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人民资讯 2023-06-01 06:50:33

转自:南方日报

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汕头“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实现区县全覆盖

在汕头市金平区,法官和检察官一起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

“你们一定要认真反思,真正做到回归社会,不能再犯了。”一场特殊的庭审近日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进行。法庭上,法官走下审判台,和检察官一起对6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

这温情的一幕,是当地法院利用“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平台,创新涉少刑事审判“庭前走访—庭审教育—庭后回访”机制的行动缩影。

近年来,汕头两级法院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在各区县的镇街设立“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打造一个个集调研走访、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巡回审判、诉调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解纷枢纽,建立家庭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综合体系,促进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合力。

目前,汕头“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已在各区县实现全覆盖,两级法院通过构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进一步推动少年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图:南方日报记者杨立轩通讯员张晓珊

特殊庭审-▷

向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今年初,金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少抢劫案。这起案件的案情并不复杂,但面对涉案的“问题少年”,承办法官认为,简单地一判了之,并不能让他们的人生从迷途重回正轨。

“这不仅仅是一起抢劫案,还关乎未成年人的人生。”在承办法官看来,只有让他们在思想上真正回头,才有可能达到“精准挽救,助力新生”的目标。于是,组织一场特殊庭审的想法,逐渐在承办法官的心中萌芽。

“我们通过实地上门、阅读相关案卷材料的方式,对涉案少年的成长经历进行细致了解,发现被告人大多是因辍学较早且家长疏于管教,未养成良好的习惯。”承办法官表示,如果尽早做好家庭教育,悲剧本可以避免。

随着办案推进,庭审形式有了清晰的脉络。

“现在本院依法向涉案6名被告人家长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家长今后要注重在法院的指导下,依法对孩子进行正确的教育,这样才能真正让误入深渊的孩子迷途知返。”不久前,这起涉少抢劫案公开宣判。

法庭上,金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6名被告人适用缓刑的同时,承办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签发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涉案被告人的家长定期接受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及社区等联合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给迷途知返的少年重返社会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事实上,这也是金平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做好涉少刑事审判工作的探索。

近年来,该院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落实到每一起司法案件中,依法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探索建立“庭前走访—庭审教育—庭后回访”工作机制,依法实行前科封存制度,加强与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为未成年罪犯重返社会贡献司法智慧与力量。

审判驿站-▷

构建少年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做好孩子的工作永无止境”,不仅是汕头两级法院“法护”未成年人的共识,更是提升未成年人审判水平的初心。

今年3月,广东省内首个镇级“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在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揭牌。随后一个多月里,金平区鮀莲街道、龙湖区新溪街道、南澳县云澳镇、濠江区河浦街道、潮阳区金灶镇、潮南区胪岗镇相继设立“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实现汕头各区县全覆盖。

在澄海区隆都镇,一对父母因孩子抚养费问题闹矛盾,法官利用普法契机现场调解,让孩子父母就抚养费达成新的共识,当即签订调解协议。

在金平区鮀莲街道,当地法院通过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座谈会、未成年人矫正教育研讨会议、“法润少年”系列普法活动等,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回访帮教、普法教育。

“这是汕头两级法院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创新探索,重点聚焦构建少年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与设立审判法庭不同,审判驿站的功能更加多元化,集调研走访、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巡回审判、诉调对接等功能于一体,通过建立家庭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网格式综合体系,进一步维护社会、家庭关系和谐稳定,赋予更多人文关怀和司法温度。

该负责人表示,汕头两级法院将以“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为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完善汕头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水平,以看得见的司法保障力度和摸得着的司法温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司法建议-▷

多方合力共护青少年成长

“我们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和权益保护的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近日,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龙湖区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进行回函。

今年初,龙湖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及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时发现,涉案部分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曾在酒吧打工,并由此引发纠纷甚至诱发违法犯罪。

考虑到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非法招用未成年人极大危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且易引发抢劫、强奸、寻衅滋事等暴力刑事案件。龙湖区人民法院向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局对龙湖辖区内的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展集中清查,并进行法治宣传,对存在非法招募未成年人打工的相关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龙湖区教育局收到司法建议后,立即提出三项工作措施,包括加大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认知水平;强化监管,加强巡查并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通道;开展专项行动,打击违法行为,营造对非法使用未成年工行为“零容忍”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司法建议,也是汕头两级法院延伸涉少案件审判职能的探索路径。

据了解,在发出司法建议书前,法院先是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和交流,告知其要发送司法建议书的内容,阐明其作用。在司法建议书发出后,督促被建议单位及时反馈意见,主动跟踪回访,了解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司法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司法是守望青春的最后防线,是护航成长的关键力量。”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汕头两级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惩治、保护、预防、帮教上持续发力,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双向司法保护,并主动集结公检法司、工青妇联、专业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引导当事人从有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化解纠纷,建立起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保护相融互通的格局,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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