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一致认为李鸣以诱导和欺骗的手段性侵了刘七美,严重违背受害人的意愿,构成了强奸罪。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奸妇女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虽然李鸣并未使用暴力手段,但是他以”治病救人”的方式诱使一名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实上已经违反了受害者的本意。 法院认为,李鸣在邪教思想的引诱下欺骗其丈母娘与其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经过一段时间的庭审后,法官作出了最终判决:李鸣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李鸣作为被控告的一方,他理应经历了愧疚、惊慌和担忧。但在面对指控时,他竟然并未产生悔意,并坚决使用“孝心”和“治疗”来解释自己的行为。对于刘七美来说,作为受害者,她经历了恐惧、愤怒和背叛等复杂的情绪。她在对女婿的侵犯感到沮丧和无助的同时,勇敢选择站出来报案,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保护自己的女儿邓娟。她希望通过司法程序获得正义,并确保可能存在的再次侵害得以防止。作为李鸣的妻子和刘七美的女儿,邓娟经历了巨大的冲击和困惑。她无法置信,面对着对亲人的双重背叛。尽管陷入了情感的混乱和内心的挣扎之中,邓娟仍需要处理对母亲受害和丈夫违背婚姻承诺的愤怒和失望。她在两者之间产生矛盾,同时也在内心中为了婚姻和家庭的未来感到焦虑和困惑。最后,邓娟选择支持母亲和采取适当的行动。
对于此件事,有网友评论“找到病根了,就是阴阳失调,治好了就反悔了”。这种立场认为岳母在治疗过程中对女婿表达了感激和认可,但在岳母康复之后,她却反悔并报警指控女婿的侵犯行为。然而,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对于性侵犯和侵犯他人自由的任何行为,我们都应该坚决谴责并追求正义。无论岳母之前对女婿有何种表态,她作为受害者有权力和责任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在任何情况下,对于性侵犯及其它违法行为,我们都应该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并支持受害者获得公正的司法审判和支持。在社会中,我们不能将受害者的求助行动解读为恩将仇报。相反我们应该鼓励并支持受害者报警,并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公正的司法审判和支持。邓娟和刘七美看到李鸣的无悔态度感到愤怒和失望。他们深深地意识到,这个人并不具备真正的悔改和改过的决心。尽管法律已经给予了应有的惩罚,但是对于邓娟和刘七美来说,这并不能完全弥补他们受到的伤害和创伤。当涉及到性侵犯和滥用权力的问题时,我们必须以极高的敏感性和谨慎性来处理。性侵犯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剥夺了受害者的权利、自由和尊严。滥用权力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破坏了社会公正和个人权益。社会普遍对性侵犯和滥用权力持极为敏感的立场。社会对于这种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坚决谴责。社会期望通过法律程序确保正义,并为受害者提供支持和保护。同时,这种事件也引发了对性教育和家庭价值观的重视和讨论,以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只有通过集体努力和改变价值观,我们才能根除性侵犯和滥权行为,创造一个更加公正和安全的社会。当我听到这个故事时,我感到非常震惊和不安。在任何情况下,侵犯他人的身体和尊严都是不可接受的行为,而对于一个女婿来说更是如此。然而,在这个故事中,女婿竟然以“为了给她治病”为借口来为自己的行为辩解,这让我倍感痛心和困惑。首先,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没有任何理由能够合理化或辩解侵犯他人的身体权利。我们都有责任尊重他人的身体自主权和个人隐私,并且不得对其进行任何侵犯或侮辱。而且,不论这个借口是否真实,也不能成为突破道德底线和法律规定的理由。最后,这个故事也提醒我们要关注和认真对待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无论是什么原因,家庭成员之间的侵犯行为都构成了对家庭团结和信任的严重破坏。我们应该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尊重和互相支持的家庭环境,通过爱、理解和沟通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暴力或侵犯他人的权利。总之,这个故事让我深刻反思家庭关系中的道德和伦理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努力塑造积极的家庭价值观,并保证亲人之间的尊重和情感支持。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家庭将成为一个温暖、安全和和谐的地方,而不是过度掌控和侵犯他人的场所。
治病救人,惩恶扬善,乃世间美德也。
我二十来岁,阳气很足,啥不找我试试呢[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