方的混吃等死,积极主动的淞山警方更有隐蔽性。毕竟,急功近利与敢想敢干,简单粗暴与雷厉风行,两者看似不同,但往往披着相同的外衣。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可以造福一方,运用不当则会为祸乡里。和不作为比起来,乱作为带来的伤害甚至更大。

愿世间无苦,愿天下无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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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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