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7000元连交10年保险,老人重疾住院报销被告知失效!

平卉观察趣事 2024-11-30 02:44:33

据闪电新闻、红星新闻等媒体报道,2024 年 11 月,长沙市民王先生反映,其于 2014 年给妻子在华夏保险购买了一份为期十年的分红型保险,同时附加了重大疾病以及住院费用补偿的医疗险,每年保费总额为 6927 元,他每年给卡上打 7000 元供划扣,已连续交了十年. 然而,今年其妻子因血管瘤住院治疗后,保险公司却告知部分保险已失效,无法理赔. 具体情况如下:

事件原因保费不足未扣款:该保险中的附加险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保费按年龄以 5 年为一档依次递增,2022 年开始,这一项的保费就从 360 元每年上涨到了 520 元一年,但王先生并不知晓保费上涨一事,2022 年其往银行卡里打了 7000 元,卡内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年应交保费 7087 元,保险公司进行了垫交.支付方式变更未通知:2023 年王先生的主险交满,无需续费,但 2024 年依然要交附加医疗险费用 。由于 2022 年、2023 年保单进行了垫交,2024 年保险公司既没有从银行卡里划扣医疗险费用,也没有继续垫交,导致医疗险因未缴费而失效,而王先生妻子此次所患疾病并不属于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围,最终无法获得相应理赔.双方争议投保人质疑:王先生表示,2022 年保费上涨导致银行卡余额不足时,保险公司并没有通知他,导致他毫不知情,无法补交保费。并且 2023 年至 2024 年他都存了 7000 元在银行卡里,不存在不想交保费的主观意愿,质疑保险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回应:保险公司业务员称,保险单上有费率表,每年的费用都会通过短信提醒。但从双方沟通情况来看,王先生确实未收到有效的通知.

律师观点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刘研认为,若投保人未及时补充保险扣款账户金额,导致保险无法扣款,投保人负有一定责任,但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金额不足扣款或改变投保人支付方式,应及时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告知方式告知投保人,否则也需承担责任.

维权建议与保险公司协商:投保人可先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保险公司对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的保险失效问题给出合理解决方案,如恢复保险效力或进行相应赔偿等.申请调解:若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的保险调解机构申请调解,通过第三方的介入来解决纠纷.提起诉讼或仲裁: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投保人可以依据保险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诉讼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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