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之力守护千年“古楠木王”

人民资讯 2023-06-08 03:21:23

转自:贵州日报

以司法之力守护千年“古楠木王”

贵州省古大珍稀树木保护警示基地、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揭牌

本报讯(记者王远柏)6月5日,贵州省古大珍稀树木保护警示基地、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在黔东南州剑河县南哨镇南哨村2600年树龄“古楠木王”旁揭牌成立。省、州、县三级检察院、法院、林业部门以及当地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出席揭牌仪式,部分省、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对古树修复救治情况进行了回访,并见证了揭牌仪式。

2022年2月1日,南哨村群众发现位于“白岩屋脚”山场的古楠木树蔸处遭到“切块”,受伤严重。被毁害的古楠木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胸径1.9米、胸围6米,树龄2600年,被当地群众称为“古楠木王”。

据查,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陆某州、张某富等相互邀约盗割楠木板料出售获利,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多株,其中剑河县这棵2600年树龄的“古楠木王”也惨遭毒手。

案发后,剑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陆某州等人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同时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经审查后,2022年12月15日,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向雷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今年4月12日,雷山县法院“双碳”巡回法庭就2600年树龄“古楠木王”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盗割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巡回宣判,判令被告承担七重处罚——“刑罚+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救治费用+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费+惩罚性赔偿金+评估、鉴定、修复设计费”,追究陆某州、张某富等11人刑事责任,并责令其与4名附带民事涉案人员以认购98万余元碳汇方式对致死楠木承担替代性修复,对“古楠木王”缴纳救治修复费293890元,承担惩罚性赔偿金和专家评估鉴定费。同时发出全国首份《古树救治令》,令被告立缴救治修复费,确保及时有效救治“古楠木王”。

剑河县林业局根据检察建议和法院判决,正式启动对古楠木的修复救治工作。经委托第三方对受损树干进行清创、消毒、填充、修补、加固和输营养液后,2600年“古楠木王”目前长势良好,基本恢复往日状态。5月31日,经林业部门组织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如今,这棵“古楠木王”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贵州省古大珍稀树木保护警示基地和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的建立意义深远。”贵州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因破坏古树名木影响生物多样性发展,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坚决提起公益诉讼,诉请赔偿生态功能损失、惩罚性赔偿金、承担修复义务等,增加违法犯罪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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