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失业后,被查出患有某种严重疾病,需要一大笔治疗费用。失业保险金数额远远不能满足看病的需要。她还能获得哪些失业救助?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也指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据此,李女士可以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失业期间死亡,遗属有权领取抚恤金吗?赵女士离职后,还没来得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便意外死于车祸。其亲属想知道自己能否领取丧葬补助金等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依据上述规定,赵女士的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