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果文化被查了,处罚通告也出来了,从处罚结果来看,基本是顶格处罚,但没有一棒子打死,还是给了它一次改正的机会。 处罚是由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作出的,具体措施是: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25381.6元、罚款13353816元,无限期停止其在京所有演出活动,保留后续追责行动。 这一系列处罚是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作出的。如有违反规定,将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处罚: 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通告来看,笑果文化的违法事实有两个: 1、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2、笑果文化发现了演出中的违规内容,未及时制止,违反了第二十六条规定; 根据违法事实1,没收当场次演出收入132.5万元,并处以10倍罚款,即1325万元,合计1457万; 根据违法事实2,笑果文化发现演出内容有违法行为但未制止,罚款10万元。 这个处罚基本属于顶格了,但还是给了它们一线生机,因为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执法部门完全可以吊销其营业性演出许可,甚至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可以看出,执法部门并没有对笑果文化赶尽杀绝,而是给了它们改正的机会,没有将事态扩大化。这个教训可谓深刻,笑果文化也是怕了,第一时间就公布了内部处罚和后续处理办法,包括解除涉事演员合同、追责相关团队和高管、以及成立审核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