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披露,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因将工程违法分包被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本机关立案调查,查明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是位于顺义区李桥镇的樱花园小区房屋产权置换A片区项目五期施工单位。2024年8月22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该工程现场检查时,发现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存在如下问题: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作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北京顺通亿达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石材幕墙专业分包合同,承包范围为该项目010地块所有干挂石材。北京顺通亿达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D211631494,无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将工程违法分包的行为,该施工合同的工程价款为2414185.41元。该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张永红,无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施工中未发生任何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所得。在调查中未发现有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节。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3200A010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责令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该单位处施工合同的工程价款(2414185.41元)0.625%的罚款,罚款金额15088.66元。
天眼查显示,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 (曾用名:北京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 ,成立于1992年,北京世纪仁和工业开发中心成员,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该企业的实际控股人为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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