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10年前给老母亲买了个公墓总价15600元

多线日拱一卒 2024-12-21 10:17:10

中年男子李成一脸疲惫地站在公墓管理处的办公室里,手里紧攥着十年前的购墓合同。窗外阴雨绵绵,潮湿的空气似乎让整个房间都充满了压抑感。“当年买这块墓地花了一万五千多,现在要我补交九万,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他的声音略微发颤。

法律故事

李成陪着身体还算硬朗的母亲一起来到这家公墓看墓地。母亲年纪大了,总念叨着要给自己准备好后事。李成虽然不愿意考虑这些,但还是顺了母亲的心意。

“当时选了个向阳的位置,一共花了15600元。”李成回忆道。他还清楚地记得,销售人员拍着胸脯保证这是“一次性付清,终身使用”。为了给母亲安心,他们当场就签了合同,付了全款。

合同上清清楚楚写着墓地的位置、面积和使用年限,甚至连墓碑的样式都标注得很详细。李成把合同小心收好,心想这总算给母亲了却了一桩心事。

然而他怎么也没想到,十年后会遭遇这样的变故。

今年初,母亲因病去世。李成拿着当年的合同来到公墓管理处,打算安排母亲入葬。然而等待他的却是一记重锤。

“现在行情涨了,你得补交90000元差价。”工作人员面无表情地说,“不然没法给你办理下葬手续。”

李成愣住了,他翻来覆去查看合同,上面明明白白写着“一次性付清”。可工作人员却说:“这是政府新规定,物价上涨了,所有的老墓地都要补差价。”

李成心里憋着一股气。母亲的遗体此时还在殡仪馆暂存,每多耽搁一天都要额外支付费用。可九万元的差价对他来说实在是一笔天文数字。

他开始四处奔波求助。先是找到市民政局投诉,对方表示这属于“民事纠纷”。后来又去找消费者协会,但调解无果。眼看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李成急得睡不着觉。

“我不是不想给母亲一个好的归宿,可这分明是公墓管理处在违反合同欺诈消费者。”李成最终决定走法律途径,将公墓管理处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墓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约定了明确的价格和权利义务。公墓管理处单方面要求补交差价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应当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收到法院判决书的那天,李成终于松了一口气。窗外的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天空露出一线亮光。

深刻教训

网友热议:“现在的公墓真是太黑了!连死后都不得安宁?明明签了合同的事情,居然还能随意加价,这不是把老百姓当韭菜割吗?”

还有网友说:“所以大家一定要保管好合同,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怕,该维权就要维权。现在的公墓价格确实涨得太离谱了,但是商家也不能违约乱加价,这样只会破坏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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