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文尔雅的暴徒,1988年哈尔滨“9·2”杀害民警抢枪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4-12-11 13:49:31

1988年9月2日,早晨8点钟,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54岁的民警王余馥,同他在公安战线上度过的37个春秋的早晨一样,整装上班,迎接紧张、忙碌、充实而又有意义的一天。可是,他及他的妻子、他的儿女、他的同志战友们,都没有想到,这一天,他没能赶到他的战斗岗位;从此,也再小能回到他那温暖幸福的家了。

王余馥出门不远,被一个从后面赶来的歹徒连击两枪,倒在皿泊里,歹徒逃之夭夭。

这就是震惊哈尔滨市的“9·2”杀害民警、抢枪案。

经检验断定,杀害王余馥的,是支“六四”式手枪,而这支手枪,正是1987年12月22日中午哈尔滨市司法局干部吴振亚被枪杀后丢失的。杀害吴振亚和王余馥的,是同一个人!

吴振亚和王余馥被害,都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光天化日之下。歹徒杀害吴振亚时,枪管几乎杵到了他的后脑;王余馥被打倒后,歹徒发现他还没死,又赶上去补了一枪。这个歹徒,是多么的胆大妄为,又是多么的凶狠残暴哇!许多人说,这样的人,不是赳赳武夫,也是莽莽凶汉。可是,事实却和人们开了个大玩笑。

“9·2”案发后的第二天,凶手王辉来到哈尔滨第一百货商店。

他是来找熟人,为别人代买一辆自行车。他细高的个子,面孔白皙,浓黑的头发下,剑眉秀目,鼻梁高挺,唇红齿白,这模样,谁能说不是一个英俊小生?合体的格呢西装,使他显得潇洒飘逸;一条深灰色的体形裤,衬托出他两条修长的腿。他找到熟人,轻轻地握住对方的手,笑吟吟地说:“别人托我买辆自行车,我只好请你帮忙了。”当得知需要等一段时间时,他边理解地说“可以”,边连声道谢。然后,便慢悠悠、步伐沉稳地走出商店,到对面的书店去了。

事后,当那人得知王辉是杀完人第二天去找他时,眼睛瞪得溜圆,嘴都惊讶成了“O”型,直劲儿说:“他哪象刚杀完人哪,说话不紧不慢的,眼神儿也没有一丁点儿的不对头哇!”

王辉杀害吴振亚时,他还在哈一百当经济警察,当同他一起工作了几年的职工们回忆那个时候的王辉时,搜肠刮肚,也没找出他有过什么异常。经济警察经常是晚间上班,杀完人的当天晚上,他照常来上夜班,而且十分准时;照常吃饭,而且饭量不减;照常睡觉,而且睡意酣然。该说话时说话,该办事时办事”。即使是在人们议论“最近有个警察被人打死了”时,他也没有丝毫的表示。

他平静坦然,平静坦然得如同一个单纯幼稚的孩子,如同一个乐享天年的老人,如同一辈子没干过一点亏心事的人。他杀了两个人后,竟能够平静坦然得视如踩死了两个蚂蚁。他是一个何等冷酷凶残的人!

而人们印象中的王辉,又是一个多么温文尔雅的人啊!

王辉,30岁。1975年毕业于哈尔滨市第六十中学,同一年到农村插队。1980年返城顶替母亲工作,开始在哈市第一百货商店当售货员,后来当上了商店的经济警察。1988年3月,转到省城镇房屋建筑开发公司工作。在王辉工作时间最长的哈一百,最初当人们得知他犯下了如此深重的罪恶时,许多人瞠目结舌,不敢相信。

他们对王辉的评论是:他待人有礼貌,工作守规矩,平时沉默寡言,更不恶语伤人;他目光温和,讲话从不高声大嗓,有时甚至还有些羞涩;他不做好人好事,但也不做坏人坏事,如同一潭水,平平静静。

一个女工说:“他家离我家不远,每天上班都能看见,他总是文质彬彬的,像个学者。”

是的,他像个学者。有几年了,他一直坚持自学日语。有几个青年,跟他同一时间开始学习,到后来都陆陆续续地中断了,唯有他在坚持着。经过顽强的学习,他的日语水平已达到了可以进行日常用语对活和书写信件的程度,在他被捕后,他家录音机内的磁带里,仍录着日语教程。

如果没有那铁证如山的犯罪事实,谁也不能把他同罪恶连在一起。

为了得到枪,1987年春天,他曾到亚沟镇武装部作案。那一天,他刚把武装部的警铃掐断,还没等去撬枪库的门,就听到有人走来。他从里边闪出,想夺路溜走,但被来人发现了。来人问他想干什么,他说“找水喝”。来人觉得他不像是找水喝,打开他拎的兜子,里边断线钳子、手摇钻等一应俱全,觉得挺可疑。待一进行询问,冷静下来的王辉对答如流。这已经使来人的疑虑消失了许多,再一打量他,浑身上下,溜光水滑,穿得干净体面,长得清秀俊逸,而且眉字间没有一丝粗野蛮匪之气,便把他放走了。

来人回身进入库院,巡查时,终于发现电铃被人掐断。这才如梦初醒,知是刚才那人所为。返身追到门口,那漂亮的小伙早就无影无踪了。

善良的人们,总是以人或事物的表面现象,作出是与非的结论。其实,只要对人生和社会的认识稍稍深入一个层次,都会懂得,“好人”、“坏人”,并不是写在脸上的。

遍访王辉生活、工作过的地方,大家的一致结论是:他没有朋友,有如天马行空,独往独来。

插过队的人都知道,远离父母的怀抱,远离城市生活,在偏远、落后、艰苦的乡村过日子,对于对生活抱有强烈的追求、幻患和渴望的年轻人来说,那种孤寂、痛苦和绝望之感,真有如附体的妖魔,是打不跑、赶不掉的。许多人为了挽救自己那变得越来越脆弱的神经,便交朋结友,通过朋友间的交往,以获得感情的寄托,求得心理上的平衡。即使在那个时候,王辉也不交朋友。出工他自己下地,收工他单独回来。知青们一个个像馋嘴猫似的,弄来好吃的,都是一哄而起,大家分享;王辉是你的我不吃,我的你也别想沾光,他跟大家是井水不犯河水。每当夕阳西下,知青们面对晚霞凄凉地唱起当时在知青中流行的《松花江之歌》、《南京之歌》的时候,王辉也是从不介入,一个人冷漠地注视着远方。

有人说,王辉好像不怕死。是的,面对死亡,王辉没有呼天抢地的悲鸣,也没有留恋生命的表示。处决他之前,曾处决过一个死刑犯。当时,敏感的王辉察觉出了狱中的气氛,便以为自己的气数已到,于是,早早地穿戴得整整齐齐,利利索索,老老实实地等在那里。

在死亡面前,王辉显得那么从容。他真的不怕死吗?

不!在死亡面前的表现,正是王辉特有性格的体现;他的怕死,也是以他特有性格所能表现的方式展示出来。

“9·2”案件发生后,战友的血和歹徒的猖狂,激怒了哈尔滨市的公安干警,侦破工作在异常的气氛中进行,犹如台风前的海面,沉闷中蕴藏着巨大的爆发力。线索一条条地反映上来,歹徒的象已“画”出,“包围圈”在逐渐缩小。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传到破案总指挥部。

9月21日,家住郊区的哈市第二十六中学学生李金良的老爷过生日,做长寿面自然是离不开新鲜蘑菇的,他便拎个小筐去树林里采蘑菇。初秋的树林空气清新,几只好看的小鸟在林中飞过,逗得小金良几次跳跃着去追赶。跑着跑着,他突然觉得脚下软软的,一踢,露出个塑料包,拎出打开一看,尾边装的是子弹。他把子弹在手中把弄着,觉得很好玩,子弹一个个亮光光、小巧玲珑的,他很是喜欢。玩着玩着,他交然警觉起来,14岁孩子所掌握的知识和生活经验告诉他:树林里头埋的子弹,不是可以随便玩的,这事一定挺重要。

于是,蘑菇也不采了,他抱起塑料包,掉头便往家跑。到了家,便气喘吁吁地把这事告诉了爸爸。大人的思维毕竟跟孩子不同,哈市一个警察被杀的事他也知道,他立刻感到儿子的发现非同小可。他对儿子说:“这事不要跟别人讲。你再去一趟,看看那块儿还有别的东西没有。”

小金良又赶到那里,再进行“动案”,发现了两支手枪!

两支枪很快就送到了公安机关。经检验,一支是吴振亚的,一支是王余馥的。

可以想象,为了破案昼夜奋战的公安人员,此刻是何等的兴奋。侦破力量集中了,藏枪处很快被日夜严密控制起来。

两天后,王辉出现在公安人员的视野中。可是,他并没有走到藏枪的地方,只是在周围转悠一阵。问他干什么,他说是去附近的农家买鸡蛋。一洋的沉着冷静,样的理由充足,可是这次,他却没有跑得了。因为跟他打交道的,是人民警察。

在公安人员掌握的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王辉还在百般抵赖,但这些招数,最终都失灵了。他不得不承认,是他杀害了员振亚和三余馥。

对于杀人动机,王辉导演了一出耐人寻味的闹剧——

在日本大坂。初次出国的王辉觉得这里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到处都是商店,到处都是店,到处都是旅馆,到处都是招牌,车点,人流,繁华得令人目不暇接。陪同他的森田老太太,一路上热情地向他介绍着日本的风土人情,商业状况,在家里,他怎么也想不到,日本已经达到了这么先进的程度。尽管日本的一切在他眼里都是新鲜的,尽管他对这里的一切都兴趣盎然,但是,他还是感觉到了,身后有一双眼睛,正在向自己注视着。当他走出一个神社的时候,他的目光,终于和那双眼睛所射出的柔和的目光汇合了。

那是一个多么漂亮的姑娘啊,他从来没有想到过,天下竟然有这么美丽的女人!高高的个头,苗条的身段;头发向后梳,盘成一个别致的发髻;眼睛很大,嘴巴很小,眼珠是黑的,嘴唇是红的;小巧的鼻梁骄傲地挺立着;面孔清洁白净,整个人雕出来的一般。王辉看傻了,对方却文静而又有教养地对他笑了笑,首先搭话:“你是中国来的,在哈尔滨第一百货商店工作,对不对?”

在这异国他乡,竟然有人认识自己!王辉如入云里雾中,愣愣地站在那里。

“我到过中国的哈尔滨,在第一百货商店见到过你,你长得太有特点了,我对你印象很深。”

惊喜之中,王辉感到美滋滋、飘悠悠的。

那个女人邀请王辉到她家里做客。森田回家去了,王辉欣然前往。她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屋里铺着厚厚的地毯,四面墙上全贴着装饰板,屋里有空调,房间布置得不仅豪华,而且舒适、整洁、宽敞。女人很温存,也很热情。年轻人,你欢我爱,两个人谈得很是投机。那天晚上,王辉没有回旅馆住。回国前,王辉还想见见那女人,但是他没有找到她。

回国不久,王辉在哈一百又和那女人不期而遇。欣喜中,他当然要尽尽地主之谊。他陪她游松花江,上太阳岛,吃茶看戏。这当中又有过多少卿卿我我,柔情蜜意!可是,那女人从不说她到哈尔滨是干什么来了,也不说她都和哪儿有联系。

以后她又来过几次哈尔滨,无论王辉在哈一百工作,还是已经调到别处,她都能找到他。而王辉却不知道她的底细,觉得她简直是来无影、去无踪。

一次,当两人久别重逢后,亲热的风潮已过去,她靠在王辉的怀里,轻轻地揉着他的头发,摸着他的耳朵,小鸟般依人。这时,王辉忍不住又问她:“告诉我,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在他的追问下,她终于说了:“我是给日本一个组织做事。自从第一眼看见你,我就喜欢上了,想和你结婚,和你永远在一起。可是这个组织让我告诉你必须在中国弄到两支枪,这样才允许我带你到日本来定居。你不是也喜欢我,喜欢日本的生活吗,想法去弄两支枪吧,这样我们就可以朝朝暮暮地在一起了!”

那次分手,王辉工作调转后她还来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露过面,说是什么时候他把第二支枪弄到手,她再来,那时,他们就可以一同远走高飞了。

就是为了这个,王辉杀了吴振亚,杀了王余馥。

这是多么精彩、浪漫的传奇故事!还牵扯进了外国的某组织。

王辉的案子,复杂神秘起来了。经过我有关机关进行调查,没有费力气,就推翻了王辉的所有说法。他的故事,纯属子虚乌有,他是在开国际玩笑!

不能说王辉不是聪明的。他懂得,他杀死两人,抢走枪支,案件调查清楚后,作为刑事犯罪,会很快结案,他也就该命赴黄泉,那时,一切就都终结了。而编排出了“来无影去无踪”的外国女人和外国某组织,就使案件赋予了政治色彩和长长的悬念,如果政法机关查不清楚,就不会结案,同时,也不会处决他。他赢得了时间,就等于赢得了生命,到那时,再作新的打算。

真是一个有头脑的人!难怪他的一个同事说:“王辉这小子不是小把式,是干大坏事的料。”

王辉导演了这出戏,也符合他对要办的事考虑得周到、盘算得精细的性格。

王辉想得到枪,已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1987年2、3月间,他曾先后五次盗窃阿城县、三岐河镇等地的武装部,然而只得到300余发“五四”式手枪和步枪子弹,他大失所望。于是,经过仔细测量盗窃来的子弹数据,他绘制了一张草图,花钱在一个工厂雇人干“私活”,车了一支每次只能射击一发子弹的枪管,装成了一支自制手枪。

为了检测这支枪的杀伤力,他骑车跑出哈尔滨市30多里,来到一片树林中,瞄准了一棵直径20多厘米的树,“砰”地一枪,他跑上前去,只见树被拦腰穿了个大洞。他笑了,以为自己已经成功了一半。

那么,王辉杀人抢枪的目的何在呢?

在后来的审讯中,王辉说过这样一段话:“我没有什么信仰。觉得整天忙忙碌碌为了可怜的生活,一辈子也没有前途,与其饿着活不如饱着死。所以我要杀人抢枪,抢钱,出国定居。”

是的,问题的答案,就在这里。

一个认识王辉的人说他“心劲儿很大,自己的一切都想胜过别人。”上小学的时候,他前排的一个男生戴了一顶非常漂亮的小帽,他因为自己没有,一抬头看见前面那帽子就来气,趁人不注意,把那帽子烧了个大洞,人家戴不成了,他才安心。参加工作后,他看别人骑摩托车生气,看见别人有钱他也生气。因为他自己的内心是阴暗的,所以他把社会和人生看得都很黑暗,他不相信辛勤的劳动和不懈的追求能获得幸福,他认为那些富有的人的一切,都不是从好道儿来的。所以他想:你们能弄到的东西,我也能弄到;你们能走的道儿,我也能走,而且比你们走得还精彩,还显赫。

1978年春天,录音机在哈尔滨市一般家庭中,还不多见。可是对这“新式武器”,20岁的王辉就垂涎三尺了,他经过勘察,成功地盗窃了宾县英杰乡广播站的一台录音机,并将这个重70公斤的庞然大物一个人搬回家,对父母说是花200元钱从委托商店买的。

首获成功,他的胆子更大了,1980年至1986年间,他又盗窃过牙克石林业局驻哈尔滨办事处的一台20英寸日立牌彩色电视机和哈一百仓库中的四件绒衣,两条羽绒裤。在人前,他是一个文雅好学的谦谦君子;在人后,他却是一个偷盗成癖的贪心小人。

1986年5月,一直与王辉保持通信来往的一个日本民间组织“笔友会”邀请他去日本观光,日本的繁荣、先进、富有,使王辉惊叹不已,羡慕不已,七天的观光生活,使他觉得恍如隔世。回国后,国内的人,国内的生活,国内的一切,他都看不惯,他对这块生他养他的土地,充满了仇恨。经过一番痛苦的“涅槃”后,他决心脱离这块土地,到那片“王道乐土”去。

想出国定居,但没有钱。怎样才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一笔钱呢?

只有一条道:抢银行、抢送款车。于是,他想到了枪。

1987年12月22日,他跟踪杀害了吴振亚后,回到家里,发现抢来的枪是“六四”式,弹夹里仅有七发子弹,而自己偷来的子弹又都是“五四”式手枪的。这期间,他曾预谋过抢劫送款车,考虑到他在一百工作过多年,认识他的人多,到那里抢劫对自己不利,于是就想到了哈尔滨市的另一家大百货商店——哈尔滨市秋林商店,他也确曾到秋林观察过,但发现那里的送款车人多势众,保护严密,凭自己手中的“六四”式手枪和那几发子弹,根本不能下手。他决定再搞一支“五四”式手枪。

因此,王辉又选准了第二个杀害对象——王余馥。

据他自己说,在杀害王余馥之前,他曾经看准过两个人,但都没有下手。一个是他跟踪过的一名中年警察,用自行车推着他的老母亲去看病,他觉得这个警察有老母亲,又很孝道,便没有下手;另一个是一名年轻警察,是到托儿所去送孩子,他见那泡着的孩子还小,也没忍心下手,只是见到了王余馥,他才觉得是个合适的人选:不仅50多岁了,不会再有什么负担,而且屁股后面挂着的手枪他也看得清清楚楚,确实是“五四”式。

这段话好像还挺有人情味,不知王辉又是杜撰,还是那时他确实偶然地良心发现。但是,为了自己那个罪恶的计划。他杀死了两个无辜的人,给那两个家庭带来了耿耿难平的痛苦……

不久,王辉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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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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